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

大学毕业之后,我就回到了L市的电视台工作。L市的电视台有五个频道,新闻频道,电视剧频道,体育频道,娱乐频道和教育频道。这五个频道面向市内的二百万人口和卫星城的三十万人口,统领共计二百三十万人的文娱生活,其他地方的人无论多么喜爱也看不到。我在新闻频道,一同入台的有七八个人,男女对半,在我眼里都是平庸之辈,估计他们对我的印象也差不多,所以相处比较融洽,他们玩他们的,我自己一个人待着,互不干扰。有时候下班之后他们会在办公室玩杀人游戏,用一副旧扑克牌和一条白色的长桌,据说此道能使大家相互增进了解,有时候我走到院子外面还能看到办公室的窗子里亮着灯,他们围坐在一块,相互撒谎和指认,我就加快脚步,拐进小巷,走到看不见灯光的地方。我有时候也经常思索,自己孤僻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我的父母都很孤僻,这显而易见,打我记事儿时起,家里就没怎么来过客人,偶尔有收电费的敲门,会让人十分紧张,好像有人要掀开被子看我们的脚底。他们二人一直是很有原则的人,把单位和家庭分得非常清楚,单位是工作挣钱的所在,家庭就是一个秘密组织,看起来也占了楼道里的空间,实则是虚空,是看不见的无,如同一家三口头上都顶着树叶,旁人是看不见的。家里头能有什么秘密呢?我也经常想,首先两人都是工人,并非特工,所聊的事情也就是工厂的人事和花边,家族里的远近和积怨,做的饭菜也是平常饭菜,芸豆炖粉条,小白菜汆丸子,早上一碗鸡蛋糕,并无什么秘方。存折上的数字不值一提,也没什么金银首饰,最值钱的东西恐怕是我奶奶送给我妈的一枚大金镏子,泛着铜光,上面还有几个牙印。所以我父母的孤僻十分让人费解,如果说是因为穷,我们家那个破筒子楼里住的都是穷人,我敢担保,没有一个富翁隐姓埋名住在这里,这些穷人大多吵闹,来往密切,因为时常需要别人的帮助,也需要在恰当的时候给予别人打击,单单是我的父母,没有自闭症,家里也没藏着拐来的孩子,一生关起门来过活,让我想破头也想不出原因。

所以我毕业之后,虽然还是回到了L市,但是并不在家继续住下去,而是在电视台旁边租了一个小房间,着手自己的生活。可是习惯是相当可怕的东西,即便我从小就相信自己的睿智,在十岁左右就看穿了我爸妈的生活并不可取,且相当可笑,但是到了我独自生活的时候,还是沾染上了他们的毛病,租下房子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了一把锁。我租的屋子有五十六平方米,一室一厅,房东是个公务员,在L市有七八套类似大小的房子,他都给统一装修了,好像是一家旅馆的房间,不小心失散,流落在市内各处。楼层在七楼,站在窗口举目远眺,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座高楼的脊背,就在窗户近前,骨节紧凑,这座高楼就是电视台新盖的行政楼。正因为此,这家的房租较为便宜,是同地段同大小房子的三分之二,不过只有住过才知道,虽然早晨没有光,如果不定闹钟是难以确定白昼到来的,但是到了傍晚,夕照日的反光会通过电视台大楼的脊背射进屋内,洒在窗台里头一步远的地方,如果只是以成见来看这屋子,是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的,这就是所谓的日久见人心。于是我买了一盆水仙,摆在窗台里头一步远的地方,自不待言,水仙长得非常好,以至于我都觉得乏味,没过多久我就又买了一盆月季。

