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跟你比,它们还不配

网络上因为沈清撕的血雨腥风,就连《长歌门》评论区下都是一片狼藉,夸他跟骂他的各占了一半,无数吃瓜群众等着看这场闹剧如何收场。

然而沈清却毫无反应。

微博都长草了,也没见出来吭一声。

就在其他艺人怀疑他是不是躲家里哇哇大哭的时候,记者在南都机场抓拍到的一组照片,让等着看笑话的一群人,彻底无语了。

只见照片里,季如风戴着墨镜跟围巾,一手推着行李箱,一手拉着身侧的沈清,正在回头跟他说话。

而沈清则穿着灰色面包服,下身一条水磨牛仔裤,看起来双腿又直又长,他脑袋上扣着顶棒球帽,口罩被拉到下巴那里,腮帮子鼓鼓的,嘴巴里正叼着根棒棒糖。

也不知道季如风回头说了什么,他看起来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两个人明显是去旅游的,这开心的样子,哪里有半点被黑被骂的愁云惨淡。

网友直呼不可思议——

沈清你这心大的有点过分了啊,谁他娘被黑成这个样子还有心情出门旅游,这满面的春风是要闹哪样?挑衅啊!

他不是挑衅,就是单纯的开心。能跟着季如风一起出国,哪怕网友再骂两个月他也乐意。

而且,他也确实不怕被骂,愁云惨淡是不可能的,他心态好的很。

“你不是说坐商务舱么?”

“头等舱人少。”

坐下后的沈清看了眼周围,愣道:“只有我们两个人?”

季如风伸手接过空姐手里的毛毯,说了句谢谢,把毛毯仔细地盖在他腿上,忍笑道:“宝宝,这里空间这么小,就算我想什么坏主意,也施展不开吧?”

沈清紧张地看了眼转身离去的空姐,红着脸低声道:“我没……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小点声好不好?”

“不好,我昨晚叫你大点声你不是也不听么?”

沈清抿嘴道:“会吵到邻居的。”

季如风听了忍不住一笑,抬眼道:“那层楼就住着我们两个人,怎么,你还怕吵到楼下的邻居?”

沈清绝对是个三好市民,点了下头,认真道:“我们昨晚那样……算不算扰民?他都上来敲门了。”

季如风把望远镜塞进他手里,闻言无奈道:“宝宝,我发誓他上来只是因为那个砸碎的花瓶,真的不是因为你的声音,云湖景苑每套公寓的隔音效果都是顶尖的,你叫再大声他也听不见。”

说到那个花瓶,沈清垂了垂眸,有点难过道:“那个花瓶是你去哥伦比亚玩儿的时候买来的,很多年了吧?”

十五岁巡游欧洲的时候淘来了,确实很多年了。

但一想到昨天晚上花瓶摔碎后,沈清只顾着心疼花瓶去了,季如风就后悔当初把它保护的太好。

早碎了多好,非要在关键的时候出来碍事。

“那个花瓶没什么收藏价值,我就是看它丑的别致,买回来准备送人的,但顾铭朗订婚那天我忘带过去了,摔了正好,反正他的婚事也黄了。”

沈清还在耿耿于怀:“那个花瓶看起来很贵。”

“不贵。”季如风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我收藏室里的那些贵,你要是真的觉得不开心,回头我让王伯从里面再挑一个给你?”

沈清突然看向他,犹豫道:“你说的收藏室,是我五年前……砸的那个么?”

季如风愣了会儿,下意识道:“你说英国古堡里的那个?王伯说是宋予凝砸的。”

后来他多次算计宋予凝,除了对被她催眠那件事耿耿于怀之外,更多还是因为她砸了自己的收藏室。

他记得五年前回到古堡,看见收藏室里满地狼藉时,满目霜寒,第一次生出了想杀人的念头。

那一天的古堡安静如死,连金丝笼里最聒噪的的鹦鹉都不叫了——被管家绑了嘴巴。

沈清愧疚道:“对不起,其实是我砸的……她当时对我说了很过分的话,我气急了就失手砸了。”

一面墙的藏品全部粉身碎骨,这失手失的是真精准。

可季如风却从善如流道:“其实我很早之前就想换个收藏室了。”

“你不生气么?”

“当然不。”

“可管家当时跟我说,你很喜欢那个收藏室,除了他以外,连佣人都不许进去打扫。”

季如风看着他愧疚的模样,刚想说“他骗你的,我其实一点也不在乎”,可话到嘴边忽然就停住了,顿了会儿,道:“他说的没错,那个收藏室我很喜欢,非常喜欢。那里有我十多年的藏品,每一件都是我从千里之外带回来的,有我很多的回忆,我喜欢的不得了。”

“你知道我当年为什么要砸断陆秋辞两根肋骨么?”

季如风道:“因为他打碎了我从乌克兰带回来的那件水晶工艺品。”

“……”

沈清想起那满地的碎片,头皮直接麻了一层,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了挪,被一脸讨债样的季如风给唬住了,战战兢兢地抓着腿上的薄毯,委屈道:“我赔可以么?”

季如风笑了:“怎么赔?”

沈清不解风情道:“多少钱?”

“……”季如风道:“睡你一晚多少钱?”

沈清震惊地看着他,半晌才垂着眸,声若蚊蝇道:“别人多少钱都不行,你……我不要钱,一分钱都不要,还、还可以倒贴。”

分明是在两个校区里称霸一方无人敢惹的人,分明是在校刊上公然写过情书挑战校规的人,分明是被按在床上逼着写过淫词艳曲的人……

分明那么野、那么刚、那么浪,可是面对季如风时,哪怕只是如此简单的一句情话,也这般羞于启齿。

季如风凑到他耳边,深情一吻:“我的藏品很贵,是因为他们有价无市,而你不同,在我这里你有市无价,跟你比,它们还不配。”

沈清捂着耳朵,心口狠狠一颤,面红耳赤。

高中时候的他文采斐然,尤其情书,堪称一绝。

可就是在校刊上写下“你是天上绝色,是笔下惊鸿,是我翻遍所有诗文古籍,也形容不出的世无其二”这般精妙文字的他,曾在面对季如风来势汹汹的告白时,脸红的像是天边两坨醉了的红霞。

慌乱而羞涩,被季如风抬起下巴的时候,手抖的就跟得了帕金森综合征似的,差点落荒而逃。

哪里还有他挥毫洒墨时的半点轻狂与张扬。

这个在纸上写遍情思的男孩,现实里却羞于启齿得叫人觉得格外有趣。

当年他在校刊上连续投稿了520封情书,一字一句含而不露,欲说还休。

季如风还没来得及看出什么,倒是言辞委婉地让老师误以为他仰慕李白,还公开表扬了他,让全校学生跟他学习。

那天半夜他躲在被窝里,咬着枕头气了个半死,枕芯都给咬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