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3/3页)

然后等到天色完全黑了,顾野还没回家,两人不约而同念叨一句这孩子又不知道去哪里野了,很习惯地单独留出他的饭食。各自吃过后,武安回屋睡觉,王氏陪着顾茵坐在堂屋里等他。

这一等,就等到了半夜。

两人是真的急了,只能去敲门求助隔壁的李捕头。

李捕头带着她们找了半晚上,一直到天亮都没找到人影儿。

天亮前顾茵和王氏急得都要去报官了——县太爷虽然不在,但县衙里有主簿和师爷坐镇,也是能受理案件的。

一个跟着关捕头去府城的捕快回来缁衣巷报信了,说他们出发之后半天才发现顾野一直跟着他们,关捕头想让人把他带回寒山镇,那孩子开口便是“不走,我代我奶来的!”。

关捕头想着一般人也制不住他,别半路上又把他弄丢了,而自己又分身乏术能把他送回去,干脆就带着他去了,只让人立刻送口信回来。

顾茵和王氏吊着的一颗心这才落回了肚子里。

…………

王家的案子如期在府城开审。

这时候可不讲究什么人权,屈打成招的事儿都屡见不鲜,更别说王大贵这样本来就犯了罪的。

知府可不像县太爷那样手段温和,雷霆手段下,王大贵到了府城的当晚就吃过了一遍刑罚,被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人到了这种时候已经不是怕死了,而是想着求死解脱了。

王大贵根本不敢和这种手段的知府强辩,立刻就招了。

他也狠毒,知道邹氏卖了他,把邹氏也牵扯进来,指认她为同谋。

同样受了刑、不人不鬼的邹氏直呼冤枉,夫妻俩在公堂之上互相指摘,争吵之下还抖落出了原来这次买凶杀人已经不是第一遭,前头对付商场上的竞争对手的时候,便已经用过次招。

昔日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两人在公堂上恨不能活撕了对方。

知府可不管他们谁指认谁,掰扯不清楚是吧,惊堂木一拍,签筹往地上一扔,当下就开打,打到没力气再争了,自然就只能在供词上签字画押。

在寒山镇拖了好些天没审出结果的案子,到了知府手里,两天就全给审完了。

结案之后,知府判了王大贵和邹氏两人秋后问斩,把他们收押进大牢——这夫妻俩自然是不会让县太爷和关捕头带走的,毕竟这政绩得算在他头上。而且王家二房得来的不义之财得抄家充公,这自然也得充到府城的公中。

不过知府也承了县太爷让功劳的情分,帮着他把王家大房的案子一并审了,赵氏回寒山镇坐牢一年肯定是躲不过的,王大富为富不仁,虽然不知情贩卖厨余的事,但是抢夺父母遗产,监管不力,先打他九十棍,再罚他交出当年吞没、原属于王氏的财产。

王家二老当年的存银已不可查,但名下的铺子和田地都有据可考的,价值在一千两左右。这倒不是知府眼睛一闭瞎算的,毕竟当年的寒山镇可不是现在这般模样,王家虽然在镇子上是是富户,但是再富也得上下打点孝敬,不然生意做不成。

王家两兄弟应该给出三百两给王氏。

但是二房的产业要充到公中的,知府自然不能再吐出来,就让王大富一个人把这笔银钱出了。

三百两对曾经的王家大房来说那也是伤筋动骨的一大笔钱了,更别说眼下自家已经让人劫了一千四百两,还抵押了望月楼的情况,那简直是要掏空他们大房的家底了!

听到这个判决,王大富和赵氏直接昏死过去。

但是知府的手段他们见识过了,让衙役各泼了一瓢冷水后,他们俩屁都不敢放一个,只能如丧考妣地苦着脸,签字画押认下。

这一桩家产侵吞案的主审记做县太爷,算是他的功绩,知府还在往上递送的卷宗里帮着县太爷美言了几句。

事情其实还算是顺遂的,但是离开府城的时候,县太爷和关捕头的面色都不算很好。

原因自不必说,自然是对知府好大喜功的做法和如今朝廷上行下效的风气十分不喜。

但顾野不明白那些,他只知道害自家坏人都被惩罚了!而且自家还要拿到一大笔银钱!

三百两是多少银钱他没有概念,但肯定比他奶一般给他的一文两文多很多。

回到寒山镇之后,县太爷和关捕头回县衙去整理卷宗。

顾野迫不及待地跑回了家,进了家门就把酝酿了一路的话嚷了出来:“奶!咱家要有钱,给好多好多钱……本来就是奶的……什么遗产,有三百两!”

王氏被吓了一跳,都知道寒山镇外头上到官员、下到小吏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德行,没想到案子出去审了一遭,居然还能有回头钱!

而且这三百两的数目也实在太大,王氏大半辈子没听过这么多银钱了。

她不敢置信地哆嗦着嘴唇问:“多多多多……多少银钱?”

顾野笑嘻嘻地正要回答,看清了一旁冷着脸的顾茵和她攥在手里的小木棍,他立刻笑不出了,同样哆嗦着嘴唇道:“三三三三……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