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安德烈在还是人的时候,就讨厌两种事情。

一种是饥饿,一种是疼痛。

在成为亲王,脱离血族之后,这两种感觉离他已经很遥远了。却没想到活了这么大岁数,还要一一品尝一遍。

银钉这种法子古老,但的确有用,尤其对于虚弱时期的他来说。

诺德在上面做了老掉牙的咒法。如果不是能力受限,安德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钉子起下来。

拔掉钉子的过程血腥且难熬。从手掌中间穿过的银钉牢牢钉如墙壁。手骨今夜经过两番折腾,造成的疼痛消磨了安德烈所有的耐心。

因此他收紧手掌,手骨和血肉擦着钉身,直直把钉尖从墙壁里拽了出来。

激烈运动撕扯伤口,安德烈舔舐温热血液,喉口发干。

血猎的监牢年代久远。吸血鬼退出历史舞台已久,银质栏杆沦落为关押乞丐流氓,刻着的阵法早就被粗粝带着油星的指头磨得所剩无几。

安德烈掰断锁链,大摇大摆走出血猎大门。

灌木丛生的街道在寂静的夜里时不时传出草叶摩挲的声音。安德烈的耳朵本能追寻活物,闪身捉住了鬼鬼祟祟的“偷袭者”。

柔软的皮毛捉在手中触感极佳,偷袭者受了惊吓,一双红眼睛惊恐地看向安德烈,两只有力的后腿凌空哆嗦着。

这是只足月的母兔。在无人看管的灌木吃的圆滚滚的,模样可怜又招人疼爱。

然而在安德烈眼中,兔子的样貌已经模糊,只剩皮毛下流动的血液叨扰他的耳朵。

那点人造血一点也不管用。

世上没有食素的吸血鬼。安德烈听见自己的心脏砰砰跳着,那是为血液而沸腾的快乐。

安德烈掐住兔子的脖颈,透过薄薄的皮肉,他能听到新鲜的血液流淌的声音。

“血族本就该如此。生存伴着杀戮,抑制本性只会让欲望以更粗暴的方式出现。”

“咬下去,安德烈。”

“为了生存,咬下去!”

=======

夜来得快,走得也快。

晨曦在天边透出的一点红光止步冰冷的石英雕像。

莱恩斯在点着油灯的昏暗走廊里穿行,看到远处一扇半开不开,在寂静空间嘎吱作响的牢门时,心如石头坠向深海。

除了失踪的“犯人”。牢房几乎和他离去时毫无变化。

墙边的稻草堆里还一个码一个的放着满满当当的琉璃瓶子。另一边一只空瓶子被嫌弃地扔在地上。

墙壁多了几道血痕,外加两个钉孔。

他的顾问不仅没有靠着人造血补充体力,好像还被迫往外流了不少血。

银质锁链被齐根掰断,莱恩斯把一地的琉璃瓶子收起,去掉断裂的银环,把后面完好无损的部分接上,重新锁上牢门,匆匆离去。

太阳未升起,早市要开也还早。

血猎门外一片安静,风吹着灌木,稀稀拉拉的草叶摩擦声响在耳侧。

莱恩斯停下脚步,他捕捉到一丝虚弱又凄厉的叫声。

路边一处灌木藏匿着什么东西,草叶歪倒的方向显得格格不入。莱恩斯拔出枪,屏息凝神,在空气中捕捉到了属于血液的味道。

新鲜,滚烫。

莱恩斯拨开灌木,银枪上膛。

灌木后的确藏着一只茹毛饮血的怪物。

柔顺的金发铺在地上,垂在苍白的手上,也落在被血液染红的母兔皮毛上。兔血在寒风里顺着青筋暴露的手流下,滴落在地面,带来了滚烫的温度。

莱恩斯听到獠牙在血管里翻动的声音,也隐约看到丝丝金发后上下滚动的喉结。

安德烈咽下喉中带着甘甜的血液,盯向胆敢打扰他进食的人类。

鲜血入腹,没能让他的面色看起来红润,反倒是将金发和红瞳衬得更有光泽。

手指间母兔脖颈的血洞汩汩留着血液,有力的后腿扒在他手腕。

安德烈从莱恩斯举起的银枪挪开眼神,埋下头舔舐他制造出的伤口。

血族的唾液是毒药,也是良药。除了空缺的白色绒毛无法迅速弥补,血洞在唾液的促进下很快愈合。

兔子团在安德烈手心,微弱的胸腔起伏显示它还有一口气。

属于活物的温暖和柔软磨蹭皮肤,搓疼了钉在掌心的银钉。安德烈看了兔子一会,把它藏在了可以保暖的树叶堆里,起身迎向猎人举起的银枪。

“要抓我回去?”

莱恩斯沉着脸,收起上膛的枪。轻而易举擒住安德烈的手腕,把这只作案的吸血鬼往血猎反方向拉。

安德烈勉强填饱了肚子,此时不仅心情好,也有把莱恩斯揍一顿回密林的力气,所以只是饶有兴趣地等着猎人的动作。

然后……他就莫名其妙的被心情不好的莱恩斯一路拽回了家。

路上还顺便买了个夹着黄芥末酱和腌黄瓜的牛排面包给他。

安德烈抓着热腾腾往外流黄油的面包,嘴角挂着干涸的兔血,问:“做什么?”

莱恩斯抓出一把铜币付钱,面无表情地回答:“劫狱。”

“我去看了案宗,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探员是异变的血族。上面陈述的事实是夜巡会长兼血猎探员莱恩斯疏忽职守,导致血族危害血猎会员一家。”莱恩斯一面走,一面说,“也就是说,你杀了三个人,我算是从犯。”

“接着我去看了探员的尸体。左右犬牙有打磨过得痕迹,脖颈扎了一对血孔,眼睛被剜了出来。”

也就是说,尸体看起来像是一个被吸血鬼吸了血液还被凌虐的可怜人。

“栽赃嫁祸?玩得一手好伎俩。”安德烈冷哼了一声。

别墅好几天没开门了。

家里的客人一声不吭地外出,再没回家。就连主人都脚不着地,到了家翻箱倒柜地冲出去。

老管家无处控诉,只能抱着猫天天在门口蹲着,盼着这两位祖宗回来一个,也算报个平安。

弥撒没了主人揉脑袋,纡尊降贵允许老管家动他珍惜的皮毛,被挼了两天,竟然有些上瘾。但蚊子血终究比不过白月光。

安德烈的气息一出现,弥撒立刻抛弃老管家,蹲在门口挠门,时不时还要跃起去扒拉门把手。

老管家听见门外的声音,慌忙抱起卷耳,打开大门。

莱恩斯和安德烈一起回来的,一个裹着黑色斗篷,干干净净。一个身着朱色礼服,浑身污渍。

后者手里还捧着一个凉透了的牛排面包。

安德烈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形象有任何不妥,大方地递出馅料丰盛的面包,朝管家温和一笑:“见面礼。”

“谢……谢……”老管家接过面包,瞥了一眼不动声色的莱恩斯,道,“您太客气了。”

“不客气”安德烈回礼,头也不回地招呼弥撒走上楼梯。

随后“砰”地关上了房门。

老管家把冰凉的面包放在桌面,正要回头询问莱恩斯出什么事了,就感觉到自己手掌心一阵黏腻,还有股浓烈的血腥味伴着黄油和肉排的味道一起钻进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