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6节 若尔盖(第2/2页)

李白穿在身上显得略大了几分,跟里面的夹克衫混搭,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不过无所谓了,别说套着夹克衫,就算是套着西装,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一出宾馆,就不断有人主动向李白打招呼。

李白初时还以为是自己在德吉村的神射手之名传到了县城,可是渐渐的觉得不太对劲儿,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未免太多了些。

直到进了一家汉人开的饭馆子,他才弄明白自己这一身袍子代表的社会地位不低。

尽管头人的意义已经与过去完全不同,但是依然受人尊敬,没有贼娃子敢偷头人的袍子,还敢堂而皇之的穿在身上,被追杀出八百里地都是轻的。

在藏人眼里,李白虽然不是同族,但是披上这身袍子,就拥有半个头人的身份,如果穿上全套,把脸晒黑点,再养出高原红,就更像了。

松州的地界上,汉人才是少数民族,如果能够得到当地人的认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吃的开,不用担心被狠宰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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