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我希望这些文章,永远不会被人看见。

就像是躲在衣橱里的小孩,一边偷偷窥视着外界的黑暗,一边将自己隐藏起来。这样的话,我就会获得一点安全感。但是,仅仅是一点而已。自从出生以来,我就觉得自己是暴露在外的,随便什么人,都能一眼将我看穿。唯一的办法,就是戴上面具,扮演另一个角色。

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求得心中的慰藉,或许会被人笑话吧。

我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哥哥就对我说过: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没有人值得信任。现在想想,还真有道理。无论是周国恒,还是那个家伙,我都无法百分之百的信任。所以,我必须筑起一道城墙,将自己与他们隔开。也许这样,才能将伤害降到最低。我尽量说服自己,不是我冷漠,而是这个世界对我太冷漠了。我感觉不到幸福,这个名词离我太遥远,它不属于我。

想想甚是可笑,像我这样的女子,怎么配得到幸福?

我曾经暗恋过一个男孩。是的,直到现在我还觉得,这应该最纯洁的爱情。他是一名刑警。还记得那天,我的提包被人抢了,他为我追了那个强盗十几条街,才把那个坏蛋制服,将手提包还给了我。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感觉,当他气喘吁吁地将东西还给我时,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这种感觉,真让人上瘾。

经过多方打探,我得知了他的名字,他叫高远程。我还偷偷埋伏在他上班路上,偷拍他的照片。他当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女孩子喜欢他,我暗恋了他很久,但从来没有想要表白。

我知道,这才是暗恋最美好的地方。

只可惜,我的少女情怀没有持续多久,就破灭了。那次,哥哥在我的房间里,看见了高远程的照片。他责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否认,他便对我破口大骂,说我为了这个男的,整天魂不守舍,有时候还哭个不停,说我脑子坏了。我当时感到十分委屈,他根本不懂我心里所想,一点儿也不了解我。

自从那次之后,我便偷偷将高远程的照片藏了起来。

我想,是该和“他”告别了。暗恋的结局,不就应该如此吗?

现在的我,已经“不干净”了,用周国恒的话来说,是残花败柳,谁还会珍惜我呢。

我渴望过真爱,而现实却一次次伤害了我。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所有的男人都不是好人。天下乌鸦一般黑,这句话的意义,我比任何人都有体会。

说起我的初恋,那是在高中时的事了。他和我同校。刚开始,我并没有对他有什么特别感觉,只是觉得,这个男孩还不错,待人接物特别真诚。放学时候,他总会在某处等着我,然后同我一起漫步回家。在路上,他总能把我逗笑,特别幽默,我喜欢这种感觉。久而久之,我便习惯了放学同他一起回家,一起说笑。直到有一天,他站在我面前,说喜欢我,希望我能成为他的女朋友。我内心一阵惶恐,这种感觉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男生对自己表白,这种感觉,竟与我幻想中的截然不同。我低下头,什么话也没说,更没让他牵我的手,便转身逃跑。我不是不想答应他,也不是讨厌他,而是被吓到了。

我的这个举动,可能伤害到了他,这天放学他没有来等我。我站在校门口,不停地张望,心中期待着他的出现。可惜,我等到六点,他也没有出现。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也没有再来找过我,虽然表面上看不出,可我心里难受极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就对他动了心,只是不愿承认罢了。是啊,那时我只是一个思想极其单纯的女生,除了念书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往这方面去想。

有时候,我们会在图书馆、操场、食堂相遇,但都只是微微颔首,没有进一步的交流。

而他,似乎也已放弃了我。渐渐地,我开始看见他同其他女孩子调情,说笑,时不时还会互送别的女孩回家。每当看见这种情况,我心中总是有一股说不清的愤恨。难道男生都是这样的么?为什么不坚持一下,为什么不再对我表白一次?我对他当初追求我的目的,也表示了怀疑,他是不是真如他所说的那样爱我呢?

当我看见,他同隔壁班的徐欣牵手的瞬间,我便释然,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他果然是在骗我。

什么只喜欢和我在一起的感觉!什么只喜欢看我的笑容!什么每天脑子里只有我!什么只要能和我在一起什么都不要也无所谓!

都是骗人的!

这次的创伤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至今我不能忘记他虚伪的嘴脸。有人说过,女人恋爱时候的智商为零。太有道理了。那个时候,一直自诩聪明的我,竟会相信这个人说的一切,还这么自以为是,把自己当成西施。现在想想,实在可笑。

所以当第二次有人对我表白的时候,我甚至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回忆那个时候的情形,简直像在做梦一样。答应之后,那个男生的表情,显得那么惊讶,他似乎从没想到我会答应他。那个男生杵在原地,傻傻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有所反应。他对着我笑,我忍住恶心,看着他那张无比丑陋的脸。

我和这个丑八怪的恋情,持续了一个月。我什么都给了他,像是故意要将自己毁掉一般。学校里所有的人,都表示不解,想不出任何谭洁喜欢这家伙的理由。那个我最初心动的男孩,看着我挽着丑八怪招摇过市,总摆出一副愤怒的样子。或许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选择这个长相如此丑陋恶心的男人,而不选择他。看到他不甘心的模样,我心中不禁暗笑,一种复仇成功的快感油然而生。

当然,忍耐也是有限度的,一个月后,我甩了那个令我倒足胃口的丑八怪。虽然他跪在我面前,百般请求我不要离开他,但也无济于事。这种人还真可笑,就凭他的样子,若是过去的我,恐怕这辈子我都懒得和他说一句话。能与我这样的女孩交往一个月,竟不知足,还想霸占我一生,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越是求我,我就越是恶心,若不是全班同学看着,我真想用高跟鞋狠踩他那张如同沙皮狗一样的脸!当我想到,我的第一次竟然是献给这种家伙,我就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

他跪在那里,不停的哭吼,甚至表示愿意为我献出生命。我头也不回的离开,瞧都不想瞧他一眼,怕弄脏了我的眼睛。为了刺激自己所爱的人,同这么一个烂货交往,恐怕没有人会理解我吧。

之后,我又与各种各样的男孩交往。我并不爱他们,只是觉得这样的生活方式很开心。我是一个喜欢自由自在的女孩,假使和一个固定的男孩交往,时间久了,估计我自己也会觉得无趣,从而选择分手吧。爱情对我来说,早就成了童话故事,在现实社会中摸爬滚打了这么久,早就尝尽了冷暖。没有一个人,能做到海枯石烂,这都是欺骗小女孩的谎言。身边也有不少朋友,认为我太过偏激,把两性的关系分析得如此赤裸,毫无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