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前女友(第2/4页)

等再过半年,人人嘴里都喊起语录来,大家吵架都是斗语录的时候,这种买法就完全不灵了。

但毕竟时代一直在变,很多法子,能用一时是一时嘛。

至少她今天买到当务之急用的棉花和土豆了呀。

不过,刚准备进厂门呢,身后有人喊了一声:“汤姆狗崽子,汤姆,你是不是忘了,你今天还要跟着我们上课呢!”

苏樱桃回头一看,那不正是自己的小外甥张兵兵,这小屁孩儿,从小还是苏樱桃帮苏小娇带大的呢。

“兵兵,好久不见,忘了三姨啦?”苏樱桃一声出去,声音里像带着寒霜和刀子。

张兵兵哇的一声,顿时跑了。

因为从小苏樱桃带着他,他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最怕的就是苏樱桃,从小别人都惯着他,可苏樱桃从来不惯他,该打就打,绝不手软。

但汤姆走路的步子明显慢下来了,显然,孩子还怕另外一个,张冬冬。

“不要管他们,跟我回家。”苏樱桃只回头看了一眼,就说。

汤姆和珍妮怕张冬冬和张兵兵兄弟,比隔壁那个徐冲冲还害怕,俩孩子停了一下,但终于还是硬着头皮,跟苏樱桃走了。

张兵兵一看汤姆和珍妮今天居然不怕自己,而且带着那俩个狗崽子的居然是自己的三姨,转身,跑回家告状去了。

因为苏樱桃那个三姨脾气特别坏,一直都不怎么喜欢他,但有一点,她怕他妈和他外婆,特别怕。

他只要把这事儿告诉外婆,外婆准会替他去骂三姨的。

但他才一转身,就见他妈和外婆俩都在自己身后。

不过,俩人看起来,怎么又哭又笑的?

外婆和妈妈最近总吵架,一吵他就遭殃,这孩子可会察言观色的,一看这情况,俩人必定要吵架,他怕她们吵完架打自己,立刻嗷的一下就跑了。

“我没看错吧,樱桃居然买了那么多东西,那都是博士给的钱吧?”高大红失声说。

侄女不但嫁博士了,日子还过的红红火火,高大红这个总是骂骂叨叨的大婶,只差没当面骂出声儿。但是苏小娇心里难道就舒服啦?

樱桃是谁,从小给她养孩子,在她们家当小保姆的,现在住进了小白楼,还花着博士一个月的高工资,哪怕博士将来要下放,现在樱桃的日子过的可比她好啊。

虽然说堂姐妹之间谁也不盼谁过得好,但是毕竟樱桃这桩婚事牵扯着她爸的工作呢,你叫苏小娇心里怎么能舒服?

不过也没关系,苏小娇今天早晨看到保剑英的妈保大妈坐着班车进城去了。

保大妈和邓博士前面谈过的那个对象,毛小英的妈是一姓人,虽然来往的不多,但有点头之交。

要苏小娇猜的不错,保大妈肯定是去找毛母,说邓博士结婚的事儿去了。

要知道,毛小英跳河之后,邓博士跟毛母之间的账可没有扯清楚,而且,毛母曾经闹的整个机械厂的领导们都差点尿裤子过呢。

邓博士还答应了对方,要给人家赔很多钱呢。

估计就这一两天,毛母绝对要来闹邓博士,就看到时候樱桃要咋哭,咋后悔吧。

别到时候毛母来要钱,博士赔钱赔的连锅都揭不开吧?

她想的挺美,没看脚下,一转身,不小心踩上高大红的脚,而高大红的脚上,全是前天肉汤烫起来的大水泡。

“疼!”高大红疼的差点没哭出声来,一把搡在苏小娇身上,要不是家属区到处是人,怕丢人,她都想闺女一巴掌。

再说苏樱桃,在百货商店已经满载而归了吧。

但还有一重大惊喜了,到家门口,小张和吴晓歌带着床,已经在门口等着她呢,她要的床来了。

“木头不多,咱们只能车出一张床来。师母,您看看床该安在哪儿?”吴晓歌今年23,还是未婚的大小伙子,师母叫的嘎嘣脆。

“就孩子们原来的卧室吧,另一张床什么时候来?”苏樱桃问。

她还是想要一张只属于自己的床。

“这个真得等,您别急,木头不容易找,而且一不小心就得被人举报成投机倒把,师母您理解我们一下,好吗?”吴晓歌笑着说。

看看邓昆仑那间卧室,他不经意擦了擦鼻子,低声说:“两张床其实刚好,对吧!”

这个年代没结婚的大小伙子,因为性.教育的空白,对于夫妻生活都极为好奇,吴晓歌一副对教授的私生活充满好奇的样子。

而且看苏樱桃一眼就脸红,嘴角还掩不住笑。

这妥妥的,内心不纯洁的小男生嘛。

不过毕竟是这个年代很少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人斯文,也很勤快,临走的时候还给了苏樱桃一大把野蘑菇:“我和小张从沙漠绿洲里采来的,小张要当爸爸了,不敢吃,我昨晚尝了,没毒,师母,您留点儿吃。”

“感谢感谢!”苏樱桃接过蘑菇,如获至宝,毕竟这种野味,在这年月,只要发现了也是要上缴的。

能私底下分享野味的,那都是过命的交情。

缝被子,纳褥子,这些事情苏樱桃在大伯家就经常干,当然干的又快又好,半天的功夫,被褥已经缝好了,只是她的手指头,好酸。

中午邓博士没回来,苏樱桃做的苞米面群群,当然放了野蘑菇和昨天炒好的肉臊子做浇头。

汤姆吃了两碗,珍妮吃了一碗,看他们的饭量着实不差啊,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瘦。

当然,俩孩子乐坏了。

大拇指指着自己的胸膛,汤姆不停的跟珍妮炫耀:“婶婶做这么好吃的饭,都是因为我把叔叔的钱包送给她的原因呀,汤姆最棒啦!”

小屁孩儿,活脱脱的小汉奸,带路党。

到了晚上,一张床已经铺出来了,而苏樱桃也得给自己好好做顿饭吃了。

虽然原来也总在大伯家做饭,而且还都是好东西,但毕竟她差不多只算人家的保姆,每次上桌肯定就只剩菜汤残羹了。

白干了那么多年的活,还天天给大婶嫌弃。

今天有野蘑菇,还有昨天用盐炒干了水分的猪后腿肉,只要这两样炒到一块儿,那就是极度的美味。再有昨天的大骨头,跟蘑菇一炖,还有一盘土豆丝,这不就齐活儿了?

这两菜一汤,简直不要太好吃。

苏樱桃觉得自己辛苦坏了,她必须好好犒劳一下辛苦坏了的自己。

主食当然还是饼,毕竟六六粉里面杂质太多,擀的面条不成型状还粘粘乎乎的难吃,只能烙饼,但就饼,苏樱桃自信自己每天都能烙出不同的来。

今天她烙的就跟昨天的不一样。

她那对中餐完全没概念的博士,就等着吃惊加惊喜吧。

再说邓昆仑,像他这种人,三岁就能从五十公里外回家的人,记忆力怎么可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