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第3/5页)

通俗点的话,这道理叫,想抓到的东西越多,漏掉的也就越多。

茭白头疼,他看一眼自己的空白头像,看了好一会才收回视线。茭白不会找小助手打探二周目的事,这明显打探不到。

通常像这类闯关模式,只要玩家走完副本,就是大揭秘。小助手会主动跟他巴拉巴拉一大堆。

那就走完吧。

只剩三个好友没进组了,不差这么一会。

茭白咂嘴,好友们的世界屋的是他们在原着里的结局,死时的期待是如果人生能够重来,这走向其实可以说是很明显了。

去年他在第一个好友的世界屋里看到那句时,他有猜想,但他告诉自己,不能草率再看看,今年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够了够了。

“二周目啊……”茭白想到某些人跟原着没变化,或者变化很小的结局,他不会替他们感到可悲,只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吃屎,活该。

茭白进一生难忘组,看到齐子挚的头像没白花,他呵呵冷笑。

老狗批竟然用“齐智障上当被杀”这件事试探他,看他伤不伤心,难不难过。

小黑屋那会儿,他人不行了,没检查账号,不然当场就能来段三字经,在心里。嘴上是没力气骂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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茭白安详地躺在病床上面,他问小助手,他的第五位好友是在什么时机下突破50关卡的。

小助手说是他的第五位好友得知他坠楼,沈而铵冲过去一事时。

茭白无语。

行吧,岑景末不用去搞了,但岑景末会来搞他。

因为岑景末跟沈而铵是天敌般的关系,命运注定他们势必会对上。那他作为沈而铵的好友,能没用场?不能。

再说吧。

等岑景末搞他的时候,他应该能攻下郁岭的活跃度。就像他走小黑屋那一遭,拿下礼珏跟章枕的活跃度一样。

这个圈子里的人物,总有关联。

单人病房,茭白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他把视野范围里的冰冷仪器都看了个遍,眼珠都转累的时候,有人来看他了,是他没想到的人。

“亲爱的,我又来了。”姜焉出现在病房门口,红裙妖娆。

茭白愣了愣:“你怎么还拎着行李箱?”

“我来西城演出。”姜焉掩上病房的门进来,“这边一酒吧雇了我乐队一个月。”

茭白顺势问:“钱多吗?”

“超多。”姜焉抛了个媚眼。

茭白暂且信了。

姜焉把银色行李箱放一边,他塌腰趴在病床的护栏上,凝视了茭白片刻,幽幽叹气:“第一次来看你,你戴着呼吸机,被绑在病床上,胃管尿管什么的插了很多,整个头部肿得厉害,我心想这谁啊。这不是我家亲爱的吧,

回忆那一幕,姜焉在笑,眼睛却是红的,他撇着红唇埋怨,“我第二次过来,你神智不清醒,打我。”

茭白不敢置信,真的假的,他一点印象都没。

“千真万确。”姜焉唇边的弧度收了收,“章枕跟戚爷都没告诉你?”

茭白摇头,完全没有。

姜焉不说了。然而茭白已经知道了,他意识醒着的时候是在手术室,后来再恢复就是听到章枕说话,中间的那部分没有记忆。

看来在那期间,他疯过。人体机构真是一门奇妙的奥秘。

“过去了过去了。”茭白反过来安慰姜焉。

姜焉说漏嘴怪自责的,他暗中确定茭白是不是在强装坚强,确定半天,没看出有假装的迹象。姜焉既松口气,又略复杂。

他之所以对茭白投缘,被吸引,是因为他们属于一类人。但他的道行差了点,还是会回头看两眼。茭白却是始终往前。

姜焉恢复成了一贯的肆意快活,他手指一处,说原来那儿有一大堆微量泵,都是药,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

见茭白在走神,姜焉把手伸进被子里,给他按腿部肌肉,手法熟练:“全麻有可能会影响记忆,你感觉怎么样?”

茭白舒服地哼哼:“好得很。”

姜焉看一眼茭白额头的疤痕,他拉开斜挎包的拉链,从里面捞出一个圆乎乎的蓝瓶。

“这祛疤膏你用用。”姜焉把药膏放柜子上,继续按他的腿,“虽然没有戚家给你准备的贵,但好用。”

姜焉笑容明烈:“哥哥亲身体验过。”

茭白跟他道谢。

老子毁容了,茭白想,没关系,完成任务了,身体上的所有病伤疤痕都会被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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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焉没有来一会就走,外面的戚二对他传达了章枕的吩咐,希望他多陪陪茭白。

章枕不吩咐,他也会那么做。

茭白跟姜焉闲聊,听他提起卡伦,说是个很厉害的人。

那一点茭白不意外,在狗血世界里,攻或者受身边的医生朋友都是神仙,无所不能。

“主要是帅。”姜焉挠他脚心,风骚之气从骨头缝里跑出来。

茭白的嘴一抽:“看上了?”

“是个直男。”姜焉耸肩,“掰弯直男会遭天谴。”

茭白说:“那不掰了?”

姜焉一击媚眼斜飞向他:“掰。”

茭白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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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枕给茭白把两条腿都按了将近半小时,他也不洗手,直接从桌上的果盘里拿了串无籽葡萄,拎起来,仰着头咬一颗进嘴里。

茭白想翻白眼,吃个葡萄都这么骚,他忽地察觉姜焉在看他,便迎上对方的视线。

“亲爱的,你不问我点什么?”姜焉意有所指。

茭白的嘴皮子一扯,既然你主动提了,那我就配合配合。

“之前在你家,你跟我说,局势大洗牌,最后是受过我善心的某个人得利,那个人是指沈而铵吧。”茭白说,“你是谭军的人。”

姜焉用艳红的舌头卷着葡萄,一边面颊鼓出了个包。他这样儿,火辣奔放的风情劲头少了,多出几分简单的孩子气。

“你知道一点局势,却因为签了很多协议,不能对我明说。”茭白继续往下说,“于是你就给我暗示,想要我去投靠沈而铵那个天命之主。”

“天命之主?”姜焉的牙齿咬破葡萄,他都没嚼,连同皮一起咽了下去,“这形容的好,贴切。”

茭白不出声了,等姜焉扩充。

接下来,姜焉说了他的故事,他原本和乐队在北城的酒吧唱歌,客人点什么他们唱什么,他嗓子好,小有名气,有一天他被谭军找上。

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时,有种听天书的感觉。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谭军却很有把握,他告诉姜焉,戚沈两家交好,却不交心,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给自己提高了身价,会被沈寄看重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