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土地使用证(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第3/3页)

这时阎肇已经走到大门口了,听到远处有陈美兰的喊声,于是又折了回来。

看陈美兰金脚独立的站着,他单膝跪下,示意陈美兰踩着自己的膝盖,要替她拨鞋子。

边拨,他边问:“关于寺庙的事情,你也是听我娘说的?”

就说奇不奇,分明曾经的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可是陈美兰却是在苏文最后的时光里,唯一曾经跟她交过心的人。

要不是阎西山犯浑离婚,要不是周雪琴发了疯似的,也非要闹着离婚。

要不是俩人都因为婚姻而褪了一层皮,跌跌撞撞偶然之下走到一起,阎肇不可能跟她再婚,也不可能跟她在一起。

可就是因为跟她结了婚,做了夫妻,阎肇不止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还触摸到了他从来不曾触及过的,他此生最爱的人,母亲那颗苍凉的,孤寂了一生的心。

陈美兰也觉得新奇,踩着阎肇的脚,兴致勃勃的,就说起了曾经婆婆鼓动自己离婚,并且承诺要给她一座庙的事情。

月光下阎肇低头拨着鞋子,突然一把拨了出来,单膝跪在地上,扬头笑望着陈美兰,边听,边把她的一只脚抓了起来,塞进了鞋子里。

陈美兰于是拨步要走,阎肇却依然大手抓着她的脚,不松。

“谢谢你,陈美兰。”顿了顿,见陈美兰又欲抽脚,他说:“你知道的吧,于我,于阎明琅和阎望奇来说,你是于我们此生特别重要的人。”

月光过滤了阎肇皮肤上那种格外的黑,他一笑,五官格外好看。

他这一笑,叫陈美兰有点遗憾,要是他跟阎卫一样一直坐办公室,要是他不晒黑皮肤,当比阎卫还好看,可惜十几年军旅生涯,他的皮肤不可能再白回来。

原本,陈美兰对于阎肇上辈子的感情生活并不好奇。

但不得不说,前妻那玩艺儿杀伤力巨大。

对方不过一句话,还真给陈美兰种上好奇心了。

想起阎肇这种刻板,几乎从来不看女人的人,居然要在工作中闹桃色新闻,陈美兰就好愤怒,怒不可遏。

但是算了,不想,不好奇,老太太要宽心才能保平安,保长命百岁。

陈美兰上辈子爱过两个男人,最后都把她伤的透透的,她没有好奇过阎西山和吕靖宇,也就绝不好奇阎肇的风流佚事。

顾霄等人已经走到庵门外了。

一辆皇冠,一辆普桑,就停在庵门外头。

顾霄大概是给没空调的闷车吓到了,这会直接站在阎东平借来的,那辆光鲜的大皇冠旁,等着要跟阎肇告别。

阎东平挺乐呵的,但也哈欠连天,他有严重的大烟瘾,这会儿估计是烟瘾犯了,虽说不能明着表现出来,但是一直在催促阎东雪,让阎东雪催着顾霄快走。

阎东雪则在拿目光瞪阎东平,示意他把自己装着点儿。

大烟鬼犯了烟瘾,哈欠口水连天,说不出来的讨厌。

顾霄是个特别敏锐的人,其实已经察觉到阎东平是个大烟鬼了,对他极其厌恶,这时候他还不装着点儿,就让阎东雪特别难做人。

他远远伸着手,要握阎肇的手:“明天一早我将离开,在此之前,我会去趟咱们曾经住过的院子,你等我?”

“好。”阎肇回握上对方的手,说。

阎卫着急,陈美兰也着急。

在陈美兰想来,投资什么的可以不谈,苏文和王戈壁的恩怨可以不讲,但即使顾霄不给,砸箱子,也要把《土地使用证》翻出来。

虽说寺庙不会产生收益,但那是苏文的东西,凭什么就这样让顾霄带走?

阎肇向来办事情不都一板一眼,而且在任何人面前都绝不受气的吗。

他今儿这是怎么啦?

事关他娘,他就这么心平气和的要放顾霄走?

这不是倔驴,这是骡子,比骡子还不如!

……

当然,阎肇就是阎肇,任何事情,他自有自己的成算,陈美兰不过白着急。

“您跟王戈壁,似乎神交久已。”阎肇先说。

顾霄捣着拐杖说:“她是你娘唯一的知已,朋友。”

阎肇紧随其后:“她曾经从首都偷换我娘救命的药,长达四年,确实神交久矣,若是没她持续换药,我娘的病大概早就好了。”

顾霄如被雷劈,愣在原地。

其实王戈壁之所以能翻手为云覆手雨,借的,就是国内与首都,以及西平市的信息不通所存在的信息差。

阎肇原来或者自傲,不屑于顾霄谈,但如今却不得不深谈下去:“她还曾在首都不遗余力的散播,说我娘跟您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关系,我请问顾教授,您觉得有吗?”

之所以敢在大庭广众之下阎肇这么问,是因为他笃定了没有,他也希望顾霄能当着他的面否认,说没有。

可顾霄没有说话,他既不否认,也不肯定。

对方大概被阎肇这些话给说懵了。

陈美兰在默默的替丈夫加油打气,阎卫和阎斌的精神也是为之振奋。

不负所望,阎肇反握上顾霄的手,再反问了一句:“您说您有我娘的遗嘱,还是我娘亲手写的?”

……

“那您知道我娘的字是谁教的吗?”阎肇再问。

顾霄立刻说:“阎佩衡。她爱好文学,艺术,喜欢读书,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苏文小时候没读过书,虽说上过几天政府开的扫盲班,但因为是女孩子,那些年农村的风气依旧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大人并不支持女孩子去读书写字,所以并没有识太多字。

是直到结婚之后,在阎佩衡的凶,以及恐吓,还有时而疾风骤雨,又时而铁汗柔情的哄和骂声中,慢慢的,她才一笔一画学会了写字。

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什么《青春之歌》,都是阎佩衡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她读的。

她是盐关村那一辈女人里,唯一读书识字的。

因为从一开始描红描的就是阎佩衡的字,一手字写的龙飞凤舞,跟阎佩衡的字一模一样。

顾霄收到的所谓‘遗书’,字体恰跟阎佩衡的一模一样。

这才是顾霄会把那份遗书当真的原因。

“王戈壁曾经在首都照顾我父亲长达十余年,她要模仿我父亲的字特别容易。”阎肇说完,又说:“我不用看就能猜得到,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壁仿照着我母亲的笔迹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