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4章 司马懿忧心忡忡(第2/2页)

关!必须要关!哪怕用强制手段也要关!

司马懿觉得必须要这样做。

但是这样做的话,文的不行,显然是要诉诸武力了。

可是诉诸武力的话……

光靠他手上这些警察到底行不行啊?

而且万一出了事情,刑部上门请喝茶,又怎么办?

司马懿忧心忡忡。

魏帝国地方武装力量在延德十年天下大叛乱之后被郭鹏全面整顿了一次。

延德十年以后,地方武装力量不属于军队序列,而被称作警察,属于吏员这一层级,通俗一点来说,属于行政编制,不属于军队编制,跟军队没关系。

硬要说什么关系,也有。

魏帝国暂时没有财政拨款建设专门培训警察的学校,一般是退役士兵群体之中对村长或者军事教官不感兴趣的,就可以转职担任警察。

这是个过渡政策,将来郭鹏是有规划的,让郭瑾专门设置培训警察的武校,不过目前来说过渡政策还是挺不错的,地方警察也有不错的武力。

他们主要负责地方的日常治安管理。

而且县令和郡守之所以可以和州刺史互怼,对州刺史阳奉阴违,除了中央制衡之外,主要就是因为县令可以调动县警察,郡守可以调动郡警察,州刺史却没有州警察可以调动。

州刺史就没有调动全州警察的权力,无论是名义还是实际,也根本没有州级警察这个编制的存在,没有武装可以让州刺史调动。

这个权力只属于郡守和县令这两个级别的行政主官。

过去,乡长和村长都是和军事教官一起统领民众的自卫队来维持治安,顺带执法。

有了警察以后,执法权就转移到了警察手里,村民和乡民的自卫队只有协助管理的资格和上山扫荡贼匪、猛兽的职能。

这是郡守和县令为了办正事而保留的掀桌子的权力,也就是最终暴力手段的依仗,没有这个依仗,很多人是不把地方行政主官当回事的。

权力,是要有强制执行力作为依仗的,没有强有力的暴力执行机构,权力就没有依托。

不管你是铁打的也好,流水的也好,地位崇高也好,名义权力很大也好,只要手上没有暴力机构指挥权,说的难听点,那是放屁都不响。

州刺史就是如此。

但是郡守和县令就不一样,虽然也受到中央的掣肘,但是手上却有暴力机构的指挥权,所以是真的可以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