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2/2页)

披萨的芝士香味飘散在空气当中,让少年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特洛伊注意到这个动作,将盒子递了过去:“警察来之前你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他买的是大份的家庭装,本来打算留一点回去在家里当储备粮,现在看来大概全要进了这孩子的肚子。半大少年正是胃口难以估量的年纪,对方狼吞虎咽得直噎脖子,又勉强喝了一大杯车里放着的矿泉水才顺气。

“你家人呢?”

特洛伊问,这个问句换得了对方的一个白眼,答案显而易见。于是他又换了问法,想打听对方住在哪里,有没有办法申请当地能糊口的工作。

“别白费功夫了,先生,我知道您是个好人,但是在哥谭好人解决不了问题。”

少年在吃饱了之后连话都活泛了一些,大概是知道特洛伊就算拿着枪也没打算动真格,但碍于他表现出来的近身格斗能力,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总之没有逃跑:“我还差半年才十八岁,因为青少年法,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总之就算在警察局兜一圈,也顶多就是在他们那儿关几天而已,该放出去还会放出去。”

特洛伊是个纯粹的、技术导向的工程师,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仅限于临时查阅的“哥谭允许改装车上路”,对于犯罪分子如何处理,也只知道哥谭市是个未通过死刑的地区。

不过……

他想了想,慢慢说出他最近查到的最新法律:“但是二十一岁以下不允许持有手枪,十八岁以下不允许持有霰弹枪和猎枪。”

少年尖锐又夸张地笑起来:“所以呢?再多关一周?你猜警察局里有多少钱养我们这些关不进监狱又要花钱的垃圾?”

什么人才会毫不犹豫地称呼自己是垃圾?

看着那张脸,特洛伊很难不想起罗榭·弗雷因,十三岁成为无可挑剔的第一人,继承了弗雷因家族的刻印,在魔偶作成领域天赋异禀的他的堂弟。他叹了口气,想说些什么,又全然无法开口。

片刻之后,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打破了沉默的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