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连生和离厌(第2/2页)

虽然失去了一切,可是连生跟随他来到了这个时代。连生,是让他能活到今日的最大原因,若非他的多次帮助,他无法完成五次血字,活到今日。

如今虽然是新时代的公寓,可是却依旧是魔王血字之年。想来真是非常巧合和讽刺。新一带的住户们,却已经完全不如他们那个时代那般的团结,那般地心地纯良,一个个只想着算计,一个个都自私自利地各怀鬼胎。而如今这个时代,更是和他所生活的时代完全不一样了。人们的价值观,思想,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但,唯一不变的,是连生,是水瞳。

既然和连生一起来到这个时代,他会拼死活下去,然后,帮助连生,让他活到最后,可以离开这个公寓!

此时此刻,在九头岛上,离厌已经是将全身的力气都爆发出来,纵然因为感冒导致其身体衰弱,可是他依旧咬牙支撑着。他绝对不要在这里死去,就这样终结自己的人生!

九头岛的风雨依旧很大,而离厌则是始终咬牙支撑着。

然而因为嗅觉失灵,他无法靠气味判断出鬼是否接近了。毕竟那么黑,一旦拉开距离看不到是很正常的。他本人根本就不敢对自己的跑步速度有什么自信心,毕竟他也不是第一次执行血字了。

他不断地喘着粗气,内心强行压抑着恐惧。五十年了,公寓的血字还是如此匪夷所思诡异无比。

他抹去脸上的雨水,猛然又咳嗽起来。咳嗽不是想止住就可以止住的,他虽然捂住嘴巴,但是还是咳得很大声。

不能死……不可以死……

身体瘫软至极,让他感觉眼前都有点模糊了。是离厌靠强大的意志力,强行撑住的。然而,他又能够支撑多久呢?

和离厌一样,此刻的唐无相,也在夺命飞奔着。他带着那个无线电发报机,在雨中跑了很久,然而,身后的鬼魂是否甩掉,他依旧毫无信心。

现在这个时候,他无论如何都想仔细研究一下发报机。同时,还要找到发报人的尸体。但是……该怎么……

跑进了一栋建筑内,他暂时松了口气。此时,他也渐渐适应了黑暗,加上他的视力原本就比较出众,此刻倒也能勉强视物。

在建筑物内,他紧贴着墙壁慢慢走着,最后,到了一扇窗户前,他朝窗外看了看,觉得没事,才放下心转过头来。

腐烂的面孔,再度映入眼帘。

唐无相立即惊骇不已,马上撞破身后的窗户冲了出去!

这一次,因为距离近,他勉强看清楚了。的确……的确是越看越感觉眼熟。但是,和之前梦紫樱所说的眼熟又不一样……

是什么?

那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