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还没到落霞院,院中便传来余菡与李氏的吵闹声,青唯隔着院门望去,余菡正拦在两名幼童前,似乎要阻止玄鹰卫上前搜身,她厉声道,“搜我跟主子夫人就罢了,连小娃娃也搜,这么丁点大的娃娃,身上能藏什么?!”

青唯不由蹙眉。

谢容与治下,玄鹰司一贯遵规守礼,哪怕要搜幼童,何至于搬出这等阵仗,将孙谊年这一双儿女吓得啼哭不止?

祁铭见青唯神情有异,不由道:“少夫人且慢。”

“其实审讯当日,虞侯曾怀疑蒋万谦与李氏勾连,一起隐下了一些线索,虞侯可对少夫人提过?”

青唯点了一下头:“他跟我说过。”

当日公堂问话,谢容与是刻意把蒋万谦和李氏分开审的。

可每每问到关键处,譬如他们为何出逃上溪,由何人筹划,孙谊年与秦景山的关系如何,两人给出的供词如出一辙。

更古怪的是,既然李氏与孙谊年的夫妻关系并不如传言中那般不睦,而今孙谊年丧命,李氏作为他的结发妻,为何一点不显悲痛?

“虞侯怀疑,孙谊年与蒋万谦是交易。”祁铭道。

“交易?”

“就是孙县令用自己的性命,跟蒋万谦交换了一枚保下自己家人的‘护身符’。”

祁铭紧蹙着眉,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想了半晌,只能先给出结论,“虞侯说,整个上溪,只有蒋万谦有法子保住孙县令的家人,所以孙县令拿自己的性命,跟蒋万谦买下了一枚‘护身符’,李氏早就知道孙县令会死,因此并不悲痛。而今京中来信,证实了虞侯的猜测,玄鹰司眼下搜的,正是这枚‘护身符’。”

他顿了顿,“其实属下来找少夫人是虞侯的意思,虞侯说了,只要跟少夫人一提‘护身符’,少夫人自会明白该搜什么。”

青唯却不太明白。

落霞院中再次传来骂咧声,青唯移目看去,原来是一名玄鹰卫想进李氏的房,被余菡拦在屋外,一时间两方僵持不下,青唯见是还有时间,对祁铭道:“你先告诉我京中的来信写了什么。”

-

“虞侯,听说京里的信函到了?”

话分两头。卫玦在衙署一接到消息,快马回庄,很快到了谢容与的书斋。

书斋宽敞,蒋万谦就瑟瑟缩缩地跪在他边上,身后除了章禄之,还有两名玄鹰卫看押。

谢容与“嗯”一声,径自将桌上的信函递给他,“看信吧。”

信纸是上品白笺,卫玦接过信,先没在意,然而待他展开信,辨出字迹,目光随即一滞,双手端信施了一礼,尔后才敢细看——这信竟是赵疏写给谢容与的私函。

陵川州府的库录里,当年竹固山血戮相关的枝节——尤其孙谊年、秦景山的过往——早被抹去了,所以谢容与托赵疏在京里查,这个卫玦知道,但查案繁琐,并不是审几个证人,寻几份证据就能有进展的,更多的时候要翻阅大量卷宗,卫玦没想到官家竟会亲力亲为到这个份上。

“清执表兄安,日前你托朕查的孙谊年、秦景山二人,朕近来比对吏部、刑部存案,已有所获。

“孙、秦二人乃咸和初年生人,祖籍上溪,昭化年间考中秀才。秦景山先后考过两回举人,乃昭化四年与七年。昭化四年,秦景山于乡试前落水,不第。昭化七年,秦景山在乡试前,因误杀其表哥张岐,惹上官司,被褫功名,并判以终身不得入仕。

“不过,朕与大理寺翻查存案,比对线索,发现这桩人命官司或有误判,真正的杀人者并非秦景山,而是孙谊年。

“孙、秦乃至交。昭化七年,他二人共同参加乡试,因张岐数度问秦景山讨要禄米,并以性命相胁,孙谊年早对其心生不满。案发当日夜,张岐酗酒而归,在水畔邂逅孙、秦二人,再度问秦景山索要钱财。孙谊年为护好友,失手将张岐推入水中,张岐随后溺毙。隔日,张岐尸身被发现,孙、秦二人到衙门投案,均称杀人乃自己所为。因案发时无目击者,二人各执一词相争不休。而彼时断案的,乃东安府衙一名岑姓推官……”

卫玦看到这里,顿了顿,不由抬目看向谢容与,“岑姓推官……东安府失踪的岑通判?”

谢容与颔首。

“……岑推官后来结案,断定是秦景山过失杀人,并上奏朝廷褫其功名。孙谊年为秦景山鸣冤过多回,均无果。事后,孙谊年奋发苦读,于昭化九年中举,试守一年,回上溪做了县令。

“自秦景山落狱,及至孙谊年中举,这段时日刑部、大理寺卷宗上有关张岐落水案的记录均被销毁,可见始作俑者手腕滔天。而朕之所以笃定凶犯乃孙谊年,乃是因为衙门录事在整理案宗时,誊录过一份供词,原供词虽被销毁,备份幸而留存。供词附于信后,表兄稍后可细看,从中不难辨出,张岐落水案发后,孙、秦二人到衙门受审,其中秦景山的供词先后颠倒,矛盾重重,反是孙谊年条理清晰,笃定是自己杀了张岐。

“另外,昭化十三年五月,即洗襟台坍塌的两个月前,孙谊年曾将一封述职书递交陵川州府,书中附上一封认罪信,信中写明当年是自己杀了张岐。

“据孙谊年说,昭化十年,他做上溪县令之后,良心难安,于是找到当年断案的岑雪明,想为秦景山洗冤。彼时岑雪明已升作东安府通判。他对孙谊年说,要救秦景山,只需以春秋笔法伪造一份供词,将秦景山的过失杀人,改作是防卫过当即可。因上溪商人蒋万谦与秦景山是旧识,岑雪明于是联合孙谊年、蒋万谦,伪造供词,为秦翻案。

“秦景山回到上溪,成为孙谊年身边幕僚,及至昭化十二年,岑雪明忽然找到二人,要求二人为其办一桩大事。至于是何大事,孙谊年并未在认罪书上说明,只称他此时意识到,当年岑雪明判错案乃故意为之,一切都是为了将上溪县衙的把柄握在手中,而自己为虎作伥,自食其果,甘愿以死认罪。孙谊年这封认罪书,朕也附在信后,表兄亦可细看……”

卫玦看到这里,翻去末页一看,孙谊年的认罪书上果然写着“孙某自食其果,终生后悔,朝廷若问罪,自甘以死谢罪”一行血字。

“……表兄说竹固山血戮或源于洗襟台名额买卖,朕如今想来,洗襟台登台名额自京中流出,而孙、秦二人居于庙堂之远,与京师难有接触。朕是以猜测,竹固山卖出的名额,或许最初是在岑雪明手中。岑雪明乃通判,而通判之责,即是与京中与地方的桥梁,此其一;其二,孙谊年认罪书中所述,昭化十二年,岑雪明寻他所办大事,极可能正是买卖洗襟台登台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