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 进退不是非取即舍

中国人不缺德,可是缺啥?

教育不是让人性变“好”,而是约束人性中的“不好”。

当时代的发展让人们产生超越物质的需求,才是爱的开始。

今天来到这里,也是对王振耀(编者注: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兄长表示敬意的一种方式。

在过去的很多年,因为中国的慈善事业要向前发展,我们进行过多次合作、对谈。有时候,一项事业的前进需要大时代的机缘巧合;有时候,需要的只是一个人。同样是美国总统,有的就不好,有的就不错—中国的很多位置也是如此,遇到一个合适的人可能会往前推进十几年,没遇到合适的人就可能原地踏步。这些话表达的是我对王振耀兄长的尊敬。

接下来转入正题,说说我对公益、慈善以及爱的思考。

今天沟通三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个层面仿佛很遥远,当人们谈论中国的慈善、爱和公益的时候,很少提及,但它却是最重要的基础—人性。

第二个层面是道德。举国关注的“小悦悦事件”,仅仅是道德问题吗?把这个问号留给大家。

第三个层面,是慈善和公益在中国的发展,实质究竟是什么?

中国人DNA里的“二元对立逻辑”

首先,我们说一个仿佛无关其实最有关的问题:好人才会做慈善吗?

中国人从小就习惯给人贴上“好人”和“坏人”的标签,我们这一代可能感触更深。小时候看电影不多,一看电影便要问爸爸妈妈,这是好人还是坏人?后来发现我们这代人最幸福,因为好人坏人一看就知道。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电影,主人公一定是“高大全”的英雄人物,反面角色则是胡汉三、南霸天、黄世仁那样,从长相上就能看得出来。

这样一种“非黑即白”的传统延续下来,并不仅仅因为这方面的文化基础是如此浅薄,更主要是在于我们长期生活在一个“革命”的背景下。“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你死我活的问题,是矛盾对立的关系,不是朋友就是敌人,几乎没有中间地带。这种“革命基因”慢慢渗透到我们看待人性和世界的DNA里,形成了一种简单的二元对立法则。

非常遗憾的是,我也不能把在座的年轻人全部看成新人类,因为在这一点上讲,你们依然是老人类,都不可避免地带有“非黑即白”“非对即错”的逻辑观。

当我们关注公益、成为志愿者的时候,首先要明白人性是极其复杂的,没有纯粹的“好”也没有纯粹的“坏”。每个人心中都并存着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取决于周围的环境、制度和人,激活了你的哪一面。

比如今天,我站在这里讲公益、讲慈善,会被大家认为是“好人”。但或许在其他情况下,人性中的“坏”也会释放出来。当每个人都可以清晰且自律地看待自己,会明白谁也不比谁好到哪儿去或坏到哪儿去。

教育很重要。教育不是让人性“变好”,而是约束人性中的负面欲望、扬善弃恶。

法律也很重要。法律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线。法律不能让你变成好人,但是它要求你杜绝坏的行为—抢劫、偷东西、杀人是不行的。

此外还有环境。如果一个社会环境充满善意和安宁,人们和谐相处,人性中的善就会更多地被激活。

因此,我们倡导道德、公益和爱,期待更多的响应,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满世界去寻找“好人”,而是要思考:如何用好的教育、好的法律、好的制度、好的环境等,把人们心中原本就存在的善意激发出来。

遗留在中国人DNA中的二元对立逻辑,让我们对很多事物的判断都是危险的。打破这种简单对立的思维,是一个真正的基础。全社会都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前行。也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才会懂得:人人皆可做慈善,公益的基础是巨大的。

是道德的问题吗?

“小悦悦”事件、宝马车碾童事件,还有一起又一起摔倒老人讹诈搀扶者的案例,让大家都很难过,觉得中国人的道德底线一塌糊涂,对吗?

可是问题仅仅在于“道德”吗?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道德是从哪儿来的?

如果“小悦悦事件”发生在国外,第一会受谴责的是孩子的父母,第二才是司机与围观者。我们可以说,小悦悦的父母非常值得同情,他们在城市里打工不容易。但是,情感是一回事,法律是另一回事。站在严肃的法制角度看问题,是不关注这些点的。作为两岁多孩子的监护人,小悦悦父母的监管缺失,是这起悲剧的真正关键点。

《人民日报》有一位知名记者,讲过一个经典案例。她妹妹在美国生活,有一次孩子回中国,住在她家。一天晚上,她临时有事出门,时间不长,就把妹妹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正好这时候妹妹从美国打电话过来,跟孩子聊天,问他“你大姨呢”,孩子说“不在家”。妹妹一听急了,“就你一个人在家吗?”孩子说:“对,就我一个人。”姐姐回来以后,妹妹对她勃然大怒,说:“姐姐你这是违法行为!”因为在美国,把未成年儿童单独留在家里就是严重的违法。

说到这儿,如果大家不解,还可以换一个思路。

老人摔倒被扶,为什么一瞬间反而要抓住对方说:“你撞了我!”因为这个老人是“坏人”吗?

倒退二十年,如果大街上两辆汽车追尾,司机肯定下车就打。为什么呢?不打不行!谁打输了谁赔钱。可是现在,谁还会为了追尾大打出手?经常是把车靠边一停,互相递根烟,把保险号一抄就完了。

对比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中国人很讲礼节,道德水准提升了。可是为什么中国人撞车后的道德水准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因为“交通强制险”的介入。所有汽车必须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不必再用暴力的手段争取权益,于是在这个问题上,人性里“善”的一面流露出来。

摔倒的老人为什么讹诈救他的人?因为大部分老人没有医疗保险,他摔倒在地不能动弹的时候,最大的痛苦还不是来自肉体—中国的父母心疼孩子啊,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孩子要给自己掏钱治伤,少则几千多则上万,他扛不住—在这之前他可能行了一辈子的善,但是这一瞬间都不存在了,他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扶他起来的人。如果中国的老人都有医疗、养老保险,还会发生这么多起讹诈事件吗?

因此,涉及道德的问题,不应追问人们“有没有道德”,更应该思考的是,我们的社会环境、相关的法律制度,是否进步到了让人们“可以展现道德”的时候。中国人不缺德,缺的就是让“德”展现出来的制度保障与大环境。我认为,此时此刻的中国,还没有到达这个阶段。所有糟糕事件的发生,都是在强迫我们去设法提高基础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