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风吹过苍茫大地,一路的农夫农妇都在忙于耕作。今年没什么战事,小老百姓也有好心情干农活儿。

阿斯头一回这么细致地瞧过南朝景色,从那贫瘠的边关,逐渐往南走,略过一片又一片的田地。

边关的士兵也有种地的,那个地方贫瘠,他们便找那种容易活的菜种,赶着季节一季收一茬,完全不像来守边关的,倒像是来开垦荒地的。

这是镇国将军的话,南朝金林文帝担忧镇国府拥兵自重,军粮向来都是卡在饿不死的边缘供给。

吃都吃不饱怎么打仗?

镇国将军想着这一些兵每日守着,休息时候也闲,容易出现摩擦惹出事端,倒不如闲下来就去种种地,不管种不种得出来,先让自己忙起来再说。

这些士兵大多数都是征兵而来,家中也有田亩,干活儿的一把好手。这一道命令下下去,还真让他们找着了易活的蔬菜,每日闲得无聊了就去那开垦的田亩里吭哧吭哧地施肥浇水,谁要偷摸着采了那水灵灵的菜吃,比抢了军功还要过分。

那会儿阿斯不懂,他从出生就一直在马背上,看着猎狗放牧,吹响一支骨笛。

日日这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有何意义?

文钺的兵马人也不多,阿斯带了二十多人来南朝求和,战马不好携带,全数卡在边关镇国将军那儿。

这二十多人,看得紧了不合适,跟犯人一般,少了一分求和的尊重。

看得松了更不合适,万一挑起什么祸端,那就是一个通敌叛国的大罪。

文钺骑着马,手里把玩着一把银枪。

马车的帘子被人掀开,那人托着腮帮子看他,说:“我想骑马。”

文钺抿唇,说:“阿了,离金林还有四十里,到了金林再让你骑。”

了无痕盯着他,说:“别把我当傻子,金林不让纵马。”

文钺挑眉,说:“你不是说自己徐州人士?怎的知道金林规矩。”

了无痕一怔,把帘子猛地拉上,不再理会文钺。

了无痕老早就想走了,他在边关逗留那么久,无非是为了偷传说中的草原明珠。

金林这边人传人,说那草原明珠是何等的夺目、耀眼,能与草原上的日月争辉。

等了无痕兴奋地到了边关之后,抓着一个匈奴细问,才知道,那所谓的草原明珠不是个物件儿,是个人。

是单于的小女儿乌洛公主。

了无痕:“......”

闲着也是闲着,无聊的了无痕在边关救了两个人,也不知道是什么缘分,这一头救了镇国府的嫡孙,那一头又救了镇国府的嫡孙。

他寻思着,这镇国府好说歹说,起码得给他了无痕在那文山寺供上几百个长生灯才够得上他的大恩大德。

文钺要押送阿斯回金林,说顺带着捎他一路。

了无痕野惯了,不喜欢别人管着,偏偏嘴还不把门,没一句真话。这一头说他父母双亡,那一头就说他家中有三妻四妾。

文钺拆台拆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了无痕也不改,照样瞎咧咧。

正在马车里呆着没事儿做呢,外头就传来了响动声。

了无痕武艺高强,尤其是轻功与暗器,属于江湖人顶尖的。他耳力很好,听见动静就顶着帘子往外看,过了一炷香时间,那远处的官道就传来了马蹄声。

文钺眼睛一亮,纵马上前。

“乐乐!”

来人是个十七八的青年,头发梳得十分随性,发带上绣了两支桃花。

大毛毛是战马,速度惊人,到了跟前,那青年才拉着绳索强行让战马停下来。

力气颇大,那战马被他拉得直仰头,干脆前肢也高抬起来,减缓这冲撞之势。

众将领只瞧见那梳着高高发尾的青年头发一甩,稳稳当当地坐在战马上转了个圈,喊道:“哥!”

是镇国府的少将军,文乐。

了无痕在马车里无所事事,瞧见文钺揉了揉文乐的脑袋,把平日从不离手的银枪丢给他拿,一口一个乐乐叫得极为亲热。而那文乐则笑嘻嘻的,也不管自己已经做了伺候人的小厮,抱着银枪,带着仰慕的目光看着他哥哥,问问腿伤又问问近况,跟个小家雀似的,哪有那战场上杀人如麻的模样。

细想着,了无痕甩甩头回过神来,从马车后头翻身而下,不一会儿就在丛林中失去了身影。

“祖君让我回来督促你好好学银枪,瞧你这一天天野的。”

文乐傻笑着,抱着那银枪说:“那敢情好。”

文钺忍不住伸手去捏他的脸,纵马往前走,问:“你怎么想着来了?”

“奶奶念你念得紧,催我看看你到哪儿了。”文乐安抚着身下的大毛毛,继续说道,“我从金林城出来,一路看一路走,等我回过神就已经到这儿了。”

文钺憋不住笑,拍拍文乐,说:“傻小子。”

他余光瞥见了马车,那马车的车辙比刚刚浅了几分,心里暗想马车中的人怕是已经离去。

了无痕能力出众,囊中取物的功夫炉火纯青,世上无人能匹敌。

可惜生性散漫,不能堪当大用。

文钺心想着,摸了摸自己的腰带,上头空无一物,他忍不住骂道:“这混球......”

“哥?”

“无事。”

走就算了,竟还把他的腰佩偷走了。

一路到了金林城内,文钺四下看看,无一处是熟悉的,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下了马。

进了皇城之中,金林好些公子小姐站在那高楼瞧人群中的阿斯。

阿斯带的人不多,却都是精壮。穿着匈奴的服饰,头发披散着,最多也就是扎个辫子。宝石被穿成各色的串子,绑在头发上。比起金林赞颂如竹子一般的文人风骨,匈奴几乎无法遮掩,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文钺耳朵很尖,听到了那些公子小姐的讨论声,有的赞颂匈奴身强力壮,有的说他们茹毛饮血;有的说他们罪无可赦、罄竹难书,有的又说大国风范,当宽之容之。

各式各样的讨论声不绝于耳。

傅骁玉在宫门前候着,瞧见文乐后招了招手,文乐便甩开自己的哥哥,屁颠屁颠地凑上去了。

文钺:“......”

他还是头一回见着自己的弟媳,别的不说,这模样倒是一顶一的好。别说金林了,哪怕放置全国,也当是掷果盈车的人物。

走在安静的宫墙之内,阿斯嗤笑一声,说:“枉你们镇国府守卫疆土这么多年,保护的百姓蠢笨如斯,把豺狼当幼兔。”

文钺未曾回话,走在前头的傅骁玉倒是回了,说道:“为何不能把豺狼当幼兔?如此手握百万雄兵,自然是说你是幼兔便是幼兔,说你是蚍蜉便是蚍蜉。”

阿斯面色一凛,说:“文家军每年折损上万,难道就为了保护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