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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士信任我们——很简单,他掌握着可以毁掉我们的信息。不过公平地讲,他是个慷慨的雇主。

这份秘密职业给他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他的花销非常谨慎,连他妻子都没有发现除了津贴——或者你们把它叫成别的什么——之外,他还有自己的一份小小收入。我想他资助了几家宠物慈善基金(比起人,他更愿意选择动物),拥有几幅不错的十八世纪版画和一个完美的酒窖。剩余的财产他用来投资珠宝——我相信主要是切割钻石。他把它们保存在罗辛顿巴克莱银行的保险箱里。

偶尔有那么几次,我和他一起去罗辛顿(李从来没去过那里)。向别人介绍我的身份时,他说我是他的一个远房表亲,做股票经纪的(很合适,这是一个模糊的职业)。弗农·琼斯很乐于把我介绍给当地的大人物。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由此我们就说到了他的另一个与这件事有直接关系的特点:他很恶毒。不是那种粗鲁的恶毒,而是讲究技巧,做事拐弯抹角。我能想象,他小时候过马路,肯定不会一脚跺死可怜的昆虫,而是慢慢地,把它们的小腿儿一个一个揪下来,或者把它们淹死在一勺蜂蜜里。当他认为自己没有必要表现得很和蔼的时候,他对人类也是如此。我坚信,他妻子是一点一点死去的,死在由他辛辛苦苦一手创建的那个小小的家庭地狱里。我和李不值得他做出这种牺牲。有时候我会琢磨,如果他不是神职人员,会不会是一个更好的人呢?他知道我和李水火不容,这一点正中他的下怀,他可以对我们俩分别控制。他很享受这种紧张的状态,但是他太聪明了,不会让这种紧张感达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

这是他活着的时候的事。不过很显然,他感觉死了以后就没有必要顾虑那么多了。他死后,我去罗辛顿参加他的葬礼。我跟他的律师和银行经理聊了聊,这两个人都来到那个市立公园一般的墓地,向他最后一次致敬。葬礼结束后,大家去了当地的一家酒店。也许他们本不该公开谈论已故客户的事,毕竟他们认为我和死者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他们还为我难过,因为弗农·琼斯死前写了一份遗嘱,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对此,我丝毫没有感到惊讶。喝完三杯威士忌后,那个银行经理说,弗农·琼斯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圣诞节过后就把保险箱里的东西全部转移走了。那个律师也插话道,教士这个人有怪癖。依我看来,这句话轻描淡写地概括了他的一生,可以做他的墓志铭。他还说自己答应要在葬礼这天替他寄出两封信。不难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我的,另一封是写给李的。

那封信是第二天早上送到的。信封里只装着一份复印件,你也有的那份,还有一张弗农·琼斯的名片。写在名片背面的内容才是关键。他用潦草的笔迹写了一段话——《马太福音》7:7: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我很清楚,你可能觉得这件事越来越荒谬了。请再忍耐我一会儿吧。你明白吗,我相信我正确地诠释了他的想法。他给我的那两样东西,同时也是两条线索。通过这两条线索,我就可以找到他藏匿的珠宝。我还相信,他也把类似的、但是不同的线索交给了李。他并不在意把那些钻石留给谁,他想留下的是纠纷。很难向外人解释其中的究竟,不过,你必须明白两点:一是弗农·琼斯的恶意,二是他有破解密码的嗜好。首先,他知道我和李关系紧张,于是,一想到能在死后强化我们之间的敌意,并在坟墓里操控这两个人,就会令他情绪高涨。他既然告诉了我,我毫不怀疑他也告诉了李。那些石头价值六位数!这为两个人开展竞争提供了一个多么好、多么重要的动机啊!此外,他玩智力游戏上瘾,喜欢迂回地寻找解决办法。他是那种先玩填字游戏,再看报纸头条的人。他还是一个狂热的解码爱好者和密码分析家。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他最大的野心是解密出自罗杰·培根[2]之手的伏尼契手稿[3]。此外,他还对中世纪手稿感兴趣,而且他知道,事实上,我和李都没有破解谜题的天赋。你明白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了吧?他给我们俩设置了一道难题,用一笔钱做奖金,把线索分别放在两个人手上。他很清楚,我们俩绝对不会联手,因为其中一个人会不可避免地试图欺骗另一个。

可以确定的是,总有一个人会得到那笔奖金。这个教士残忍、恶毒、狡诈,但是,说句公道话,他也有自己的行为准则,也就是玩填字游戏的人遵守的准则:如果你提出一个问题,就一定有一个答案,否则就不公平。

我们谈谈现在的事吧。今天晚上,有人跟着我回到酒店。我觉得自己很蠢,当我明白弗农·琼斯的想法时,没有采取更激进的做法,只是从布朗酒店搬到了布里斯托尔酒店。习惯导致粗心。李手下有一个人监视我的窗口。毫无疑问,还有更多的人在监视,李的人手总是很充足。可惜的是,今天晚上我必须出去——一件很紧急的小事,遗漏此事将令我在财务上陷入极端的困境。李早晚会想办法扣留我或者杀死我。很可能是后者。他会认为总体来说这么做更有成效,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会掂量一个死去的竞争者(也就是对他过去生活的微妙插曲了如指掌的危险人物),和一个有可能在他的胁迫下提供帮助的人,哪一个对他更有利。此外,他这种人认为,只有杀死某个人或者自己单干才会安心。他也可能会失败,我还没到不堪一击的时候。但有时我觉得干这行我实在有点老了。

好了,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你在读这封信,说明我已经死了。而你,如果你愿意,随你的意,可以代替我迅速富裕起来。和李相比,你有更多的优势:你是外人,李不知道你的存在;在头脑上你可能比他的装备更精良——你的背景更接近弗农·琼斯。当然,这要取决于你。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不要冒险。李不是傻子,也不是一个神经兮兮的人。我的忠告是,如果遇到他,你就撤退,不要给他时间对你产生怀疑。

我必须把这封信封起来交给酒店的人。我竟然写了这么长的一封信,感觉好像是在写遗嘱——你当然不想漏掉任何东西,原因显而易见。

最后再说一点:如果我是你,看完这封信就把它烧掉。我知道这个做法很笨,可是信中的内容不应该被不适当的人看到。

如果你读了这封信,我向你致以诚挚的歉意。

詹姆斯·汉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