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傀儡替身,重返格朗(第2/2页)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我走得比较小心,不留痕迹,而穿过最开始的一片林子,我就不再注意脚下了,快速奔走。

没有小妖朵朵的帮助,在丛林中行路其实还是一件比较让人头疼的事情,这里的植物繁衍简直能用畸形来形容,绿意盎然的植物在地上、在路上以及在上空,胡乱地生长着。我找了一根折断的木棍,然后在林中穿梭。有金蚕蛊在附近大范围机动巡逻,倒也不太担心有什么埋伏,偶尔有几条诸如蛇和丛林绿蜥蜴之类的漏网之鱼跑到我面前,也被我一棍打死,嚣张不得多少。

我想说的事情是,撇开了金蚕蛊和朵朵,其实我依旧还是一个让人不敢小觑的家伙。

毕竟,作为本命金蚕蛊的拥有者,所拥有的不光是这么久以来古怪的经历,更多的时候,我享受着金蚕蛊给我带来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好处。而这种好处,才是金蚕蛊之所以被人称作“蛊中之王”,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创造和毁灭,永远都是前者更受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错木克村在我所在位置的南方,不属于这条江的流域,而是要翻过几道高山险壑,朝着密林中进发。路程是遥远的,有一种动物行走时踏出来的小路,然而我多数是不敢走,怕有人埋伏,于是更多的时候,我宁愿穿越密林和没有人行过的地方。一路上,我居然还看到了大象。这种憨态可掬的大个子无疑是让我惊喜的,不过我却不敢跟那四头大象、两头小象组成的象群做接触,而是远远地绕了过去。

我长途跋涉了差不多十几个钟头,终于赶在了太阳落山的时候,从西北的方向,来到了错木克村外。

若不是有着金蚕蛊,只怕我根本坚持不了这种高强度的行进。

然后,我远远地看到在错木克中间的平坝子上,燃起了一个火堆,好多人在跳舞,最中间,绑着曾经收留我们住宿过的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