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皇权下乡的厉害之处……他们怕了!(第2/4页)

张锁点头,“抓了,就在外面。”

“证据呢?”县尉又问。

“目击者,孩子尸骨,都在。”

县尉再次看了一遍文书,然后铺出一张纸,刷刷写了几行字,再盖上官印。

然后,他叫来一个警士,把自己的文书和杀婴案具状封在一起打上蜡,最后吩咐道:“送到检堂,补一张逮捕令。”

“诺!”警士风风火火的出门,去检堂补逮捕令了。

“走,去审讯嫌犯!”县尉站起来,拎起唐刀,扶了扶头上的纱帽。

长洲警堂主官叫县警都尉,简称县尉。县尉是正八品,受县令节制。如今的县尉叫洪铣,是海东时代洛宁城的一个警长,崔秀宁最后一批警士学生。

从那以后,警士主要由警士学堂产生,学期半年,学员全部来自军中。民间无法直接报考。所以,唐国军警就是一家,只是分工不同。

崔秀宁在海东几年,培训的大多数是特工,前后也就亲自培训了两百多个警士。洪铣虽然是最后一批,但毕竟是王后门生,前途可想而知。

所以,他才被分到长洲县这样的地方来当县尉。

长洲县是吴中大县,加上男女比例失调严重,县中的治安状况很差。大股山贼水匪虽然被剿灭,豪族的反抗也被镇压,可杀人,强歼等恶性案件仍然时不时出现。

尤其是强煎和拐卖妇女之案,简直层出不穷。

可洪铣也真是了得。他通过在崔秀宁那里学到的刑侦技术,一年破了十四个大案要案,已经赢得长洲神探的美名。

据说,他快要升为姑苏郡尉,负责一郡警堂重任了。

“县尉要亲自审讯?什么大案?”

警堂的其他警士看见洪铣和张锁进入审讯室,都知道出了大案。

毕竟县警堂又不是洪铣一个警官,只有大案要案,他才亲自出手。

“什么案?是杀婴案!”

“难怪呀,大王下的王命,竟敢顶风作案,那不光是杀人,还是抗拒王命了。”

洪铣倒提着唐刀,进入幽暗的审讯室。很熟练的坐在审讯官的位置。

张锁和另一个记录的警士,分别坐在他两边。

两盏鲸鱼油灯已经点亮,放在桌子的另一端,将这一端照得很亮。可审讯官这一端,却很昏暗,只能看清三人的轮廓,看不清脸。

“先带王柳氏!”洪铣下令。

很快,哭哭滴滴声中,一个被换上镣铐的女子被两个女警士架进来。

然后,两个女警士将她按在椅子上,一左一右的押着。油灯顿时将王柳氏的脸照的清清楚楚。

“呜呜呜,冤枉……呜呜呜!”王柳氏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吓得快要瘫了,脸色惊恐无比,身子打摆子一样颤抖。

桌子对面的昏暗中,传来一个漠然而又缓慢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嗯?”

这声音明明带着一种压力,奇怪的是又能让她的注意力瞬间集中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畏惧下的清醒。

“奴家柳二娘,浒墅关古柏村人,今年二十七。”

“王十三是你什么人?嗯?”

“是奴家夫婿。”

对面那个阴暗中的声音继续道:“柳二娘,你为何要杀婴?为何要违抗王命?不怕腰斩酷刑么?嗯?”

柳二娘明明很害怕,可偏偏清醒的要命,尤其是对方说话最后一个“嗯”,似乎锤在她心上。

“奴家没有杀婴,奴家真的当时不知情……”柳二娘脸色惨白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对方似乎点了点头,突然问道:“你夫婿杀了四个女儿,你都不知情?”

柳二娘不假思索地说道:“前三个是知道的,可这次真不知道。”

洪铣一边问一边观察柳二娘的神色,然后对张锁说道:“给她看看。”

张锁点点头,从袋子里拿出一个被麻布包裹的东西,走到柳二娘面前,慢慢打开。

柳二娘的眼睛越睁越大,身子颤抖的更加厉害,当她终于看到那烧成拳头大小的一团焦黑的事物时,顿时发出一阵凄厉的哀嚎。

“儿啊!我的儿啊!造孽啊——王十三!!”

女人的嘶叫如同厉鬼一般,神色也变得狰狞起来。

王十三一直想要儿子,她生一个女儿,王十三就淹死一个,连接淹死了三个。每次生下女儿,王十三就对她拳打脚踢,破口大骂,她只能逆来顺受。她既恨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又怨恨王十三心狠。

十月怀胎,何其难……那是自己身上的肉啊!

这次,大王下了旨,她觉得孩子安全了,就算还是女儿也能活下来了。可谁成想,还是死了,是被活活烧死的!

这是要挫骨扬灰啊!

正在这时,洪铣冷然道:“觉得造孽了?那为何还要合谋烧死她?嗯!?”

“我没有!我没有!都是王十三干的!!呜呜呜!”柳二娘歇斯底里,泪如泉涌,她崩溃了。

洪铣差不多已经明白了。他对一个女警士说道:“柳二娘产后虚弱,又遭遇大变,你们照顾一下,给她用些蜂蜜红糖,到时也好上法堂过堂。带下去吧。”

“诺。”两个女警士架起柳二娘,把她带回羁押房。

接下来,又提审了王老头。

王老头虽然一把年纪,可哪里经过这世面?他唬的三魂去了两魂半,不敢有丝毫隐瞒,就把事情说了一遍。

他倒是想把罪名全部扛下来,可是洪铣一句话就让他认命了:“你儿子王十三烧杀亲女,证据确凿,无可抵赖,他必死无疑。”

此案其实非常简单,要不是因为违抗王命,洪铣都不会亲自审理。

审问王老头,洪铣已经确定,烧杀女婴其实就是王十三一个人干的。

他爹是知情人,属于知情不报。

至于柳二娘,从她的口供和证人证词,以及王老头的口供,当时的确是在昏睡当中,属于不知情。

最后,才提审王十三。

王十三这个狠毒的男人,因为心虚和恐惧,被带进来时已经吓尿了。

他之前一直给自己鼓劲,打算一口咬定老爹和娘子也一起杀婴了,好减轻罪责。可是恐惧之下,脑子一团浆糊,说的话漏洞百出。

“带下去!”洪铣厌恶的挥挥手,吩咐道:“此案马上移交检堂,请检堂提起公诉!”

检堂的动作也很快,第二天就提起公诉,以烧杀女婴,违抗王命为罪名,将此案移交给法堂。

由于证据确凿,并无疑点,法堂当场审判王十三烧杀女婴之罪成立,违抗王命之罪成立,按制处以腰斩之刑。

王老头作为知情人,当时没有阻止,事后没有报案,有包庇罪,罚为苦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