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大胜(修文)

洛阳城的守军, 实在是不堪一击。

韩烈的的大军刚至城下,阵势刚摆出来,还没来得及攻城, 那城头就举起了白旗。禁卫军的一个将领,畏畏缩缩地从城头的墙垛边伸出一个尖脑袋, 可怜兮兮讨饶, 道:“韩将军, 不要攻城了。我们打不过你,我们认输。”

韩烈认出这人是原来费穆的手下,叫孙敬德的, 之前跟着费穆一起投降了。

韩烈骑在马上, 望着那紧紧封闭的城门,扬鞭道:“你既然知道打不过,那就赶紧打开城门投降!不要啰嗦了!”

孙敬德欲哭无泪, 恳求道:“韩将军,不是我们不肯投降, 是我们不敢投降啊。都是同朝为官, 毕竟也算是故识,而今就不要自相残杀了。韩将军, 咱们有话好好说。”

韩烈听这话里有鬼,脑子里一转, 回敬道:“谁跟你同朝为官?你我各为其主。我为陛下打仗。你们这些人,早就投降了云灏, 不要套近乎了。”

孙敬德望着那城下的火把, 战战兢兢道:“我们知道太原王和韩将军威武。将士们无意抵抗,也不想做平白无谓的牺牲。我们只想跟韩将军谈个条件。”

韩烈道:“你要什么条件?”

孙敬德道:“我们背叛陛下,自知是死罪, 所以不敢投降。只要韩将军能在陛下面前替我们求情,让陛下下一道赦书,免了我们投敌之罪,我们立刻打开城门迎降。我等别无所求,只想保全性命。望陛下体谅臣等的不易。”

韩烈心说:这种时候,跑去跟云郁求这种情,怕不是脑子进了水,想挨踹!

“你们既知有罪,不想着如何擒了贼人,戴罪立功,还想着要要挟陛下!要么趁早开城门投降,否则等我攻下城门,再想请降就晚了。”

那孙敬德只当他兵力不多,料他不敢硬攻,自己也不想打,所以软磨硬泡讲条件。岂知韩烈早以做强攻的准备,兵分两路,一头在这劝降,吸引城中注意,另派了一队人马,悄悄夺取防守薄弱的东门。城中事先已有人做内应。韩烈亲自挑选出的百余名最能征善战的勇士,趁着夜色的掩护偷偷爬上了城头,厮杀便开始了。

这些洛阳禁军,素来怯战,又有谁愿意为这个一盘散沙的朝廷作战?看到敌人杀上城头,根本无招架之力,纷纷抱头鼠窜,一个个鬼哭狼嚎。韩烈手下的这些六镇武士,本就骁勇强悍,擅长杀戮,只如砍瓜切菜一般,趁着敌人逃遁的机会,大肆歼敌。那逃跑的禁卫军,根本就来不及看有多少敌人,也不敢看!只感觉敌人凶残,当是有成千上万人,只说是中了计,一面逃命一面往宫里去报信。

很快,城东门的守军便四散而逃。

东门被破,消息很快传到北门这里来,那孙敬德立马就慌了。整个北门的守军也炸了窝的马蜂一般,四处乱飞。那边火光一亮,韩烈这头也立刻发起了猛攻。

云灏预料到有一天会失败,但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皇帝的屁股还没坐热!

这才刚享了一个月的福,就被人杀进城了!

及到此时,云灏彻底酒醒了。

他本以为自己不怕死。

至少,不能死这么快,至少还能享受个几年。没想到战败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当时吓的魂飞魄散,六神无主!他只要一旦城破,这皇宫是万万守不住的,仓皇之中,带着他的十来个亲随,从洛阳城南门逃走。

韩烈这边,迅速结束了城门处的战役,便直奔皇宫捉拿云灏。然而等他到宫中时,云灏早已经跑了。整个皇宫乱糟糟的一片,韩烈派一部分人马驻守城门,另带一路人马去追击云灏。

这大半夜的,慌不择路,云灏只如耗子一般,往南直蹿。本想跑去河桥,找陈庆之,哪晓到了附近,远远望去,又是一片火光和喊杀声。

虽是夜晚,那杀声却极分明。南人北人,说话口音,本就迥异,云灏只听到熟悉的北人的声音,听不到南人的杀声,明显,陈庆之已经落了下风,眼看着就要败了。云灏万没料到战局这般惨烈,生生吓出了一头冷汗,哪还敢理会陈庆之,忙不迭地骑马就跑,一路往南梁逃去了。

河桥之战,甚是惨烈。

贺兰逢春跟韩耒,各率两千人发起进攻。陈庆之只剩下三千人,其中有一半还是伤兵,然而自始至终都没投降,也没丝毫畏惧退缩,全员浴血奋战。这是一场最终的殊死搏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尸体横在岸上,船板上,落到水里,鲜血将这一小片的黄河水都给染红了。正杀的难解难分之际,韩烈那边也来了增援了,一边冲杀一边大声冲着陈庆之叫道:“陈庆之,洛阳城已经被攻破了,你的皇帝都跑了,你还不投降?”

陈庆之听到这句皇帝跑了,阵脚大乱。他还不相信,扭头去看,却见有人押着那孙敬德过来。孙敬德被绑着,见了他,声短气虚地叫道:“陈将军,北海王已经逃了,你还是投降吧。”

皇帝逃跑的消息一传来,整个军心顿时大乱。这些南梁的士兵们,瞬间茫然,失去了凭峙,成了被狼群围攻的羊羔,陷入了孤立无援中。贺兰逢春找到了时机,趁势猛攻,一下子顺利多了。敌人的意志已经完全被瓦解,只能被动消极地抵抗。

陈庆之站在战场之中,已经杀昏头了。

他的白袍被鲜血染成了斑驳的乌红,脸上也尽是血渍。他放眼往战场望去,地上躺的尸首,全是穿着白衣服的。

白色是最干净的颜色,象征着高贵。他一向最喜欢白色,他最崇拜的人就是三国的赵云。白袍将军,威风凛凛,风流儒雅,天生就是传奇。

他出身寒微,但自幼读书,胸怀大志,一心要做绝世名将,成为赵云那样的人。他喜欢穿白袍,他让自己的士兵上战场,也都穿白袍,看起来风光显眼,英姿飒爽,美的好像一幅画。战争在他眼里充满了美感,有一种惊心动魄,浩浩荡荡的诗意。

而今是真的风光显眼,真的美感诗意了。天上悬着一轮明月,淡淡的清晖洒落在战场上,照着遍地的白袍和鲜血,一切都变得冰冷死寂。

他不知不觉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同伴了。

史册会如何评价这场战争?他带着七千人,来到魏国的领土,夺下了魏国的都城,立了魏国的天子。本是轰轰烈烈的丰功伟业,而今落得全军覆没的结局。这些尸体,再也回不到梁国了。那些遗物和遗书,再也送不到他们亲人的手中了。

皆是蝼蚁。

他本以为自己是个无所畏惧的人。生为战神,死于战场。然而真到了这一刻,他却怯了。他一点也不想死,甚至深深的怕死!

什么岂曰无衣,与子同袍,都比不上眼下的性命要紧。他在混乱中脱了白袍,从一个死去的魏军身上扒了一套衣服下来,穿在身上掩护,然后孤身一人,骑着马遁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