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6.白骨-05(3合1)

“目前只是怀疑。”

叶怀睿对殷嘉茗说道:

“还要找到更切实的证据才行。”

对法医来说, 在进行个体识别的时候,哪怕白骨尸的推测死亡时间、性别、年龄、身高以及一些旁证都与某个人相符,依然需要更加确切的、独一无二的证据,才能确定对方的身份。

【那你们能找到证据吗?】

殷嘉茗也很紧张:

【我是说, 那具骷髅就是司徒英雄的实证。】

“现在还不好说。”

毕竟是在地里埋了三十多年的尸体, 这个过程中, 大量的生物学证据会被自然环境湮灭,叶怀睿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不过我会尽量想一想办法的。”

殷嘉茗对此一窍不通, 那年头也没个《犯罪现场○查》或是《法证×锋》之类的电影电视剧给普罗大众进行科普,他对个体识别的常识除了指纹和血型之外, 就当真什么也没有了。

出于近似于雄孔雀开屏的心态,殷少爷很想在阿睿面前表现得聪明能干一些,但实在肚里没这方面的料,搜肠刮肚也想不出一点有用的建议,最后他只能悻悻说道:

【嗯, 那就全靠你了。】

叶怀睿当然不知道殷嘉茗那九曲十八弯的心思, 听对方声音有点闷闷的,感觉情绪不高的样子, 以为他是担心案情, 便安慰道:

“不管如何,如果那具白骨尸当真是司徒英雄, 那么埋了三十九年的遗骸现在挖出来……”

他低声笑道:

“算不算是天意呢?”

《金城大劫案》的上映, 自己一时冲动买下的别墅, 还有密室里神奇的时空重叠, 再加上现在他们竟然挖出了疑似涉案司机的白骨遗骸。

太多的巧合之下, 从不信神佛的叶怀睿甚至觉得, 这或许便是冥冥中的定数,又或者其中真有什么六合之外不可言说的神秘力量,在驱使他重新调查这个案子。

【对啊!】

殷嘉茗立刻又精神了起来,他朗声笑道:

【一定是老天爷也看不过我含冤受屈,才送一个阿睿来帮我洗脱冤情的。】

叶怀睿:“……”

这说法听着让人有点脸红,他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

“咳。”

他清了清嗓子,突兀地岔开话题:

“如果那具白骨尸当真是司徒英雄的话,你怎么想?”

【若果真如此,那很多事情都能解释得通了。】

殷嘉茗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司徒英雄必须死。】

是的,若凶徒不想暴露身份,那么司徒英雄就必须是个死人。

三名劫匪抢劫银行,得手后再由司机司徒英雄负责开车,四人一路驱车逃到伏龙港,差点儿便要成功偷渡到海外去了。

可惜关键时刻,司徒英雄在码头上遇到了自己的债主,并被对方认了出来,才引发后续的驳火事件,将案子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事实上,从整个案件来看,司徒英雄才是唯一一个身份明确,无可推脱的人。

主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决定把锅扣到殷嘉茗身上,为此可谓煞费苦心。

在当年那个信息相对闭塞的年代,想要伪装成另一个人,要远比现在容易得多。

对于没见过殷嘉茗的人来说,对他的了解可能只限于“长得很高”、“相貌英俊”、“手臂上有观音捧莲的纹身”、“瑞宝酒店的经理”这些标签而已。

只要外形相差得不远,再肯花些功夫,想要令对方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也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从主犯在案件中的表现来看,叶怀睿觉得主犯一定是个相当谨慎的人。

即便是面对跟自己一起“干大事”同伙,他也定然不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所以司徒英雄才会一直以为主谋者便是殷嘉茗本人,也才会在情急之下叫出了“殷嘉茗”这个名字,把锅扣实在了殷少爷的身上。

在叶怀睿看过的卷宗里,在枪战驳火中幸存下来的小混混手术不久后便清醒了过来,向警方详细供述了那时的情况。

伏龙港一带是社团“仁义堂”的地盘,当时仁义堂的干部“大包”正带着三个小弟在伏龙港“巡更”——实际上是打算敲那些趁夜带偷渡客登陆的蛇头一笔“上岸费”。

大约将近三点的时候,大包注意到有一辆车偷偷停在了沙滩旁的公路上,车上下来四个人,三个蒙面,一个神色慌张,身上大包小包,直奔码头。

大包经验丰富,一看就知道这是准备“着草”的架势。

随后他认出唯一没有蒙面的那人是欠了他十好几万“贵利”的司徒英雄。

大包当然不能放司徒英雄就这样逃了,仗着自己身上有“家伙”,便带着三个小弟迎上前去,堵住了四人的去路。

据小混混所言,当时那四个人看到去路被拦,几乎是立刻就进入了一种应激状态之中,情绪十分激动。

尤其是司机司徒英雄,简直好像一只忽然被掀了壳的寄居蟹一样,只能用“慌乱”来形容。

当时大包和手下三个小弟在码头前的沙滩上截住四人,要司徒英雄立刻还钱。

而司徒英雄手里明显没有那么一大笔现金,又慑于债主的威压,很快便情绪崩溃了。

他突然转身抓住三名蒙面男中身材最高的那个,哭求对方帮自己还债。

在笔录中,小混混的原话是这样的:

【司徒那怂包抱着那人大腿,叫他〖茗哥〗!】

【他还说,茗哥,我们现在有钱了,你帮帮我,帮我还了那笔账,最多算我预支的好了!】

【哦对了,还有,大包哥开口质问司徒是不是打算跑路的时候,那家伙还指着最高的那个跟我们说,〖这位是殷嘉茗,瑞宝酒店的茗哥啊!他有钱的,一定会帮我还的!〗】

【为什么觉得他是老大?看站位啊,警察大哥!他整个人一根竹子似的杵在正中间,出问题了其他三人第一反应就是看他,那还不是老大是什么?】

【我们这些当’小‘的,连这点眼色都没有,怎么出来混啊!】

在这里,当年的金城警方反复盘问了好多遍,正面反面侧面颠来倒去突然袭击来了七八回,目的便是向小混混确认“茗哥”、“殷嘉茗”和“瑞宝酒店”等关键信息有没有谬误。

而小混混则坚持自己绝对没听错。

他说自己虽然只是仁义堂里的一个小虾米儿,但黑白两道的人物他还是多少听过的。

他以前虽然没见过瑞宝酒店的总经理殷嘉茗,但知道有这么一号角色,所以绝对不可能听错。

【而且那人穿的是短袖,我还看到他左边胳膊上的纹身——就是个观音!观音手里还捏着朵莲花呢!】

警方在多次盘问、反复确认之后,认为小混混没有说谎,于是采信了他的证词,把殷嘉茗列为了本案的头号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