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第2/2页)

抱着自己的膝盖小声说:“……他是不是真的要跟我分手了?”

见鬼了,他那个笨蛋弟弟哪舍得跟他分手。

季演一边看他俩好笑,又觉得自己这个老朋友有些可怜:“这也不光是蛋的事儿,你总跟他触手告白干嘛啊?你不会真的只馋他触手吧?”

他早就听出来季礼的意思了,蛋这事儿只是最后的导火索罢了。

他想不出来,为什么有人会这么喜欢触手。

他其实看着,戎玉对毛茸茸的兴趣已经克制许多了,连红岚的生的一窝小狐狸,也只是远远看着、偶尔馋一馋。他说可以送戎玉一只,戎玉也没有要。

只有对季礼的触手,格外的狂热。

戎玉自己也想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说:“他只有触手不会说谎。”

这是很早就留下的习惯了,在他们还没有交往的时候,他总是摸不透季礼的心思。

季礼的外表总是很冷淡、话也很少,他有时能感受到季礼的情绪,可更细微的、没有那样情绪波动的思维,他很难感受得到。

他总是不知道季礼想要什么,只有触手会告诉他。

季礼很少会说对他的感受,但触手会告诉他,公主是喜欢他、需要他、想要抱抱他的。触手是公主最诚实乖巧的一面。

就算在几个月前,季礼表面上凶他、对他冷淡些、讨厌他了,可小触手喜欢他,他也可以得到一点安慰——至少季礼的一部分是喜欢他的。

他并不是真的粗放迟钝,只是擅于安慰自己,如果不是盯着季礼的触手,他可能一早就会因为公主的傲娇,而一次又一次地难过。

可现在……

“我怎么会让他那么难过?”戎玉喃喃地问自己。

他到底是哪一步做错了呢?

没有人爱过他。

电影教他要跟爱人并肩作战、同生共死。

恋爱指南书上教他要说一些俏皮的甜话,要哄爱人展颜、要细心、要得到爱人的欢心。

那些更夸张的小说上,要他为爱人一掷千金,把爱人按在墙上亲。

他能做的,都尽力去做,哪怕不那么明白其中的含义。

哪怕他这样亦步亦趋,可还是做错了。

他低低叹息了一声。

眼睛越发的迷茫。

他还是要把季礼弄丢了吗?

戎玉抱着自己的蛋。

说讨厌,又讨厌不起来。

说喜欢,也说不出来。

“我不要你了,”戎玉嘀咕,“你去把公主给我换回来吧。”

然后,这只蛋真的“咕噜噜”地滚走了。

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