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2.6(第2/3页)

但比没生儿子之前,好歹好过了一些。

一晃,这么些年都过来了。

而那孩子也长到了十几岁。

大队长家的闺女长得可好了,大队长两口子疼得厉害,在县城上着学不说,家里哥哥们都很宠爱。

从小过得跟地主家的闺女似的,吃好喝好娇生惯养长大。

要是这事儿都是真的,大队长家估计弄死老儿媳妇的心都有。

“可不就是?你说,咱们要不要把这个事情告诉大队长他们?”这时候,沈老三已经肯定孩子肯定是他二嫂给换了。

而现在最为难的,就是是把这件事情当做没发现不知道呢?还是偷偷告诉大队长两口子。

他媳妇儿想了一下,“这事儿,咱们再好好想一想,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外头说起来,咱们毕竟还是跟你二哥家打断骨头连着筋。万一大队长迁怒咱们可怎么办。”

大队长万一要给人穿小鞋,那能让人生不如死。

不到万不得已,老三媳妇实在是不愿意冒这个风险。

“行吧,咱们再考虑考虑。这事儿先别跟人说,以免消息走露。”

“这是自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嘴巴严实,这许多年连你都没说,还能跟谁说去。”

最后还说了句,“我可不像大嫂那个泼妇,也不像二嫂那个黑心肝的。”

至于四弟妹马娟,老三媳妇可没放在心上。

她始终都不相信,马娟会看上沈旦贵,还想嫁给沈旦贵。

按她来说,即便那时候马娟肚子里的孩子是沈旦贵的,那也是沈旦贵强行玷污的马娟。

而马娟大着肚子,学校里发现了不说,还流了产,闹得沸沸扬扬,实在是没办法,这才嫁了进来。

当然,这还是往好了说,那孩子还不一定是沈旦贵的呢。

不过这些,就不关她的事儿了,反正现在已经分家。

关起门来,少管别人家的闲事,自个儿过好自个儿的日子才是正经。

渐渐地,两口子换了话题。

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窗户外头正站了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饿得不行,上菜园子里摘菜的马娟。

刚听到事情的时候,马娟还以为是三嫂发现了自己的秘密。

待得仔细听下来,她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敢情说的不是她,而是二嫂。

是二嫂把人大队长的孩子给掉包了,女儿换成儿子,才终于在沈家站住了脚。

胆子可真大,心也够黑。

把人家孩子偷过来这么些年,还能睡得这么安稳。

怪不得她觉得有些怪异,明明二嫂家就这么一个男娃子,还是生了好多个女儿才得来的男娃。

搁别家重男轻女,可不得孩子宠的不成样子,可是她却对儿子不冷不热,很是一般。

原来如此。

想通了所有的事情之后,马娟就寻思着怎么把这个消息利益最大化。

这可绝对是个大消息,想必大队长也会愿意拿出大好处来换。

最好是有什么县城招工的消息,马娟想得很美。

而事情就真那么巧。

晚上两个人见面。

“小娟,有一件事情,我想跟你说。”沈忠明有些不好意思。昨儿个还跟人家一张床上恩恩爱爱的,今天就要跟人恩断义绝,实在有些不是东西。

马娟甜笑,“大队长,真是巧了,正好我也有一个事儿要跟你说。”

马娟在心里猜测,大队长到底有什么事情要告诉她。

难道说已经把孙超英整了,给她报了仇?

可是,昨天才说的,应该没有这么快吧?

马娟有些不确定。

然而,除此之外,马娟想不到其他的可能性。

“大队长,你的事儿肯定是正经事儿,你先说。”

沈忠明犹豫再三,还是开了口。

“小娟,咱们以后还是断了吧。”

沈忠明这话马娟直接愣住了,“大队长,你再说一遍?”马娟简直不相信这话会从沈忠明的嘴巴里说出来。

虽然她早就有要甩开沈忠明的想法,可那也得是到了足够多的利益之后。

现在才刚开始,她在沈忠明这儿也就拿到了一丢丢的利益,猫儿都吃到鱼了,却要猫把到嘴的鱼吐出来。

那实在是太残忍!

马娟的心里立马起了火气!

本来她就看不上沈忠明,委身于沈忠明也是迫不得已之下才做的决定。

而现在沈忠明却要率先一步甩开她?

这叫她如何能忍!

叔可忍,婶不能忍!

沈忠明见马娟已经变了脸色,心知对方心里肯定是难受得厉害。

毕竟对方给他打过胎,又为她承受了流言蜚语,最后还嫁给了一个傻子。

沈忠明对马娟还是有着真心的。

“小娟,我也想跟你天长地久,可是……”沈忠明握着马娟的手,长叹了一口气。

“可是我家那婆娘发现了咱俩的事情,她威胁我跟你断了,不然她就要我好看。她真要闹起来,我这大队长的位置铁定是保不住的。”

“有大队长的位置,我还能私底下照顾照顾你,要是没了大队长的位置,你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沈老头家分了家,现在是马娟跟沈旦贵两人自己过日子,若是沈旦贵是个正常人也就罢了,好歹日子还能过下去。

可那沈旦贵是个傻子,叫马娟如何一个人赚工分养沈旦贵。

光是想想,沈忠明就觉得心疼不已。

然而,再心疼,他跟马娟这见不得人的关系,也不能再继续下去。

否则他媳妇那儿没法交代。

马娟听着沈忠明无情无义的话,心里凉透了半截。

她连连后退两步,而后上前一把抱住了沈忠明,诉说着自己的不舍。

还流了好些眼泪,惹得沈忠明同情不已。

沈忠明松开马娟的怀抱,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钱票。

“我也没什么好东西能给你,这是我近些年攒下的,都给你。”说完,沈忠明又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

“这里头是一个金镯子,也给你,算是给你一点念想。”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红布包。

此刻的马娟,眼神直勾勾地看着沈忠明手掌中的东西。

那是一个金镯子,一个大金镯子。

成色极好,分量很重。

马娟虽说从小生活在城里,可是却也没见过这好东西。

眼睛里盛着的全是金镯子的光芒,可见心里头爱得不行。

不过她没有立马拿到手里。

而是说道,“大队长,这金镯子太贵重的,而且钱财不是最重要的,若是可以,我想求您一件事情。”

此时的沈忠明,几乎是马娟说什么都会答应。

“什么事儿,你说,只要是我能办到,我就去办。”

马娟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道:“您也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想回城。可是现在压根就没有回城的政策,所以,我想打听打听县城有没有招工的消息,要是有的话,我就能去考试上县城工作去,好歹给自己留个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