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3/3页)

喝醉酒的人,嘴里呼出的气都是浑浊的臭味!

送完一波波的客人,陈凯终于走到连奚这边。看着喝得酩酊大醉的王医生,再看看连奚,陈凯露出尴尬的神情:“那个,我这边有些事,连奚,要是可以的话,你能送他回家么?”

连奚愣了愣:“我不知道他家住哪儿。”

陈凯干笑道:“我知道。”

连奚:“……”

“说实话,他朋友也很少,今天婚礼上来的,据我所知,他就只认识你一个。”

“……”

既然话都说到这个地步,连奚深深叹了口气,无奈地承担起送醉鬼回家的任务。所幸王医生喝醉酒后不吵不闹,就是呼噜大睡。连奚打了个车,把人送回家,扔上床。确定没有其他事后,他终于离开了王子皓租住的公寓。

下了楼,连奚站在楼下,深呼吸,再缓缓吐出。

以后他再也不要送醉鬼回家!

一边走向公寓小区的门口,连奚一边拿着手机,给自己打车。

说起来,苏骄好像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有次苏骄和同学聚会吃饭,回家后满身酒臭,倒头就睡。但是捩臣不会喝酒。

脚步微微顿了顿,连奚的眼前浮现起男人俊美冷淡的眉眼。明媚灿烂的阳光下,黑无常目光怀疑地盯着一杯红酒,稍稍尝了一口,便嫌恶地推开:“啧,什么味道,过期发酸的也能喝么。”

……嗯,捩臣不会喝酒。

正想着,手机嗡嗡震动,是一条新的微信消息。

【陈凯:好兄弟,送酒鬼到家了么。】

【连奚:送回去了,我在回家的路上。】

【陈凯:[双手合十]多谢啦,回头请你吃饭。】

清澈的瞳孔里倒映着闪烁不断的荧幕文字,连奚将手指按在输入框上正要打字,一股微凉的冷风从他身后吹过,拂起他额边的一缕头发。

【没事,不用客……】

“气”字停在输入法的选择栏里还没打出去,连奚倏地停下脚步。

他刷的回头,看向身后。

寂静辽阔的月夜下,公寓小区里空荡荡的,不见住客行走。

道路两旁的行道树被晚风吹过,发出沙沙声响。一墙之隔的小区外人行道上,还可以听到晚上夜跑的人有规律的脚步声。然而,这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远,如同隔了一层朦胧的水幕,浑浑浊浊,再也听不见了。

黑暗中,一个高大的黑色人影踩在小区的鹅卵石小道上,低着头,一步步地走着。他似乎也要去小区大门口,于是与连奚同路,慢慢的,走向了连奚。

“哒哒——”

“哒哒——”

连奚神色平静地握着手机,注视着这个黑衣男人越走越近。

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按住了手腕上的青铜铃铛。

男人低着头,细碎的头发遮挡住他的眉眼,只能看到一张极薄的唇,唇色淡而浅,唇形姣好,下颔线条流畅。高挺削瘦的鼻梁被光影笼罩,在脸颊的另一侧落了一片淡淡的阴影。

一步步的,他走到连奚的身边,绕开了连奚,又继续走向小区大门。

走过了几米后,他突然停下脚步,回头。

“你认识我?”

男人微微抬首,额前的发缓缓滑开,露出一双细长高挑的桃花眼。

没想到这人竟然长得格外好看,连奚微微怔住,他垂了眼睑,淡漠道:“不认识。”

男人笑了,薄唇勾起,明亮的眼底满是冰冷的笑意:“我认识你。”

连奚目光缩紧。

“不过我很好奇,我又不是鬼,你为什么看我看那么久,既然你并不知道我是谁的话。”

听到“我又不是鬼”五个字,连奚身体顿住,仿佛突然明白了什么,冷冷看着对方。

男人低哑地笑着:“至少在你看来,你分辨不清我到底是不是鬼吧?”

清俊秀雅的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连奚冷静道:“是。”

“那你为什么看我。”

“有时候,人类比鬼还恐怖。”

“哦?怎么说。”

“你如果是鬼,我并不怕。但你看上去……像个变态杀人狂。”

似乎完全没想到这个答案,男人俊美的脸庞上全是愕然。过了几秒,他癫狂地大笑起来,笑得眼角的眼泪都流了出来,骤然,笑声停止,尖锐冰冷的目光直直射向连奚。

“那不如认识一下好了。我姓蒋。”

连奚:“玄修?”

男人恶劣地扬起嘴角:“不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