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山长水阔知何处(三)……(第2/3页)

然而在他二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却听得那池边亭中又是巨大响动,一声接着一声的碎裂声让两人都来不及多想。

对视一眼后,便匆匆跑了过去。

原来魏王不知为何,原本正喝酒喝得好好的,结果忽然开始砸手中的瓶子,一个接着一个。

空瓶子砸完了,便开始砸里面还有酒的,于是很快,整个亭子的地面上,酒水在缓缓流淌着,而四周空气之中,醇香的酒气四散蔓延。

但眼下却没人有心思欣赏这些酒。

阿月和李年一起将快从桌上掉下去魏王扶正,对方却只是趴在桌上没出声,比起方才砸酒瓶的疯狂,眼下的他显得安静极了。

半晌后,阿月才看向李年。

“李大人,王爷看着不高兴?”

酗酒,发疯,砸瓶子,这一点都不像平日的魏王。

李年原是不想说的,但眼见阿月瞧见王爷这副模样,不说反而更惹人怀疑。

其实也不是什么听不得的事。

但凡在魏王身边时日长了的,多少都知道点。

因为每年这一日,王爷都会和今夜一般,喝很多的酒,然后变得有些发狂。

“十年前,王爷去边疆历练。”李年看着阿月道,“刚去了不到三月,便碰见库高派兵骚扰大恒边境百姓,那时候边疆的守将是如今镇军大将军麾下曾经一名副官,王爷那时也就在那守将手下。”

“那位将军因库高派兵骚扰,便也调遣了两个营的人出战,结果击溃库高之敌军,使得对方败逃。”

而当时为了让魏王能历练,那位将军便也派了魏王去,让一校尉跟着他一道,以便随时保护。

那时的魏王年少气盛,因此在我军击溃敌军后并未听从主将之言,不要强追,反而在看见有大恒有大腹便便的孕妇被掳走,便打马追了上去,那跟着他的校尉见状便也跟了上去。两人追着那库高的败兵跑出数十里地,最终追上对方。

那掳了孕妇之人眼见逃不走,便只能停下以孕妇为筹码,说只要放他走,他就放了孕妇。魏王和那校尉原就是为了救人才追上来的,自然同意。

于是那人便让魏王两人往后退,当退到一定程度后,才将那孕妇放走,接着自己赶忙跑了。

魏王眼见那孕妇跌跌撞撞往自己这边跑来,便忙下了马,准备接住对方。

谁知就在孕妇到了跟前时,一道寒光闪过,那原本面色苍白,几欲晕倒孕妇不知从何处抽出一把小刀,直接往魏王喉咙去。

对方出其不意,速度又快,魏王自然来不及反应,眼见那刀便要划开他喉咙时,身后的校尉忙拉住魏王往后一退,躲开了那刀。

可忽然,原本已经跑走了的库高国士兵也再次出现,手中的大刀也往魏王身上砍去。

这回魏王反应过来了,他一把将那士兵踢开,接着抽出刀便要反击。

他原是想结果了那士兵的,不曾想,当刀子快落下时,那孕妇竟奋而起身,挡在了士兵身上,以自己之躯替对方当下了那极重的一刀。

魏王原本就用了十分力气,因此那孕妇被砍重后,根本没挨多久,便咽气了,连带着她腹中的胎儿也没了声息。

当时的魏王见状,整个人都懵了。

他没想到自己竟会杀了一个孕妇,还是大恒的子民。

尽管之后查出,那孕妇早就和库高的士兵暗通款曲,而她被掳也只是计,为的便是能诱敌深入,好结果了魏王这个皇室宗亲。

谁知那库高士兵完全不是魏王的对手,这才导致了之后魏王错杀的事情发生。

原本这只是件小事。

毕竟战场上时刻都在死人。

可对那时的魏王来说,第一次上阵,杀的不是敌军,反而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恒的孕妇。

这让他从此在心中埋下阴影,只要一到那孕妇死的那夜,他便会独自一人喝酒,一杯接着一杯。

阿月没想到竟是因为这个。

也难怪魏王方才会忽然变得激动起来,想来应是想到了当初的事。

而李年和阿月说完这些后,还叹了句:“这些年来,王府里许多人都劝过王爷,可无一奏效,王爷每年这时候什么都记得清清,酒也越喝越多。”

显然,他们这些事后听得此事的人都觉得那孕妇的死是罪有应得,可王爷却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自己当初就不该去追,这样那孕妇就不会死。

可又是他又觉得,若是他见了大恒子民被掳也不管,更是懦夫,没担当。

两条路,怎么选都不一定会有好结局。

于是这些年,他就现在这样的怪圈里,始终出不来。

阿月听了后,正准备开口,却见原本趴在桌上的人忽地抬头,接着看向李年:“你先退下。”

他的声音很正常,眼神不像是喝醉了的人。

李年见状一顿,半刻后忙应了声。

等他离开后,魏王才转回来看向阿月。

“刚才他说的你也听见了。”

阿月点点头:“嗯,都听了。”

“那你觉得,我当时杀了那个孕妇是不是错了?”

阿月没想到魏王会问她,可怔了怔后,竟真的开始认真思考起来。

最终,她看向对方:“王爷,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魏王便显得有些不满:“是本王在问你。”

“是,但你要先回答我的问题,我才能给你答案。”

魏王闻言,沉默了半刻,似乎真的在想这其中的逻辑,然后便道:“你问。”

“若是有朝一日,王爷你挂帅,征讨库高,一路高歌猛进,打进库高首府。这时有两条路摆在你面前,一条是火攻,这样便能最快结束战局,不用付出太多伤亡,但最终整个首府会因此毁掉大半。另一条,是不用火攻,靠士兵冲锋攻城,最终以士兵伤亡惨痛入城,结果便是首府得以保存。”她看着对方,“如果让王爷你选,你会选哪条路?”

魏王听她说完后,甚至都没过多思考,便道:“自然是前者,后者能火攻而不用,反而折损士兵。”

打仗,人才是最重要的。

阿月似乎猜到他会选前者,因而并不觉得惊讶,只是反问了句:“如果火攻的代价是得到一座空城呢?”

“什么?”

“都城之中,自然人最多,各种建设也是最完整的,若是火攻,则整座城池都会在火器的攻击下被毁于一旦,里面的人,所有的建设全部会没有,届时你打下了都城,接手之后想要重新建设需要数十年,甚至都不一定恢复得到先前的模样。而若是选择让士兵冲锋攻城,不用火攻,则可以不折损城中大部分建设,城中百姓也不会出现极大伤亡,这样情况下,很快便能过渡交接。”阿月说着便又问了对方一句,“那么这时,王爷你会如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