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荷兰的约翰·德·维特(第2/2页)

而蒂雷纳子爵的存在就变得非常微妙了,他从十二岁,到二十四岁,整整十多年,都紧随在莫里斯亲王身边,是莫里斯最好的学生,最亲爱的外甥,莫里斯亲王身边的很多人,都见过和记得这位年轻的军官,他虽然是个法国人,但身体里另一半血脉却属于奥兰治家族,相比起一直被荷兰议会戒备,数年前才堪堪显露才华的威廉三世,荷兰人会倾向于哪一方呢?这个结果别说是路易,就连菲利普也忍不住好奇起来了。

威廉三世,只能说是被自己的轻信与鲁莽毁了,当然,你也能说他是迫不得已,毕竟在首相与议会都对他满怀戒心,他能够从荷兰获得支持并不多,在法兰西已经征服了佛兰德尔地区,直接剑指荷兰的时候,这位一向将荷兰视作掌中冠冕的奥兰治后人急切地需要一笔钱款来招募士兵,筹齐军备,来与路易十四的十万大军对抗。斯图亚特欠了奥兰治家族的近三百万荷兰盾的债,哪怕只是还上十分之一,也足够威廉三世从中转圜一二的了……

而查理二世成功地利用了这一弱点,把他骗到伦敦的怀特霍尔宫,把他关了起来。

等到荷兰最终被英国与法国瓜分,威廉三世即便回到荷兰,拥有乌得勒支,他在荷兰民众心中的形象,也已经崩溃得无法挽回了吧,毕竟在他们最痛苦的时候,这位奥兰治的继承人并未能及时出现,力挽狂澜。

那么,只要蒂雷纳子爵能够彻底执行国王的命令,控制半个荷兰,甚至继续鲸吞蚕食,或许也不会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路易和他的大臣,他们的目的就不是彻底的摧毁荷兰——他们想要金蛋,也想要那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

……

若是说荷兰是一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那么最大的金蛋肯定是阿姆斯特丹。

阿姆斯特丹原先只是一座小渔村,和很多从渔村发展起来的港口城市那样,它得益于大航海时代的迅猛发展,而它的名字,和敦刻尔克那样,来自于坐落的地点,阿姆斯特来自于阿姆斯特尔河,村庄正处于它的河口,而丹,在低地语言中是水坝的意思,因为它正坐落在一座水坝上。

它曾经籍籍无名,但现在它已经是荷兰最大的城市与都城。

市政厅正位于阿姆斯特丹城市中心,水坝广场的西侧,它的地基是石头砌筑的,但这些石头下方却由一万多根木桩支持,这些木桩深入地下三十尺左右,所有看着它建造起来的人都不由得瞠目结舌——这座庞大的建筑外部严整齐方正,用色单一沉稳,正符合荷兰人对政治建筑的想象,内部却极尽华丽考究之事,到处都是深红色的锦缎与胡桃木的护墙板,鎏金的灯具与精美的油画相映成辉,行走在这里的官员无不带着一种傲慢而又矜持的神色,就像是一只只肥壮的大鹅。

与这些官员的神色完全不同的是他们的首相,荷兰的大议长,也可以说,荷兰的无冕之王,约翰·德·维特。

他是23年生人,三十岁就在第一次无执政时期成为了大议长,以领袖的身份,结束了第一次英荷战争,承认战败,接受英国的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提出的航海法,并秘密承诺了所谓的《除名条款》,也就是保证,永远不将奥兰治三世选为执政与最高统帅。也就是说,就像是路易十四与查理二世的友谊,这两位也可以说是在遏制王权上惺惺相惜了很久。

但这并不是说,他会杀死威廉三世,杀死威廉·奥兰治的子孙。或者说,就算他要这么做,他也不会采用这样卑劣愚蠢的手段。

问题是,相信威廉三世的失踪与这位首相先生完全无关的人,并不多,就连他的弟弟也是将信将疑。

若只是平民,甚至是议会成员,好吧,哪怕退一万步来说,那些奥兰治的支持者,也就是荷兰保王党,被人们称之为橙带党的人,认为就是他囚禁甚至杀害了威廉三世,也不是没有争辩或是推托的办法,但他将要迎来一个最难对付的人,而那个人,正是令英国佬瑟瑟发抖的“恐怖者”,荷兰海军的最高统帅,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

这位将军出生在07年,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了,但他在走廊里快步行走的时候,依然如同一艘装了铁质撞角的多桅大船,人们纷纷避让,又向他行礼或是颔首,比起玩弄政治起家的首相,这位在海上纵横了四十多年,从一个商船船长直至海军上将的老人,无疑更值得尊敬。

而这位将军,可能是首相先生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

“威廉三世在哪儿?”这是勒伊特将军在进入首相办公厅所说的第一句话。

首相叹着气,抬起手盖住了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