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豪门老男人的小祖宗

沈明乐:有一会了。

沈明乐:我在M大。

沈明乐:刚刚找同学吃了顿饭。

还在M大?

都这么晚了。

邵安宁手速比脑速快。

邵安宁:有住的地方吗?

邵安宁:我去接你。

发出去他才回神。

沈明乐不是当初那个柔弱的孩子了, 他有钱有名,不至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邵安宁刚想发抱歉。

沈明乐:好。

邵安宁怔了下。

沈明乐:我有车。

沈明乐:邵叔叔可以把地址发过来,我导航过去。

邵安宁:“……”

他好像办错了事, 但也不好反悔。

邵安宁把地址发过去、

邵安宁:饿不饿?

邵安宁:要吃宵夜吗?

沈明乐:不饿。

沈明乐:谢谢邵叔叔。

……

邵安宁有些坐卧不安,他换了身得体的衣服, 照镜子时又看见了眼角的细纹, 他确实不年轻了。

韶华易逝,偶尔熬夜熬久了还会头疼。

年轻时不安清贫, 总想拼出个未来,透支了身体, 也挥霍了健康。

楼下开进了辆车。

是辆低调的迈巴赫, 车门推开,走出来一个年轻人,还是长发。

肌肤白皙,浅色的瞳孔, 侧脸偏冷。黑卫衣, 牛仔裤, 暗藏锋芒。

邵安宁在阳台上,他披着棕色的大衣, 怀里抱着只猫。

男人五官英挺,不苟言笑的模样有些严肃。

两人对视。

明乐勾着车钥匙, 心里发痒,但他规规矩矩:“邵叔叔好。”看了眼邵安宁怀里抱着的猫,他扬眉, 一点骄纵傲慢和嫌弃。

猫也是这样。

它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翘着尾巴,也有点嫌弃。

如出一辙。

邵安宁失笑:“进来吧。”

明乐进去了, 桌上摆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还冒着白雾。

邵安宁下来:“暖暖身子。”

他比较从容,看着有些陌生的明乐,“怎么突然回来了?”

明乐捧着奶茶,他习惯把自己缩成一团,但在邵安宁面前,他尽量克制:“有事要忙。”稍微提了下,“我要客串一个电影角色。”

邵安宁知道明乐是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模特,即便是在西方,他的外貌仍然很受追捧:“你想回国发展?”

“我有几个老朋友在影视圈。”他声音不徐不疾,很有韵味,“要是可以,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明乐抿了口奶茶:“不麻烦邵叔叔了。”

他用余光偷看邵安宁,压着舌尖,“我……很感激您。”

邵安宁帮他很多了,是他自己贪得无厌,单方面纠缠。

邵安宁觉得那些事才过去不久。

“不用。”他比较内敛,较少展露自己的情绪,“是他们的错。”

即便说得轻描淡写,还是有丝凛冽。

明乐忽然笑了下:“邵叔叔。”

“是不是谁都可以。”他察觉到了自己的嫉妒,收敛了下,不管是谁,邵安宁都会伸手帮忙的吧,磨了下牙,“抱歉。”

什么谁都可以?

邵安宁不明所以。

但他们都没继续这个话题。

两人一个别扭,一个向来沉默。

坐了会。

邵安宁见明乐已经把奶茶喝完了:“不早了,休息吗?”

他还记得明乐跟顾也关系很好,“顾也前段时间出去了。可以的话,你能不能和他谈谈,顾家还是要他继承的。”

明乐很久没想起这个名字了。

邵安宁是顾也小叔,照顾自己也是因为自己是顾也“朋友”,他尽可能遗忘这些,但神情还是阴郁起来:“我和顾也很久不联系了。”

邵安宁不知道,他看向明乐,默默等着后续。

“我不喜欢顾也。”明乐声音很低,他缩在沙发上,抱着膝盖,有些神经质,“我讨厌他。”

他就是心思阴暗,见不得光。

对着顾也,他只有嫉妒和憎恶,这不对,他有病,“我还讨厌叶岛、车恒……”还有那些记不起来名字的人,“如果不是……我根本不想回来。”

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会回来。

以前他心安理得的接受着自己的病态。

现在不行,他厌恶着那些……和自己。

邵安宁没那么迟钝。

“沈明乐。”他语气严厉,“沈明乐!”

明乐抬头。

他眼里闪烁着泪光,茫然、恍惚,把嘴唇咬出了血色。

潮红的脸看上去有种异样的苍白脆弱。

邵安宁不是心理医生。

他没有经历过,也不会理解。

邵安宁还是第一次碰明乐,他的手很大,很温暖,强制掰开明乐已经咬出血的唇:“不要这样。”

他有些生气,能看得出来,“你不疼?”

明乐没回。

他能嗅到邵安宁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湿漉漉的睫毛垂着,羸弱,破碎和又黏合的凌虐感:“不疼的。”

不怎么疼,他没什么感觉,“邵叔叔。”

刚抬起手,还没碰到邵安宁,邵安宁就退开了。

邵安宁站着,为自己的鲁莽道歉:“……对不起。”

指尖的肌肤滑腻,年轻莹润。

他才知道这距离过于亲密。

明乐的手指痉挛了下。

他不知道邵安宁这是礼貌,还是嫌他脏,外面对他的揣测一直没有消停过:“我初吻还在。”

自顾自道,“没人碰过我。”

邵安宁有些错愕,他拧眉;“什么?”

“我是干净的。”明乐没敢看邵安宁,“做.爱吗?”

他渴望着性.事。

也许很不知羞耻,但他就是想。

客厅里只有两人的呼吸声。

邵安宁声音晦涩:“你还小,清醒一点。”

他挪开视线,“我会当你没说过。”

明乐拽住了邵安宁的衣角,指骨绷紧:“邵安宁,我喜欢你。”

也许一开始不是,他是怀过恶意,“你可能不信,但真的,我喜欢你。”

邵安宁要更成熟。

也要更理性,他考虑得比明乐多,短暂的欢愉是快乐的,但明乐的一辈子还很长。自己现在还不老,但等明乐四十多正当壮年的时候,他就已经六十多了。

完完全全的老头了。

他的皮肤会松弛,满是皱褶,会长老年斑。

那时明乐还年轻。

邵安宁对两个人的年纪是偏颇的,他三十多就觉得自己老了,但觉得明乐四十还年轻。

明乐六十多,他八十多。

那时明乐还能跑能走,他估计已经坐轮椅了,再不幸一点,或者已经死了。

明乐要怎么办?是在病床前伺候他,还是给他扫墓?

邵安宁希望明乐能有个白头偕老的伴侣。

他比明乐大了一旬还多。

再直观一点,他都高中毕业了,成年了,明乐才刚会走路。

邵安宁三十七。

明乐才二十一。

邵安宁不能这么自私:“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