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死宴(3)

左手夹着烟,右手把玩银元。

男人身形长而瘦削,不长骨头似的靠在阴影里。

指间火光明灭不定,眼看就要烧到皮肉,他不紧不慢。

单是大拇指一撇,便将烟头生生掐灭、碾磨成焦黑细碎的烟尘,纷纷扬扬落到地上。

满意了,他勾起唇角,这才慢悠悠抬起脸,露出一副低而威沉的眉骨;眉心分明透着一股化不开的阴鸷,底下那双桃花眼却又生得柔情潋滟。

这就是【霍不应】。

几次三番出现在他人口中,看上去非常重要、也非常危险的副本角色之一。

一个【抹过的脖子比你吃过的鸭脖还多】,且【极度阴晴不定的疯狗】。

姜意眠不过稍稍打量两眼,对方眼皮一撩,视线便如天罗地网般扑了过来。

“路小姐。”他用懒懒语调同别人说话,“就我这个样儿,得罪下路家行不行?”

双眼却牢牢锁定在她身上,仿佛一条潮湿黏腻的舌头,紧贴着肌肤分分寸寸不放过地舔舐。

多少令人有些不适。

姜意眠恹恹挪开眼。

路菲菲支吾老半天,答不出个所以然。

“看来这位小姐的嘴巴不太好使,那我们换个玩法。”

霍不应摊开手心,一枚崭新的硬币躺在上头,“我扔,你猜。要是你猜对,我就不敢招惹路家,保证今晚你能平平安安出这个门。但要是你错了……既然你能叫得出我的名字,应该也清楚我的规矩?”

要问霍不应什么规矩?

拜托!全上海谁不晓得霍不应是个疯子,有事没事爱找人掷银元!

口上说是猜中者生,猜错者死,实则次次出尔反尔,总有无数由头杀人取乐!

就他来上海两年,游戏玩了百八十把,十里逃生者只手可数。

久而久之,街头巷尾无处不流传着‘霍不应,祸百姓,你看银元美滋滋,他取你命笑哈哈’的顺口溜。

常人由此养成避霍不应如避鬼神的习惯,也就只有这些个不食人间烟火、被情爱话本迷去心智的大小姐们,才日日盼着霍不应能被爱情收服,早晚成为她们裙下最威武的臣。

路菲菲本是其中之一。

直到如今霍不应的银元近在眼前,恐惧如潮水而来。

娇生惯养的小姐吓得双腿发软,开口我、我、我了数声,碎字组不成语句,光生出泪水大把大把,在眼眶里巴巴打转。

这时,一名身材瘦小的男子走上前,谄笑道:“霍司令,小姑娘之间总是爱攀比的。现今姜小姐身体落疾是遗憾了些,但她生得如此漂亮,又能同您这样的大人物来往,难免遭人羡慕。我这小表妹也是年纪小,没见过世面,要有什么过错,我给您赔罪,给姜小姐赔罪,希望两位大人能够不记小人过。”

顿了顿,补充:“再来,我看两位应当好事不远,日后办喜酒的话,尽管来我们百丽大酒店。我保准亲自负责,必定将场子安排得又体面又热闹,决不让你们失望,如何?”

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姿态更是到位,头颅低得就差埋进泥土里。

霍不应似笑非笑地看他护着路菲菲步步后退,挂在腰边的枪摸了几回,终是懒得去掏。

谁让小宝贝生日,不高兴见血呢。

一场插曲到此落幕。

霍不应收起银元,朝姜意眠走来。

一步、两步。

漆黑的军靴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沉闷声响,堪比锤子一下一下击打着头颅。

姜意眠猝不及防地,被拖进一段记忆里。

——那是两年前的冬天,时兴的咖啡店中。

彼时的姜小姐,已为报纸写过几篇文章。这回交稿,对方将她约在靠窗的位置,东扯西讲小半个小时后,而后话锋一转,红脸向她道出爱意。

相比国家存亡,政局暗涌,姜小姐对小情小爱实在兴趣寥寥,满肚子拒绝的言辞即将出口之时,冷不丁被问:“你就是姜意眠?”

她应是,身旁那人便短促地笑了一声,又问对面:“你在干什么?”

对面稍显青涩的编辑看了看她,没好意思说话。

“不说话,那就陪我玩个游戏?”

陌生男人将银元高高抛起,再捏进掌心,非要编辑猜个正反。

他是半道闯进来的,头顶军帽压得又斜又低,凌乱发丝盖着眼,身后还跟着一大群面无表情的兵。编辑再三拒绝无果,只得云里雾里下定赌注:“我、我猜花面好了。”

男人手都不抬,就说:“你运气不好,猜错了。”

编辑觉着莫名其妙,怎么看都不看就断言猜错?

他起身质问,言谈有理有据,态度不卑不亢,颇有文人才子的魄力。可对方险恶地眯起眼,轻轻啧一声:“我说错了就是错了。”

下秒钟,一颗枪字儿‘砰’的打在编辑的脑门儿上。

刹时间鲜血喷涌,满堂尖叫。

尸体大睁着双目倒下。

“以后少出门,我会去找你的。”

混乱之中,男人若无其事地拭去脸上溅到的血渍,清晰地咬出她的名字:“姜、意、眠。

*

当街枪杀无辜,尚能谈笑风生。那位不知名的男人给姜小姐留下噩梦般印象。

直到两月之后,她才得知,那就是霍不应。

传闻姜先生多年之前曾与民间戏称‘土匪带兵’的霍大帅有过三面之缘。

时逢乱世,两人同是险中求胜、朝不保夕的处境,在饭桌上聊着聊着,结为口头兄弟;缺了口的破酒杯碰着碰着,又说笑改日领上儿女再聚,说不准有缘结为亲家,亲上结亲。

当时之事无人当真,除了霍不应。

他乃霍大帅第五位姨太所产的第九子,生来不足两个时辰,不受宠的娘因失血而活活疼了四个小时,临死前给他起了这个名:霍不应。

取自‘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姨太生子猪狗不如’的不应。

——后半句还是他娘没文化,闲来无事自个儿添的。

不过这霍不应写作霍不应,读起来,怕是祸不应才对。

自打他踩着亲娘尸体呱呱落地后,霍大帅犹如瞎猫碰着死耗子,上战场尽管瞎攻乱打,稀里糊涂自当大获全胜。

明明之前只是不起眼的小兵,照这军功累累计法,硬是一路高升升无再升,最终成帅。

霍大帅心里那个爽快呀,既得意,又唯恐运势尽,赶紧抬了两箱金元宝去拜佛祖,有幸得到佛祖长在民间的嘴巴——即老庙和尚——的指示:你那第九个儿子,生得可是龙的命格!你成了真龙他老子,对上凡人如同老龙对虾米,能不百战百胜吗?

霍大帅第一反应:老子他娘的今天才四十岁零六个月又十六天,一晚再造九个儿子都不成问题,你个和尚连女人都没睡过,凭什么说我老?

想拆庙,被副官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