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霸总和他的顶流

现代世界。

贱渣文。

主角攻受在十八岁相遇, 组了个三人乐队。

那年他们为梦想流浪,在天桥下打过地铺,在桥洞里卖过唱, 最穷的时候兜里只有几个钢镚, 吃开水泡馒头。

也是那年,他们相爱了。

还是那年,渣攻撩骚出轨,受找了过去,被渣攻打的左耳半聋。

又是那年, 他们分手,乐队解散。

五年后, 他们又相遇了。

主角受一跃成为顶流, 当红小生。

主角攻继承了家产, 是身价千亿的霸总。

主角受看着左拥右抱浪荡情场的渣攻落泪,渣攻来了兴致, 两人开始了你追我逃、你不追了我又自己回来了……一系列虐恋情深, 成功he。

明乐看的津津有味, 积极举手:“那我呢, 那我呢。”

系统:“你是三人乐队里的最后一个人。”

明乐激动了:“我是和主角受一起变大明星了,还是和主角攻一样回家继承家产了。”

“你沦落为了MB。”系统, “去卖屁股了。五十一小时,三百包夜。”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明乐爆哭:“我不要、我不要!”

系统冷笑:“你不要也得要。”

它就不信这回还能搞上。

*

剧本,《霸总和他的顶流》。

又名《插翅难逃》。

七月,夏季炎热。

夜市,烧烤摊老板捞着白毛巾擦汗,油烟在烤架上腾飞, 喝酒的、吹牛逼的、腻歪在一起打啵的小情侣,背着书包的学生仔,哄孩子的阿婆。

“笃笃!”

“轰轰!”

奥迪和一辆雅马哈同时飙过,甩了行人一脸汽车尾气。

“要命啊。”

“撞到人怎么办。”

“那妞好靓。”

“这该死的有钱人。”

空气的飘荡着焦灼的气息,生活热切平凡。

三人接了个路演,赚了他们人生里的第一桶金,整整五百块大洋,出来犒劳犒劳自己。

一瓶雪花啤三块五一瓶,烤腰子十块一串,金针菇两块五、鸡腿八块、韭菜一块五,生蚝十块钱仨,两盘串串二百。

沾满油污的桌椅上坐着三个年轻人。

背着吉他的年轻人最随性,花衬衫、大裤衩,一头卷毛乱七八糟的,他趴在桌上咬着塑料杯子的边边,一点点往嘴里渡着还冒着白沫的雪花啤酒。

他屁股很翘,撅着就更翘了。

后桌的几个小姑娘频频往这里瞅。

这仨,一个比一个帅。

最耀眼的是中间那个,白t牛仔裤帆布鞋,目测全身不超过两百块。他肌肤冷白,人群里仿佛里打了光,睫毛浓密纤长,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泪痣,神色很淡,清冷矜贵,标准的人间富贵花。

“朝玉,我给你带了盒饭。”说话人眼尾狭长,一副多情的长相,声音却很温柔,见朝玉没动,顿了顿,无奈道,“……消过毒了。”

朝玉是个深度洁癖患者,来这里都是为了他们俩。

朝玉看了眼浅蓝色的饭盒,掀了下睫毛,声如碎玉:“我还不饿。”

“多少吃点啊。”康怜南是典型的□□属性,掌管着三人的财政大权,衣食住行,“你一天没吃东西了。”

演出了一天,朝玉只喝了两瓶水。

有人在看他的屁股。

明乐现在对屁股这两个字比较敏感,叼着酒杯回望,发现是四个小姐姐。帅气性感的青年勾起了唇,长而微卷的睫毛往下,深麦色肌肤莹润、泛着黑珍珠般的质感,暧昧的朝小姐姐们放了次电。

“呼。”

“呼呼。”

几乎是瞬间,小姐姐们脸红了,纷纷钻到同伴怀里,兴奋的啊啊啊个不停。

那个黑皮卷毛的小哥好帅啊。

大裤衩都好帅。

是朝玉先注意到这边的骚乱的,明乐恰巧回身对上朝玉的目光,青年抬手把卷毛往后捋捋:“看什么看。”

他没形象的往后瘫瘫,懒洋洋道,“没见过撩妹啊。”

顾明乐看不惯朝玉这叼样,觉得他矫情。

朝玉嫌弃顾明乐放荡的私生活,看对眼就约炮。

俩人天生八字不合。

康怜南习惯性的打圆场:“顾哥……朝玉?”

康怜南和朝玉都才十八,顾明乐二十四了,人家小孩是追梦,他是跟着瞎混。

朝玉率先移开目光。

明乐拿起腰子啃:“有点老了。”就着口啤酒,“这家店不行啊,还没我手艺好。”

康怜南有些惊讶,要知道这位主儿可是连碗都不刷的:“你还会做饭?”

“会啊。”明乐见康怜南似乎不信,眉梢微扬,“诶呦,不信你顾哥?”他笑了,笑声沙哑,“小孩,看好了,哥今天给你露一手。”

青年起身,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截劲廋的腰,后面几个人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毫无所觉。

或许是知道了,懒得管。

康怜南见明乐真的去找老板了,当即担忧道:“朝玉,顾哥不会被老板打出来吧?”

朝玉拧眉,冷淡道:“不知道。”

康怜南紧张的坐不住了:“要不我还是去看看吧?”

朝玉不管:“随你。”

“朝玉!”康怜南指着明乐,有点激动,“顾哥真的上了……好厉害。”

他长相多情艳丽,性格却腼腆害羞。

很羡慕顾明乐这样行事无所顾忌的人。

朝玉也看了一眼,明乐挽起了衬衫,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他跟老板很谈的来,笑容灿烂,一口大白牙相当显眼。

烤炉很热,他流汗了,喉结、额头,晶莹的汗液滑落,他又解开了两颗扣子,火光映照着镀了层蜂蜜似的胸膛,热气、烟雾、人声的滚滚浪潮、或明或暗的色气映照着人间烟火。

朝玉撇开眼,捏了捏塑料杯,他喝了一口啤酒。

辛辣感在味蕾上绽放,冰凉的液体滑入咽喉,他被呛到了:“咳咳。”这是他第一次喝酒。

康怜南连忙递水:“朝玉,你怎么喝酒了?是不是拿错杯子了。”

朝玉生的很好,羊脂玉的般的脸旁泛起了胭脂红,他眉眼隽秀清冷:“没有。”

他盯着冒着泡泡的黄色液体,这玩意好难喝。

明乐二十分钟后才回来。

他热的一批,问康怜南:“有皮筋没?”他要绑头发。

烤盘里有荤有素,焦黄,调料撒的均匀。

香味直冲人的灵魂。

康怜南咽咽口水:“没、没有。”

他们都是男生怎么会有皮筋。

明乐哦了声,转身就往后面小姐姐那桌了。

他带着湿漉漉的热气,冲一个女孩子撒娇,黑皮青年顶着一头蓬松浓密的卷毛,嬉皮笑脸的凑过去,指着额前:“我好热,小姐姐可以帮我绑一下嘛?”

妈妈!

救命。

小姐姐真的在哆嗦,她手上戴着两个皮筋,一个纯黑的,一个带着粉色小草莓:“你要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