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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记得读中学的时候,最怕体育课了,特别是田径运动。她跑不快,跳不高,掷不远,一到田径运动会就发愁,因为老师总是逼着每个人都报项目。她是班干部,不得不带头报名,但每次比赛都是输,有时输到最后一名,搞得她无比仇恨学校的田径运动会,干嘛要开什么田径运动会?还每学期都开?干嘛不多搞搞作文比赛?

  那时的体育课也总是考些跑跳掷之类的项目,短跑,六十米,女生好像是16秒及格,她记得班上一个调皮捣蛋的男生总是8秒多就跑完了六十米,而她跑个16秒都是夜晚偷偷练习才达到的。还有长跑,1500米,差点把她的肺都跑炸了,体育老师才给她一个及格分数。

  她设身处地体会卫国对GRE的惧怕,可能就像她那时惧怕田径运动会和体育课达标一样,每次快到这两件事的时候,她的生活就变得非常凄惨,吃不好,睡不好,干什么都没心思,连做梦都是跑输了被人笑话,没达标毕不了业。

  她决定不再勉强他考GRE,而是支持他的选择,就在国内读博士,等她博士毕业了,就回国去与他团聚。

  他听她这样打算,开心极了,但又很不好意思:“今今,真是太——难为你了,愿意为了我放弃海外的好生活——”

  “海外没有你,还有什么好生活?”

  她以为他一感动,就会如法炮制,放弃在国内读博士的计划,再考GRE。

  但他没有,只内疚地说:“只怪我太没用了。”

  也许他的英语用来考GRE还不够好,但用来唬国内那些英语更不好的人,还是绰绰有余的。他很容易就考上了本校法律系一名资深导师的博士生,而那个导师录取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英语好,已经替导师翻译了不少资料。

  她热烈祝贺他,发自内心替他高兴。

  两人在大洋两岸攻读各自的博士,等候着她毕业的那一天,回国与他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