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恋人 我以为你们已经相……(第2/2页)

“感谢您。”

随后,滋味鲜美的香煎银鳕鱼送上餐桌,沈凛他们吃了顿饱饭,这才离开这儿。

老妇人送他们出门,在临走时突然叫住沈凛:“小姐,请等等。”

沈凛停下脚步,疑惑地回头看去:“怎么了?”

“我想把这个送给您,是我自己编的。”她捧过两串由贝壳穿成的手链递给沈凛,“这个贝壳在奥林港被称为情人贝,祝你和你的伴侣幸福。”

沈凛:“…………”

他匆忙解释:“您误会了。”

“是吗?”老妇人意外于自己的眼光,“你们不是恋人吗?他刚才一直在看您,眼神充满爱意。真是抱歉,也许是我老眼昏花了,我以为你们已经相爱很久了。”

沈凛咬了咬牙,推拒道:“不是,我们……”

兰斯走过来,从老妇人手里接过贝壳手串:“谢谢您,也谢谢您的祝福。”

沈凛:“?”

兰斯低声说:“走吧,时间不早了,解释起来太麻烦。”

沈凛愣了一下。

……这算是什么意思?

嗯?

=

出门没多久,沈凛敏锐地察觉到兰斯脸上的鱼鳞片又扩张了,帽檐很难挡住,他只好去路边的民俗特产店给兰斯买了一个不是很夸张的面具戴上。

“接下来,我打算去查一下唐纳和卡尔文的履历,去报社或者警局。”

兰斯说:“我和你一起。”

沈凛没拒绝,他这张角色卡太过“野性”,有很多现代人都没点亮的技能,他本来打算今天只是去这两个地方探探路,踩好点后带奥黛莉娜一起来。

身为贵族,奥黛莉娜在行政机构比他们更能站得住脚,也能获得更多的信息。

如今,圣列安歌家喻户晓的魔术师先生兰斯愿意陪他卖脸换线索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

沈凛神色复杂地看着被他换过装后,完全改头换面的男人,他穿着渔夫的麻布上衣和长裤,裤脚掖进筒靴里,戴着浅咖色的渔夫帽,脸上还扣着一张不伦不类的面具。

……说这是路边拉出来跳大神的都有人信。

说他是兰斯,一准得让摘下面具,见过的npc都得过一个极困难的知识才能认出这是谁。

想到这儿,沈凛说:“还是回去带奥黛莉娜一块来吧。”

“不用。”兰斯淡淡地否认沈凛,他不轻不重地握着沈凛的手腕,说,“很快就好。”

十几分钟后,站在定制高级礼服的店铺里的兰斯换上一模一样的正装,服务员替他上好精致的袖扣,拿起一旁衣架上的风衣,体贴地问:“您看这样还满意吗?兰斯先生。”

兰斯依然戴着面具,他看向镜子里正装革履的男人,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

沈凛:“……”

跟他之前的装扮一模一样,完全没区别啊!这家伙衣柜里同款的不只是风衣,还有正装,这是什么离谱的强迫症!

兰斯并不觉得异常,他淡淡看了沈凛一眼,然后说:“给这位小姐也换一身,要轻便的。”

“好的,麻烦小姐跟我来。”

托了兰斯的福,沈凛换了一身偏向中性的休闲风正装,长发高高地扎了起来,衬得腰杆挺拔纤细,干练迷人。

他坐在沙发上,弯腰穿鞋时,一双黑手的皮手套从他手里拿走短靴。

兰斯半跪在地上,取出餐馆老妇人送的那串贝壳手串系在了沈凛的脚腕上,淡红色的情人贝纹路漂亮,轻轻摩擦着沈凛皮肤白皙的脚踝。

兰斯欣赏地观摩了片刻后,才拿过短靴给沈凛穿上,细心地系好鞋带。

从头到尾,兰斯没有说一句话,在他起身的时候,沈凛注意到,另外一串贝壳手串被他系进黑色的绳子,挂在了脖子上。

沈凛抿了下唇,想压住正在不断变快的心跳。

太糟糕了。

他扶住额头,挡住脸,嘴角不受控制地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