我是个处女座,所以我在九月份出生,入职之后的一个月,我就迎来了自己二十四岁的生日,那天是工作日,前天晚上我领到了一个任务,就是第二天早上自己扛着摄像机,去劳动公园拍一些老人晨练的镜头,与其说是任务,不如说是练习,拍完之后回来剪成一个五分钟的短片,向领导交差。我起得很早,天还没亮,就到了公园,林中已经有人压腿,男人看着不怎么老,也就四十来岁,把腿一踢,就搁在树上。旁边不远处,有一个五十来岁的女人在鼓捣手风琴,好像在给自己的脑袋套车。我把DV放在三脚架上,对着他们打开机器,站在旁边抽烟。男人一边压腿一边看我,等把两条腿压好就过来说,你干吗的?我说,电视台的。因为紧张,我使劲抽着烟,差点把整支烟吞进嘴里。他说,噢噢,你们注意到我了?我说,是,可以开始了吗?男人说,可以,我先打一套六合拳吧。我说,好,咱们循序渐进。男人打完拳之后,又练了一套剑,动作利落,目光炯炯,剑穗时不时拂在脸上。在他喝水的时候,女人拉起了手风琴,男人说,我还没练完呢。女人不理他,兀自拉着。至于我为什么回到L市工作,我觉得有两个充足的理由,第一条是我虽然在北京念的大学,学了文学,可是毕业之后并没有什么地方可去,无论我做什么,都将是过着小蚂蚁的生活,扛着比自己重几倍的东西前进,况且我的第一志愿并不是文学而是法律,因为分数不够被调剂到了文学院,无论是改弦更张还是将错就错,都觉得有点不值。我有一张北京的地铁卡,毕业时里面还剩三十几块钱,我就每天坐地铁游荡,直到钱花完了,就把地铁卡扔进了垃圾桶。第二条是我在L市有一个朋友,她叫曹西雪,是我筒子楼里的邻居。她是我唯一谈得来的人,从五六岁开始,我们就在一起谈天说地,只是她比我大一点,我五岁的时候,她八岁,她在本地念大学,毕业之后到了L市的一家银行工作。我毕业之前,她给我写过一封信,意思是这几年过得不错,中间还结过一次婚,几个月之后离了,生活比较充实,如果北京好玩,她也可以来玩,不过为保万全,我可以先回L市看看,此地近年大兴土木,已今非昔比。毕竟我们之间没有爱情,所以她说的话还是比较可信。

女人的手风琴拉得很响,另一个女人站在她身边唱起了歌,麦克连着一个黑色的音箱,每当唱到高音,音箱都发出严厉的叫声,并且伴随着轻微的抖动。实话说,抛开设备的因素,这个女人唱得是不错的,我边抽烟边朝她看去,她看上去五十六七岁年纪,相当消瘦,头发白了,也没有染,用一个发套绷住,个头不小,目测大概一米七,穿着一条米色的连衣裙,洗得相当干净,脚上穿一双棕色牛皮鞋,袜子也是米色的,包住脚踝。我听她唱了三首歌,知道再唱十首也是同一个样子,就把机器关了,打车回家。因为是在实习期,领导管得不严,也都没有定岗,回头我说自己拍了一天,交一点素材就行了。我上大学期间,准确地说,是在我大三的时候,我家的筒子楼着了一场火,起因是一个失业多年的人在家里搞发明,想要发明一种能使汽油更加充分燃烧的东西,这种滴剂的原材料也跟汽油沾亲,所以从逻辑上来说是无懈可击的。那天晚上他的发明先是引燃了他的被子和床单,进而烧向两户之间薄薄的胶合板,然后迅速在楼宇的主架构上蔓延。据幸存者称,整个筒子楼就像是一卷报纸,从起火到烧光,只用了大概一个小时。肇事者先死,浓烟涌进了他的喉咙,他死在窗台位置,临死前也没有捅开窗户,之后又烧死了十二人,重伤九人。火灾发生在冬天,虽然在家里,人们也都穿着毛衫和毛裤,这些东西被火一燎,有的直接燃起,人就变成了火球,有的迅速熔化,蚀进人的皮肤。有的家里因为暖气的热度不够,还用着小太阳取暖器,那种劣质的发热管,散发着红彤彤的不加掩饰的热浪,在一片混乱中,爆炸,风扇一样的铁罩破窗而出,掉在马路上。我能够想象家里起火的场景,我相信自己能够想象,从没来过客人的家里来了不速之客,两人的第一反应也许是自己仅有的家当,如果等待救援,第一反应为何并不会对结果产生什么影响,因为发明家就住在隔壁,在这种火势里头,即使是消防员本人恐怕也不好逃脱。但是令人惊异的是,两人最终没有被困在屋内,而是从四楼翻下,在紧要关头,他们离弃了住所,在空中飞了一会,我父亲手里还拿着我母亲的老花镜。两人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骨折和脑震荡,我父亲的一条腿永远地瘸了,但是两人都活了下来并且恢复了过去的生活,换了另一个场所关起门来生活。他们极少提起这场火灾,有亲戚问起便答说,就跟新闻里说的一样。就因为这个,我感到非常内疚,虽然就算我在,也不一定会比这个结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