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政治(第2/3页)

但是,我的理性说服没有见效.事情不见好转。每每问及他们,总是说好好好,会打扫会打扫。但是第二天进到厨房,还是我在上面描述的壮观情形。

然后进入了愤怒声讨阶段,我不再跟他们正面交涉,贴的纸条上也没有了“非常感谢”。甚至有两次和当事人发生正面的冲突。还有一次,我一走进厨房看见灶台史无前例的油腻,柜台史无前例地混乱,忍无可忍发了一次5.5级的脾气。那次,我贴在橱柜上的纸条是小诗一首:

为什么就不能打扫一下呢?

为什么?

为什么呢?

热爱脏?

热爱激怒别人?

操你大爷。

当然,那首小诗很快被人扯了下来。事已至此,就更不可能好转了。

这种情形,维持了一年。

顺便说一句,我并非洁癖。这一点,我妈可以提供罄竹难书的证明。事实上,其他几个室友,都跟我抱怨不断。以前我在博客里提到过的那个老头Steve,告诉我这是他“30年来碰到的最脏的一群同屋”。那个时不时炒炒鸡丁的美国女孩,也告诉我她已经“害怕走进厨房”。我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做饭频率急剧下降,从一个星期四五次降到一个星期一两次——实在无法忍受每次走进厨房那种扑面而来的脏乱臭,仿佛是又挨了他们几个合起伙来扇的一记耳光。如果不是因为我做这个居住顾问,学校让我免费住房子,我恐怕也早就搬走了。

去年秋天,C、D、E搬进来。很快,他们融入了我们厨房的优良传统,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向孤陋寡闻的Steve展示了没有最脏只有更脏。到这个阶段,说实话,我反而豁然开朗,出离愤怒了。我反正是很少做饭了,搞乱厨房的“黑手”同时也成了自己行为的“受害者”——劣币驱逐良币以后,他们自己用厨房最多啊。这跟红卫兵当年砸烂一切公检法之后没有了斗争对象于是开始内讧一个道理。想到这里,想到A要去收拾B丢的垃圾,C要把菜板放在D弄脏的柜台上面,我简直有点幸灾乐祸了。

两年来,无论在理性说服期,还是愤怒声讨期,出离愤怒期,面对这个厨房,作为一个政治学的博士生,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理性、和谐、正义的公共秩序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它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不可能,它的障碍是什么?

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想过。孔子也想过。制度学派的诺斯想过。新儒家的政治家李光耀也想过。我相信那些刚从森林里跑出来的类人猿,为一块没撒盐的烤肉而掐作一团时,也想过。我觉得,不把这个厨房问题想清楚,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哲学家。

因为人性里面有自私的成分,所以要建立一套奖罚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地趋利避害。这就是制度主义的观点。比如,如果我们规定,每打扫一次卫生,发奖金100块,估计大家都得抢着去打扫了。又比如,如果我们规定,凡是不打扫卫生的人,都要挨一个黑人肌肉男的暴打,估计大家也都硬着头皮去打扫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私有产权来实现责权利明晰,需要政府、警察和法院来强制实施法律。

如果相信人都是有强烈集体观念的,或至少能够被说服得有集体观念的,那就不需要奖罚制度了,有“思想改造”就行了。像我这个政治辅导员那样,与大家苦口婆心地畅谈人生理想,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意识,谈到毛主席的学习雷锋好榜样,从以德治国讲到和谐社会,害得大家头痛欲裂精神恍惚,宁愿老老实实去打扫厨房,也不愿听我的哄嘛密嘛密哄,那当然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但是显然,我的“思想改造”行动失败了。这就要回归制度了。如果我能够慷慨地每天花100美元“悬赏打扫”,或者雇用一个黑人肌肉男每天跑到我们厨房来举哑铃,制度当然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我没有,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钱。如前所述,我们的合同里面明文规定了做饭以后必须打扫卫生,应该说是有相关制度的。但是问题是,这个制度实施的成本太高了。从道理上来说,如果我把这个案例提交给学校的住房办公室,闹到把他们扫地出门,这是一个对他们不打扫卫生的制度惩罚。但是,我要“立案”,必须首先揪出在他们这群人当中到底哪一个或者哪几个是真正的、持续的“凶手”,这就意味着我每天要在厨房里守着,看谁做了饭,谁没有打扫卫生,而我们这个厨房,大家做饭时间可以从早上8点蔓延到午夜2点,我没有时间精力,就是有也舍不得提供这个时间精力去站在厨房守株待兔,更不要说这其中可能牵涉到的正面冲突、死不认账、他们联合倒打一耙、与住房办公室的周旋、时间上的漫长周期。作为一个“理性人”,对我来说,更“划算”的做法,是少做饭、少去厨房、狂吃沙拉和中国外卖而已。

这就是说,虽然“思想改造”失败了,但是“制度奖罚”的成本也太高。这个时候,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维持一个“和谐厨房”呢?事实上,我住在这个宿舍前三年的经历,证明了一个“和谐厨房”不是不可能的呀。我想来想去,就想到一个最平庸的解释:自觉。而责任的自觉、公德心、对制度条文的尊重、对他人的体谅、对环境的爱护,说到底,是一个文化的问题。

这不是说制度不重要。事实上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相信制度的力量,以及制度改造文化的力量,也就是更相信哑铃黑人肌肉男的力量。但是,由于制度涉及到一个实施成本的问题,我越来越接受的看法是,制度固然重要,而文化是降低制度实施成本最有效的因素。

前天晚上,我又一次以居委会大妈的身份,召集宿舍里几个经常做饭的人,开了一个会。开这个会,说实话,主要并不是因为愤怒。事实上,我早无所谓了,反正过几个月就搬走了,3月或4月还要回国一趟,现在也很少做饭,所以我还能在这个厨房做饭的次数,已经屈指可数,实在没有理由关心厨房的风景是否怡人。我开这个会,更主要的,是出于科学上的好奇心和政治上的实验感。就“科学”而言,无论从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哪个角度,我都想了解这种“宁可让自己痛苦也不能让别人快乐”的心理机制到底是如何形成的。从政治上来说,我不甘心自己带着这个失败的烙印“卸任”,我想说服自己,人的自私、狭隘、不负责任是有限度的,我想修复自己对人性的信心,在“退休”之前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