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 利弊(第2/2页)

其八,中书说市易法遇价贱增价买进,价贵则低价卖出。所谓“贱以买,贵以卖”,但是官员为了获利,会不会“不贱而贱以买,不贵而贵以卖”?如何避免?如何监督?

其九,会不会有官吏违规操作?比如即假借他人之名从市易务赊买;比如让没有赊买的人白出息钱;比如勒令商贩不得往他郡,多为留难;比如操纵价格,倍获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