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巨人

精灵族让梅帮忙在小镇里补充好物资后,便打算和毓秀分道扬镳了。

毓秀和塞斯要往科马宁大陆的最南边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沿着横穿整个大陆的科马宁河一直往前走,但是科马宁河的两岸有许多人类小镇。

精灵族想要远离人类以及其他种族,只能往和毓秀他们相反的方向走。

不过精灵族要去的地方会经过毓秀和梅所属的阿森斯国,如果毓秀和梅愿意的话,他们可以帮毓秀把梅送回家。

对于这个提议,毓秀是有些犹豫的。

除了把梅送回家外,他还想找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伊芙奶奶说一下关于卡帝国和巨人族的事。

如今卡帝国开始内战,塞斯也离开了巨人族的群体,估计从今往后,卡帝国和巨人族都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卡帝国还能否庇护山下的小人族这件事暂且不提,以后不管卡帝国被哪个巨人掌权,想必小人族的日子都会越来越难过——就凭巨人族对待小人族的态度。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和卡帝国以及巨人族划清界限。

如果可以的话,毓秀希望伊芙奶奶可以出面劝说其他小人族,或者下个月不要参加卡帝国举办的国庆庆祝会。

至少先保证自身安全。

可让毓秀犯难的是,他没有原主的记忆,也不了解梅经常提到的伊芙奶奶,他不知道伊芙奶奶会不会以为他在胡说八道。

梅似乎看出了毓秀的担忧,他对毓秀说:“你带着塞斯陛下去找精灵巫师吧,说服伊芙奶奶的事交给我。”

毓秀问:“你可以吗?”

“要说服整个小人族可能不行,但只是说服我们佩德家族的人,我应该是可以的。”梅说,“小人族太多了,光是我们阿森斯国就有五万以上的人口,而且由于权利和金钱的纷争,大家被划分为好几派,面和心不和,我不想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那些不会相信我的人身上,我只会找那些会相信我的人。”

毓秀觉得梅说得很有道理,他想了想,点头道:“那就交给你了。”

梅看着毓秀,眼眶开始泛红,她张了张嘴,勉强挤出一句话来:“我们都等你回来。”

“嗯。”毓秀叮嘱她,“我带着塞斯去找精灵巫师的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伊芙奶奶。”

“那你和塞斯陛下的关系呢?”

“说吧,也好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

毓秀和梅抱了一会儿,分开后,梅已经流泪满面,她把为毓秀准备好的包袱递给毓秀,里面装着干粮和赶路时可能会用到的东西。

毓秀背上包袱,转身向精灵们挥了挥手,随后展开翅膀飞走了。

塞斯站在不远处的阳光下等他,见他飞过来,便下意识伸出手拖住他。

沉浸在阳光中的塞斯身上不再溢出那些黑气,毓秀可以放心大胆地坐在塞斯的肩头休息。

毓秀从衣领里摸出精灵给他的牛皮纸,展开牛皮纸,仔细看了看,无奈他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前后左右。

“正南方有两个人类小镇,我们先往西南方向走。”毓秀摸了摸塞斯冰凉的骨头,问他,“你知道西南方向怎么走吗?”

塞斯抬头看了眼太阳的位置,又对比了下太阳和群山的距离,他收回目光,点了点头。

“那我们走吧。”毓秀在骨头上轻轻拍了拍。

塞斯迈开步子朝着西南方向走去。

他们越往前走,所见的树木就越稀少,走出树林后,映入眼帘的是绿色覆盖面积不足的土地和一簇簇低矮的灌木丛。

毒辣的阳光直晒下来。

虽然阳光压住了塞斯身上的黑气,但着实把毓秀晒得够呛,他扶着塞斯的脖子,垂头丧气地扯着包袱的一角,连背后透明的翅膀也耷拉下来了。

忽然,眼前的光线一暗——有什么东西挡在了他的上方。

毓秀愣了愣,抬头看去。

率先看见的就是一片绿油油的树叶,正好把晒在他身上的阳光挡得结结实实,拿着树叶的是两根森白的指骨。

他这才意识到塞斯不知从哪里摘来了一片很大的树叶。

塞斯一边举着树叶一边往前走。

没有了太阳的直晒,毓秀总算能喘口气了,他说:“谢谢你,塞斯。”

塞斯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他们连着走了好几天,有阳光的时候,毓秀就坐在塞斯的肩头休息,塞斯通常会摘来一片叶子帮毓秀挡住阳光,没有阳光的时候,毓秀就展开翅膀在塞斯的周围盘旋。

他们沿着科马宁河一直往前走,但是他们刻意避开了人类聚集的小镇,只从偏僻无人的丛林经过。

渐渐地,毓秀发现科马宁大陆比他想象中更加富饶。

这里没有人类的过度捕猎和开采,只有疯狂生长的植物和活蹦乱跳的动物。

仅是塞斯走几步路的功夫,毓秀就看见了好几只野兔从塞斯的脚下窜过。

应该是野兔吧?

看外形很像野兔,就是它们同体发黑,颜色和毓秀认知中的野兔有着很大的差别。

想到包袱里的干粮快吃完了,毓秀便让塞斯停下来。

闻言,塞斯立即停住脚步。

尽管现在塞斯不会说话,可他十分听毓秀的话,毓秀说什么就是什么,毓秀叫他往东他绝不会往西。

有时候毓秀甚至怀疑塞斯是不是还没完全恢复理智,毕竟还是卡帝国的君王时期的塞斯可没这么听话。

可无论他问什么问题,塞斯都能点头或者摇头地答上来,又不像还没完全恢复理智的样子。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

毓秀想了几次,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很快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他飞到塞斯脚下,四处看了看,居然看到有只野兔鬼鬼祟祟地从一处草丛后面探出脑袋,圆溜溜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不知为何,毓秀硬是从那只野兔脸上看出了贼眉鼠眼的感觉。

毓秀深吸口气,尝试着轻手轻脚地朝那只野兔走去。

结果他刚走到野兔面前,还没来得及伸手,野兔就咻的一下转身消失在了草丛里。

毓秀只好往回走。

谁知他才走了两步,就冷不丁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回头看去,那只野兔又回来了,还带了两个小伙伴。

三只野兔躲在草丛里,竖成一排地探出三个乌漆墨黑的脑袋,贼眉鼠眼地盯着毓秀。

毓秀:“……”

也许是从上个世界到这个世界看多了奇奇怪怪的东西,他突然有种这三只野兔都成了精的感觉。

这个想法一旦生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一时间,毓秀连捉只兔子来吃的想法也没了。

他准备往塞斯肩头飞去,没想到前一秒还安安静静站在原地的塞斯突然抬起一只脚向前踏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