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第3/3页)

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挣钱了,而是传承。

酒楼的传承不像手艺活,找几个徒弟,一代代的传下去。但酒楼的基地不一样,它除了需要徒弟,还需要客人,尤其是捧场的客人。

捧场的客人可以变换,但必须有人捧场。

让客人捧场的唯一理由,就是他吃到嘴了,并且觉得好吃,勾得他念念不忘。

但如果那些捧场的客人每次来都进不去的时候,久而久之,他就不会来了。因为让他们念念不忘的感觉已经消失,他的新鲜感被其他食物取代了。

这并不是说廖清欢对自家酒楼的手艺不自信,只能说他们是厨师,可不是神仙,不会真让所有吃过的人记一辈子。

但她能做到让所有客人满意吗?没办法,她也做不到,众口难调这个词她一直都知道。

每一代传承的人都有不同的发展,或许是奠定酒楼的基调,或许确定酒楼的风格。她也想给酒楼带来不一样的发展,那就从扩大店面这一块开始。

至少,不会让那么多客人久等也吃不到,尽可能多的让客人们尝到他们廖家酒楼出的本帮菜。

只是在做这些事之前,她需要把这第三个孩子安安稳稳的生下来,之后再做打算。

至于年纪,她还年轻呢,出来百灵都以为她十八岁,所以,十八岁的她可以做太多事情了。

百灵注意到廖清欢的眼神有些飘忽,显然是在想什么事情,她没有打扰,而是注意廖清欢的脚下,怕她摔倒,也担心会有什么虫蛇出来吓到这位可爱的小孕妇。

等廖清欢回神,继续投入到天朗气清的享受中,不远处有几个人骑着马过来。

都穿着英俊帅气的骑装,挥舞着马鞭的样子潇洒逼人。

马蹄踏在草地上,跑过来的姿势非常漂亮。

她和百灵站在一起看着那些人,边上几条黑狗摇着尾巴跳来跳去。

“看看这些年轻人多厉害啊,当年我丈夫骑马还是我教的呢!他第一次上马的情形我还记得,腿都在发抖。那时候我就在想,瞧瞧这可怜的华夏男人,实在是太弱小可怜了,我以后要保护好他。”

百灵用她咏叹调一般的嗓音夸张的咏唱出来,逗得廖清欢捂着唇笑。

她那些徒弟,还真没骑过马,被马吓到腿脚发抖太正常了。

“不过我后来听说他一个人救了全船的人,我就在想这个华夏男人可没有那么弱小,他是英雄,是非常优秀的男人。”

百灵又补充一句,之前她不知道许勺救了全船的人,后来知道了,便对许勺改观。

那时候追求她的人太多了,父亲希望她嫁给许勺,当时的她并不愿意。发现他骑马害怕的时候还嘲笑了他,等知道许勺的事迹,她就觉得自己应该嫁给这么勇敢的男人。

事实上,她这个决定做得很好,婚后的生活异常幸福,丈夫也是非常努力的人,对她多年如一日。

廖清欢点点头,“许勺非常聪明,或许没那么厉害,但他的人品很好,是一位善良的人。”

对于自己的徒弟她还是比较了解的,或许胆小,或许没那么完美。但人品上不需要怀疑,他们都是正直且善良的人。

说话的时候那骑马的一伙人过来了,并不是他们认识的,随之而来的还有很重的血腥味。

廖清欢捂着鼻子往后退了一步,她刚刚看到了这些人身上的木仓,马身后面有筐,大概是打猎回来的。

“许夫人,上午好啊,我们刚刚去森林里打猎回来,这有一只非常漂亮的野鸡还有野兔,我准备送给你,听说庄园里来了客人,或许他们想尝尝味道。”

领头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骑士帽,笑容爽朗的对百灵打招呼。

百灵压着自己的帽子抬头,“谢谢你乔治,你可真是一位小天使。”

骑士帽男人看向廖清欢,这是一位身形纤细的小姐,刚刚他看到了小姐的侧脸,秀美精致。

“这位是客人吗?”

百灵热情拉过廖清欢的手,“对,这是庄园尊贵的客人,清欢。清欢,这是远方城堡的所有者,乔治子爵。”

乔治翻身下马,见到廖清欢的时候眼中闪过惊艳。

他单膝跪在廖清欢面前,眼睛看着廖清欢,朝她伸出手。

“清欢女士,请允许我向您这位尊贵的客人行使一个吻手礼。”

廖清欢没听懂他说的话,还是百灵翻译的。

于是她伸出手被对方握着凑到嘴边,但对方并没有吻在她的手背上,而是吻到了自己的大拇指。

也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怎么的,这个过程中她一个转头,就看到了陆长缨带着俩孩子,一大两小都瞪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