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第2/2页)



  首先,我没有宣扬“飞蛾扑火”式爱法,我写了这样的人物,但并不等于我在宣扬这样的人物。其次,什么时候才能为所爱的人付出,这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个活法问题,是个爱法问题。你不能用自己的活法来JUDGE我的故事人物。如果看故事的人都这样开道德法庭,那我就没必要写故事了。写了干什么呢?供你批判?

  生命是一种体验,体验越多,生命越丰富。但每个人只能亲身体验自己的生活,看故事就是一种弥补,可以在精神上体验一下别人的生活,所谓“开个眼界”。哇,还有人是这样生活的!

  有人为自己辩解说,我这样JUDGE人物,还不是因为你写得好吗?你写得太真实了,所以我看得太投入了,不知不觉就投入了爱恨,JUDGE起人物来了。

  我感谢你的恭维,但我不为你爱开道德法庭负责。你把我的故事当成了真实生活,但这不是你JUDGE别人的理由,因为在真实生活里,你也不应该用自己的活法去要求别人,不能因为你看不惯某人,就下结论说某人是坏人,也不能因为你看不惯某事,就下结论说某事是坏事。如果你老是用自己的活法去JUDGE别人,甚至去要求别人,那你不仅会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也会降低别人的生活质量。你会觉得世界老是跟你作对,人们总是不按照你的心愿去生活,你唠唠叨叨指教别人,也把别人搞得不胜其烦。

  我上面说的这些,只是我对来我的博克看我写的故事的读者的一点希望,你在任何别的地方如何看小说,如何看待性描写,开不开道德法庭,都跟我没关。

  有人看到这里,可能已经气得要开骂了:“自大狂!你以为你写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啊?还搞什么约法三章。告诉你,我这次不会跟读你的小说!”

  谢天谢地!要的就是你不跟读。总算把你砸明白了,这序没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