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他又可以了!

韬塞很想忍住不看,因为他有预感,如果去看可能会被弟子给气到。

然而“倾城”显然是对师傅的好奇猫本性拿捏得极准,他越是忍住不看,《师尊》的名号就越是无时无刻不钻进他的耳朵里。

茶楼里开始有说书人说起了倾城《师尊》第一篇。

在那荒凉贫瘠的焦土之地上,粮食极难生长,那儿炎热、干旱、且缺乏水源。

附近的村庄为求雨而献祭了女主人翁,一位娇弱的,年仅六岁的小姑娘。

村中的人在巫师的指点下祭祀天地,再将她绑起来关在笼子中推入深渊,女主人翁开局便是在这样的绝境里,绝望地任人宰割,面临濒死的绝境!

这样的开局,已经令人揪心了,而之后的展开,使得茶楼里的听客们惊呼连连。

意外流落在魔域,无法自保的小姑娘,无意之中为困在深渊底的红发魔尊解除了封印,因有救命因果在身,魔尊收其为弟子,答应教她如何在魔域之中生存。

数不清自己有多少岁的红发魔尊,强大、乖戾、弑杀,他总是凶巴巴的,对小姑娘吆三喝四,说的最多的就是“烦死了。”

“怎么能这么弱。”

“哼!无能。”

“以后别人问你,别说是我凌霄的徒弟,丢人!”

小姑娘从刚开始害怕他,怕得瑟瑟发抖,哭泣落泪,到后来的渐渐习惯他恶言恶语,也不过是用了三天时间罢了。

她亲眼看到几个强盗往好不容易发现的水源边去接水,水中瞬间窜出一只绿蛙,将那些高大凶悍的强盗全都卷入腹中。

她看到沙漠中与人同高的毒蝎正在食人,那蝎子发现了她,眼中出现了看食物的绿光。

红发魔尊冷哼一声,随手一挥,那蝎子便立刻被他当场杀死了。

女孩眼眸中的害怕、恐惧,渐渐被崇拜所代替。

性格恶劣的红发魔尊向她招了招手:“雪儿,来将这蝎子给料理了。”

名叫雪儿的女孩,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响,她不可置信地望着比自己还高上一截的蝎子,那上头的尾巴尖儿还冒着剧毒的蓝光。

红发魔尊告诉她:这是你的晚餐,你爱吃不吃。

而他自己,似是早已辟谷,根本不需要进食。

她需要学着拿起那把魔尊给她的匕首,去割开蝎子如盔甲般坚硬的外皮,取出里头鲜嫩的蝎子肉。

魔尊显然很喜欢看弱小挣扎的样子,那是他的恶趣味。

谁人不知红发魔尊是魔域的化身?他强大、恶劣、是个十恶不赦之徒,他的名声可谓是臭名昭彰,在魔域之中令人闻风丧胆,可止小儿啼哭!

说书人说到此,听客们已经笑起来了。

“红发魔尊,魔域,这样的设置倒是稀奇,头一次听,还挺新鲜。”

“魔尊若当真如传闻中那么恶,又怎会救一个小女孩?”

“这不是之前还在说要雪儿自生自灭,怎么转眼就开始教她吃蝎子肉了呢?”

今日这场书,说得人频频惊呼,魔域的弱肉强食,巨大的绿蛙、蝎子等魔物都令人心惊肉跳。

身世凄惨又顽强坚韧的雪儿,她才不过六岁,就经历了那么多,在听客们带入进去听来,她的坚强实在令人心疼,又惹人赞叹。

虽然她很弱小,但她就像是小草一样,顽强地为求生存而活着。

这样可怜的雪儿,与魔域中最强大的魔尊产生了羁绊,她的血解开了十大尊者施加在魔尊身上的封印!

韬塞一边忍住不去看话本,一边又竖起耳朵听说书,嘴里嘀咕个不停:“得亏他想得出来这些。”

弟子天马行空的想象,每一次都很能令人大开眼界。

搞得像掌卫事大臣才是胤禩的副职,写话本才是主职似的。

吊人胃口的地方,除去魔域之中危机重重以外,还有便是这些东西在魔尊眼中都是挥挥手就能灰飞烟灭的蝼蚁那种隐隐的暗爽。

大清的听客们,都是头一遭听见这么新鲜的题材,这一回的《师尊》可不仅仅吸引了女客,还吸引了男客们,真正做到了男女通吃,老少皆不宜。

至于哪里不宜,自然是刺激的有点多,描述的有一些血腥,人们第一次听说还有等人高的蝎子吃人,心肝有些受不住。

韬塞还听不出那师尊的性格是照着他来的吗?

他初见时将胤禩拎去刑部测他胆量与心境,话本中魔尊也将雪儿给拎到魔物尸体上,锻炼她的胆量。

“嗯……”,他双手环胸。低头沉思逆徒的用意。

凌霄是一种植物,花色大部分为褐,药用治跌打损伤,用这植物给魔尊取名,也是真的很随便了。

但不知道为何,这名字到了魔尊身上,竟有一种别样的清隽之感。

重点是,魔尊指代韬塞自己,那胤禩是将雪儿来指代他自己?

[弟子初见师傅,虽怕您,却憧憬崇拜着您。]

韬塞解读了《师尊》第一篇想要表达的内容,别扭地哼哼:胤禩会怕我?我信你个鬼!

不过,胤禩形容他就像魔尊一样深不可测,这一点让韬塞有点儿飘。

他又想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茶歇之时,听客们聚在一起讨论,茶楼底下一片火热。

“倾城的著作越来越精彩了,每一作都有突破,可见是在用心写话本的。”

也有人哀叹:“这次的《师尊》是边写边卖,岂不是又要等得抓耳挠腮?”

胤禩最近晚上在戏文里刷到了一些与兄弟们无关的内容。

以前他只接触汗阿玛与兄弟,虽也与师长学习,看得最多的却是清宫戏文,然而自他锁了师傅以后,他晚上的戏文解锁了新的题材,全都是与师尊有关的!

什么仙尊,什么逆徒的。

一定是因为他锁了皇叔祖,让脑子里的戏文也跟着成长了。

胤禩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新题材。

师尊有许多款儿,最有看头的就是仙风道骨的谪仙师尊,这些以仙尊与逆徒为主人翁的仙侠戏文,给了胤禩打开了又一扇新的大门。

也让他蠢蠢欲动想要动笔写一些不一样的。

胤禩写《师尊》,自是要借故事来对皇叔祖表明心意,因为自从他拿到了汗阿玛给的掌卫事大臣的金令后,皇叔祖就闹脾气不理他了。

在大清,百姓们还是很敬畏仙神的,他写的时候,还要考虑一下百姓们的接受程度,还有汗阿玛会不会点头。

所以不考虑仙门师尊,那就写符合皇叔祖放荡不羁性格的。

随着故事的渐渐展开,魔域之中对红发魔尊凌霄的恐怖传闻,越来越多的展现,而雪儿也与魔尊凌霄一同踏上了旅程。

“酒馆老板是魑魅城中的情报商,凌霄魔尊得知此事,带着雪儿来到了这家环境脏乱的酒馆。”

“酒馆老板不动声色地将金子藏进袖中,对着面前用黑色兜帽遮住样貌的师徒二人说道:‘五百年前,十大尊者联手对抗凌霄魔尊,以其中八人牺牲,剩余二人重伤的代价,将凌霄魔尊杀死,所以你们问的凌霄魔尊,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战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