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狸奴

楔子

午夜时分,月黑风高。

它蹿入了塔内,不往上走,而是东挠西嗅地往下找道路,忽然一跃而起重重扑下,它将腐朽了的木板地硬砸出了个窟窿来。

然后把肥硕的身体抻成了不可思议的细长形状,它通过窟窿钻下去,落入了地下漆黑的密室。一切都如它先前所料,于是它满意地抖了抖胡须。

锋利的爪子抓挠地面,它开始疯狂地掘土,圆脑袋和尖耳朵一点一点地深入到了土坑中,它最后只露出了一尊圆圆的胖屁股和一条直竖向上的粗尾巴。

它也累了,但是不能停,为了找这深埋在土下的宝贝,它已经做了几年的准备。它有直觉,那宝贝已经近在咫尺了。

只是,为什么身边空气会忽然流动起来?

像通了电一样,它周身的皮毛火花闪烁、劈啪作响,不祥的预感一点一点滋生出来,让它挖掘得愈发疯狂了。

一 叶青春的乡间奇遇记

叶青春回了天津卫,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医生,不是他生了病,是他被只野猫挠破了手背,虽然没流血,但他心中也还是很悚然,既怕野猫的爪子上有细菌,又怕野猫的皮毛中有跳蚤。

在确定自己安然无恙之后,他松了一口气,又有了闲心。这点闲心催着他逾墙而走,溜进了画雪斋,对着半梦半醒的金性坚大说大讲:“好家伙,往后我可再不下乡去了,为了收那么几捆土布,我这几天是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香,太阳还毒,晒得我啊——你看我这鼻梁,是不是都出雀斑了?”

金性坚半闭着眼睛端坐在太师椅上,没理他。

叶青春有点急:“你是石头人呀?倒是看我一眼啊!”

金性坚这回向着他一抬眼皮,抬过之后从鼻子里哼出回答:“嗯。”

叶青春稍微满意了一点:“这还不算什么,最危险的是,在我和伙计带着布回来的时候,走山路——你猜怎么着——遇上大爆炸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开炮打仗,反正我没瞧见大兵,就看前头山尖上的一座破塔,‘轰’的一下子就炸了!从塔底到塔尖,炸了个粉碎,砖头瓦块满天飞!我倒是没被那些东西砸着,那些东西真要是砸了我,一下子就能给我开了瓢!你猜我是让什么东西砸了?”

金性坚坐在书房内的半明半暗处,默然地摇头。

叶青春早就不指望他能有问有答地给自己捧场了,所以掏出手帕一擦嘴角的白沫,他顺势轻轻一拍自己的大腿:“天上飞来一只大花猫,我让猫给砸了!”

抬手往头上一挡,他对着金性坚比比划划:“吓得我抬手这么一挡,结果正好挡在了猫爪子上,我这细皮嫩肉哪是猫爪子的对手?当场就破了三道皮!”放下手抱着肩膀打了个哆嗦,他对着金性坚连连摇头,“可怕可怕,若不是我用手挡了一下,这回非破了相不可。”

这一回,金性坚终于说了个整句子:“区区三道爪痕,倒也无损叶君的风采。”

叶青春一愣,觉着对方像是在夸奖自己,便立刻有些不好意思:“哎呀,金兄你可真是的,又拿我开玩笑!”

金性坚抬手堵嘴,打了个哈欠,因为一直是犯困,且被叶青春聒噪得发昏,所以颇想翻脸动手,把这位叶君拎起来扔出去。

不过就在他意淫之时,克里斯汀服装店的伙计找上门来,一阵风似的就把叶青春裹了回去——店里的伙计在大街上被汽车撞了,叶青春作为老板,不能不管一管去。

二 超级伙计

叶青春如今头大如斗。

进了医院的伙计,差一点就被汽车碾成了肉饼,无论怎么算,都要休养上个小半年才能重新直立行走。照理来讲,只要有钱,不怕招不来伙计,可这伙计是他手下的第一干将,不但会用好几国洋话和顾客打招呼,更兼洁净伶俐,见了谁都是未语先笑,在叶青春眼中,堪称一名人才。

人才如今卧了床,克里斯汀服装店又是这样摩登雅致的所在,总不能随便从外面招个不懂“美”的小子过来招待客人,所以叶青春十万火急地裁出一张大红纸,用碗口大的墨字写了一篇招工启事,贴在大门口。

红纸一贴,立刻就有人上门。叶青春前几天到那穷乡僻壤中走了一趟,收上来几大捆土掉渣的土布,本打算用这本乡本土的土物制造出一点东方美,高价卖给他的西洋朋友们,如今也顾不上造美了,每天都要忙里偷闲,接见十几名应聘者。

应聘者数量虽众,然而质量参差,有那谈吐好的,然而相貌不美;偶尔遇了个相貌合格的,又是满口方言,莫说洋话,连官话都讲不清楚。叶青春急到了一定的程度,简直想去画雪斋借个仆人用几个月——金性坚身边有个十八九岁的小男仆,大名不知道,反正别人都喊他小皮,小皮跟着金性坚久了,也有几分雅气,看着不比平常人家的少爷差许多。

叶青春越想越觉得对,这一天他在店门外逡巡不已,差一点就真要去画雪斋借小皮了,可是未等他往画雪斋的方向转,忽听有人问道:“先生,请问这店里是要招伙计吗?”

叶青春抬头一瞧,吓了一跳——不是光天化日见了鬼,是被这位来客惊艳到了!

来客是个青年,看着也就是二十多岁的年纪,身材有点人高马大的意思,然而是有型有款的高大,把一身青布裤褂支撑得又有棱角又有线条,低头看着叶青春,他微微含着笑,脸挺白,浓眉毛,大眼睛是清清澈澈的琥珀色,一头短发有点乱,头顶还有一撮直立着的毛,也是琥珀色的。

“哟!”叶青春盯着他看了半天,“你想到我这儿当伙计?”

青年笑眯眯地一点头:“您是老板?”

叶青春立刻就把小皮给忘到了百里开外。把青年引入店内的一间小休息室里,他将这青年盘问了足有一个多小时,末了得知这青年也姓叶,大名叫做小虎,识数认字,家里本来也是做小生意的,因为新近破了产,所以从北京来了天津,想要自找活路,工钱不拘,只要管吃管住就成。

小虎英俊和气,打扮得也干净,说话声音不高不低,脸上总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叶青春万没想到自己招伙计能招来个知书达理的美男子,自觉着是捡了宝贝,立刻让人出门撕了大门口的红纸,又把厨房后头的一间小屋子收拾出来,安排给小虎居住。

不过半天的工夫,小虎换上衬衫长裤,开工了。

小虎在店里当了三天伙计,结果除了叶青春之外,其余的伙计都不愿意搭理他了。

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太能干了,太殷勤了,太招人爱了。伙计们背地里都说他一头杂毛、两只黄眼,模样很像个杂种,然而女客们肤浅得很,见了小虎就要笑,并不管他杂不杂。见了客人,他能滴溜溜地转成陀螺;见了老板,他更是谄媚,叶青春忙于在店铺楼上的房间里造美,偶尔下楼亮个相,只要是让小虎瞧见了,必定如同李莲英见了西太后一般,恨不得亦步亦趋地搀着叶青春行走。叶青春略微咳嗽一声,小虎已经把茶水送到了他的嘴边;叶青春略微一扯领口,小虎轻摇折扇,向他送出一缕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