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95章 认罪(第2/2页)
“你捅伤肖炳天的时候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没有。”
“你当时穿的衣服有没有沾上血迹?”
“有。”
“你把衣服藏在哪了?”
“我们家是开饭店的,为了方便存放东西,我们在饭店附近租了一个小仓库,平常都是我负责管理,也只有我有钥匙,我把沾血的衣服藏在那了。”
“说一下具体地址。”
“梅新路103号,28号仓库。”
韩彬将地址记在纸上,交给了一旁的赵明,低声吩咐,“通知王霄。”
只要能找到赵文怡作案时穿的血衣,再加上她今天的口供,警方就有了足够的定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