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联合大城建

罗罹原本是准备用木头来做门窗。

但想了想,门的确可以用木头来做,就像中古世纪那些城堡的大门一样。

但窗子,为了增加采光和增加美观,以及遮风挡雨的能力,罗罹准备使用玻璃。

玻璃不仅仅漂亮,关键是它简单。

无论是对温度的要求,还是材料的要求都十分容易达到。

甚至比陶器都还要简单得多。

陶器需要特殊的粘土,不然易碎和成色不好,但玻璃用普通的沙子都能烧制出来。

陶器需要手工捏出泥胚,消耗的人力和时间其实是非常可观的。

但玻璃,通过烧制,在琉璃化的过程中如同液体一样,根本不需要事先塑形。

当然,这和罗罹需要的只是最简单的平板玻璃有关,要是你想弄出一个什么奇怪的玻璃艺术品,那也是十分复杂的。

罗罹看着一天天堆砌起来的城堡轮廓,想着要不了多久他的城堡就要建成了,他得快一些将玻璃弄出来。

因为玻璃琉璃化的过程是液体,所以用烧陶器的方式,直接放到火山边上烘烤就不切实际了,必须建立专门的火窑。

虽然麻烦了一点,但火窑一但建立,那生产的速度是极快的。

罗罹找到负屃,问负屃要了一些人。

负屃都忍不住问道,“你又要做什么?”

虽然罗罹已经弄出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了,但每一次负屃还是忍不住好奇。

所以,负屃这次同样跟在了身边。

火窑的建设地点,罗罹选择在了挖火山灰的火山旁边。

一是这里材料充足。

二是烧制玻璃肯定会有一些污染,他就不选在离他的城堡近的地方了,让产生的废气被无尽的大自然稀释瓦解掉好。

三就是这里已经有比较不错的运输路线了,也方便将玻璃运回。

罗罹回了一趟族地,因为他得查一查火窑建造的步骤和最终结构,顺便看了看他的水稻,水稻都接穗了,青色的穗子看上去十分饱满。

放在陨石箱中的种子,应该都是地下基地的人类为重返地表留的优良品种吧,虽然他们最终也没能再回到地面,被时间淹没在了无尽的地底。

罗罹返回后,按照抄录的建造工艺开始修建起了火窑。

等将沙子放进火窑烧的时候,可是看愣了一群人。

真的在烧沙子?

这是在干什么?

然后,等琉璃化的液体从火窑滚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变得鸦雀无声。

流进早就准备好的正方形的模具中。

等冷却后就是透亮的玻璃制品了。

但和罗罹想象的还是有些差距。

玻璃并不是视频中看到的纤尘不染如同水晶一样。

而是夹杂了很多异色,玻璃中也有很多气孔。

这和现在的条件有关,没办法完全除去其中的杂质,也没办法排除冷却过程中玻璃中残留的气泡。

如果想要一块透明无暇的玻璃,哪怕有一丝杂色,有一个气泡,都属于残次品。

但如果只是作为窗子,这样夹杂着异色和中间有不规则气泡的玻璃,它就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这样的玻璃它不漂亮吗?

反正负屃和邪瞳部落的人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目光中是说不出的惊讶。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玻璃的边缘没办法做到完全平整,存在一些毛边等情况。

罗罹想了想,等会在玻璃边缘画上直线,让邪瞳部落的人帮助切割一下就可以了,并非什么大问题。

得到第一块还算不错的玻璃也不过几天的时间,又总结和整合了一下烧制的流程,又用了一天。

等交代清楚后,罗罹让人抬着已有的玻璃开始返回城堡。

又过了几天,城堡的大体结构已经完成,剩下一些需要精修的地方,罗罹也开始了他的安装门窗的事业。

门,就是中欧世纪常用的木门。

玻璃的安装得在玻璃的边缘镶嵌好木块,这样做一是能将玻璃固定在窗子上,二是推动的时候不怕摸到锋利的边缘割伤手。

几日后,如果从高处看。

大草原的中心,大峡谷的边缘,就如同出现了一副中欧世纪的油画。

整体看是一座典型的中欧古堡,但又稍微有一些独特的变化。

在此期间,罗罹还修了一座水塔,水塔就简单了,不断用石料往上面堆砌就行,保证储水的地方高过所有建筑就可以了。

城堡肯定得保证随时都能有水用,要是每一次用水都用蒸汽抽水机抽,肯定不现实,所以修建一座水塔储满足够的水,隔一段时间在用蒸汽抽水机补一次水就行。

至于为什么水塔要修建这么高?因为水塔的工作原理使用的是纯重力,它只能为比它低的建筑提供水源。

等完工那天,罗罹从来没有过的兴奋。

他居然在这蛮荒中,有了一座城堡。

想想都有些不可思议,甚至有些不敢置信。

其实比罗罹更加激动兴奋的是负屃和邪瞳族人。

负屃决定将邪瞳古族全族迁徙来这里,原因就是看到了罗罹规划的那四幅图的独特之处。

但真正看到将图中那不可思议的画面惟妙惟肖地从画中搬到眼前,就矗立在他的面前,还是同样的不可思议。

邪瞳族人也差不多,他们通过一副兽皮画,看到了不可思议的建筑,但毕竟是一副画而已,根本无法想象修建出来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但现在他们看到了……

大地之上的这座城堡,连做梦都不可能想象的存在。

可以说这是另一种文明屹立在了这蛮荒大地上。

罗罹激动到不行,现在他就站在城堡前,手里牵着下巴都掉地上的鲑鱼,旁边站着负屃,后面跟着邪瞳古族,今天邪瞳古族的人全族都在这里,一共有两千人左右。

一般的大部落的人数,大概在几百到一千人,古族就更大一些,这样规模的部落,在整个广阔无垠的北荒,也仅仅十个而已。

两千人多吗或许在现在的各部落看来这样的规模是十分自豪的,但其实也就一个中等小镇的数量,和电脑里动则数十万上百万的城市完全无法比。

夹缝中生存的人类,在蛮荒中数量并不占优势,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恶劣的环境想要发展人口,很难。

罗罹指着眼前的城堡对鲑鱼问道,“知道这是哪个部落吗?”

鲑鱼脸上都笑得跟一朵烂菊花一样,“我们黎族。”

天啦,他和小族长以后就要生活在这么漂亮的地方了吗?

都忍不住掐了一下自己的小腰,怎么掐都不痛,因为所有的注意力都被眼前的城堡吸引了,其他感官就像不存在了一样。

那巍峨的城堡的城墙,他必须得抬起头才能看到顶。

深色的墙壁,沉重,伟岸,但又不失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