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逍遥(第4/4页)



  “霍去病:

  余愿已尽,君意亦了。

  白云悠悠,物过人老。

  黄沙漠漠,各寻逍遥。

  今日一别,相见无期。

  孟西漠”

  霍去病看完后,一言不发地又递给我。

  最后一句落笔沉重,力透绢帕。

  九爷居然不告而别?

  相见无期?

  他把我和霍去病并排放在榻上,让我们手相握,这就是他最后的祝福吗?

  恍惚中,只觉鼻端仍有他的气息,却知道那只是悲伤中的幻觉。

  这一次,他真正离开了,彻底放弃地离开了!再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金玉,你应该高兴的,只有今日的放手,他才有可能伸手去抓住也许明天,也许明天的明天,也许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出现……的幸福。没有今日舍,哪来明日得?

  金玉,你应该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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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来的太医不仅束手无策,而且一开始死活不相信这是毒,居然说是感染症状类似瘟疫的奇怪的病。

  我大怒着轰走了西域各国被扣押在军营内的太医,依耐国的萨萨儿和塍引也穿着从头盖到尾的黑袍离去。

  而我守着面目已开始腐烂的霍去病,人呆呆发怔。

  军营内气氛肃杀,人人脸上都带着悲哀,而随着大夫的离去,霍去病将死的消息也迅速传遍西域大地,整个西域都在沸腾,等消息传到匈奴、传回长安时,天下又会怎么样?

  “赵将军,我们起程回长安吧!去病应该也想再看看长安,那是他从小生长的地方。”

  没有人反对,就是卫伉也表面上全力配合,全速向长安城的方向赶去。

  天的尽头,一轮火红的落日正在缓缓西坠,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时,霍去病永远睡了过去,再不会醒来。

  一代不败的战神,在将匈奴彻底驱除出漠南后,在生命最灿烂的年华,二十四岁时消逝。可因他而得名的威武,酒泉,张掖等城市将永远记载着他曾经的功勋,千载之后,河西大地依旧处处会有他的足迹。

  雪山融水曲折而来,彷若银河九天落,奔腾在千里大地上,发出如万马怒嘶的声音。

  上千军士全都跪在地上,就是任安和卫伉脸上也露了哀悯,任安神色复杂地长叹了一声“天之骄子,一代奇才!失之,国之哀!”面朝霍去病的尸身跪了下来,沉重地磕了三个头,待抬头时,额头已经流血。

  赵破奴看我抱着霍去病,整个人好象化作了石雕,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整夜,他一直默默地守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人敢上前惊扰我。

  东边的天色慢慢露了一线白。赵破奴犹豫了半晌后,上前小声叫着:“金姑娘,将军,他已经走了,现在天气还热,我们应该尽快赶回长安,你……你不要……”

  我抬头间,眼眶中满是泪水。一颗,一颗,毫无缘由地坠落,竟然越落越急。

  他走了,是,他走了!从此相见无期。

  我放下霍去病,朝河边走去,其他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仍跪在地上。赵破奴蓦地反应过来,急急想拉我。我回身,匕首抵在胸前,一面急速后退,一面摇头,示意他不要接近我。

  赵破奴一脸哀恸,急急叫道:“金姑娘,你千万不要做傻事。”

  “回长安后,帮我给皇上磕三个头,就说‘孩子既然有皇上代为抚育,金玉就不在人世间多受几十年的相思苦了’。”

  话说着,我已把匕首用力□了心口,随着鲜血的滴落,我的身子翻向河中,转瞬间就被湍急的河水吞没。只闻岸上,一声巨大的吼叫“金……玉……”隐隐回荡在天地间。

  霍去病抱着浑身湿淋淋的我几步跃上马车,他拿了帕子替我擦头发,“眼睛这么红肿,看来哭得够伤心,此次拜他们所赐,一切不可能更完美,卫伉他们肯定不会疑心,差不多就行,你又何必如此卖力的演戏?”

  我缓缓抚过精美的匕首,当年於单费心赠送的礼物,冥冥中重回我手,似乎只是为了成全我的幸福。於单,谢谢你!

  “去病,我们去哪里?”

  “先去哈密接儿子,然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怎么尽兴怎么活。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先去找狼兄,他的年纪也大了,与其等着过两年其它狼挑战他,不如现在主动辞去狼王的职位。然后我们一块去祁连山,我此生唯一没有兑现的诺言许在那里,我要在祁连山下,在你阿爹的墓前,请狼兄夫妇做见证,行大婚之礼,兑现当年对一个人的承诺,虽然迟了很多年,但……”

  我笑拍开他来搂我的手,撇撇嘴道:“自说自话!你怎么不问问人家乐意不乐意?既是求婚这样的大事,却没一点正经。”

  他忙弯身作揖行礼,肃容问:“玉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扭过头抿嘴而笑,不回答他。“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因为身边的这个人,我知道自己是幸运的。

  他等了半晌后,正着急间,我轻点了下头,他握住我的手,绽了笑容,如朝阳一般灿烂。

  马车外,一望无际的大地,广阔无垠的天空,一轮红日正在冉冉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