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很甜

.

陈沐阳和江扬早就看出来了, 但这事,不是亲口说出来,依旧带着点朦胧的似是而非感。

只是俩人打死也想不到, 林骁承认得这么干脆。

陈沐阳逼问:“其实一开始你就对人家有好感吧?”

从妹妹来的时候起。

陈沐阳仍记得惊蛰来之前, 林骁有多烦躁,来之后,少爷就不对劲,嘴上嫌弃得要死,却处处维护。

林骁坦白承认:“嗯。”

因为知道自己有多讨厌家里突然来人这件事,所以第一眼的好感让他无所适从, 好像自己表现得关爱就是输了似的。

陈沐阳“啧”了声,遥想自己当年青涩的喜欢,顿觉气愤:“所以你拼命阻止我, 到底是真的怕我挨打, 还是居心叵测?”

林骁扭头看了他一眼, 突然笑了声:“都有吧!”

陈沐阳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我杀了你。”

“杀我可以,不许有非分之想。”

“你要不要脸?”

“公平竞争也行,但你争不过我。”

“……”

“所以别白费力气。”

陈沐阳对惊蛰没有非分之想,那时候的喜欢也只是单纯的好感,并没有浓烈到非她不可的地步,后来相处起来更是觉得当妹妹比喜欢更舒服。

而且他能清楚感觉到, 惊蛰不喜欢他。

但依旧不妨碍他觉得某只狗不要脸。

而且, 惊蛰可能也不喜欢某只狗。

虽然这个他真的看不出来。

“原话奉送给你,小心你爸,腿给你,打折。”他说。

林骁冲他笑,一字一句说:“那、我、也、认、了。”

陈沐阳抱拳:“佩服, 少爷。”

几个人进了操场,遥遥看见惊蛰站在那个跟人说话,江扬冲那边挥手:“妹妹。”

惊蛰也冲他挥手,笑容浅浅,阳光下,皮肤白得会发光似的。

她身边站着五六个人,都是她们班的,一个扶着她腰,一个搭着她肩膀,还有几个男生站在旁边。

然后秦雪和陶晶晶去了,扶她腰的女生才走开了两步,给三个人留了空隙。

江扬声音弱下来,跟少爷耳语:“不怪你喜欢,秦雪和陶晶晶到现在都跟她关系不错,她们班也一半人都喜欢她,羡慕吧,她到哪儿都讨喜。高一咱们班的老师,现在天天把惊蛰挂嘴上,还有他们现在那个班的老师,也喜欢她,她还是学习委员。”

林骁又骄傲又酸,撇撇嘴:“我不知道吗?要你说。”

某人气急败坏。

两个人愣了一下,突然耸肩笑起来。

然后突然江扬注意到,他“哎”了声,拿胳膊肘戳林骁,“那边那个好像是高三的,据说是个很牛逼的,才子。”

-

惊蛰旁边人看林骁几个路过,啧啧感叹:“林骁他们几个站一起,可真养眼呢!”

惊蛰和人打了招呼就垂下了头,这会儿只是微微偏了下头,用余光看了几个人一眼,林骁手插在口袋里,衣服随意绑在腰上,他里头穿着黑色短袖,显得整个人有些桀骜不逊。

三个人个子都高,陈沐阳一米八,江扬一八三,林骁去年还跟两个人不分伯仲,今年已经比两个人明显高了,可能有一八五了。

青涩感渐褪。

她都费解自己那会儿为什么会愿意跟他睡一间房,虽然开着门,两个人各有被子各占床边,但此时回忆,仍旧觉得羞耻自责。

可是当时明明什么都没有想。

如果不是万堃提醒她:“以后别去他房间了,不合适。他这个人感觉没有分寸。”

惊蛰转了下眼珠,把那些念头都驱赶走。

可能是她没有分寸。

附中这几年扩招后,运动会格外热闹。

除了比赛,还有各种各样的活动,操场门口摆了很多摊位,学校的社团平时里的活动很少,只有运动会和各种晚会才有发挥的余地,所以都很卖力。

惊蛰的同桌叫周寻月,她高一下学期就和惊蛰一个班,基本稳定在年级前十,她戴一副五百度的近视镜,身高一米五,体重不足八十斤,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她学习并不算很努力,至少所有人眼中如此,上课容易困,常常走神,非常喜欢看课外书,每次老师都会语重心长告诉她,如果她能全力以赴,会有更好的成绩。

她也经常唉声叹气,但要她一心扑在学习上,对她来说不异于一种折磨。

她会很多东西,她的母亲是研究语言的,受母亲影响,除了英语,她还会俄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不是很精通,但几乎都是可以完成日常交流沟通的程度。

她的奶奶是个大学音乐教授,她的小提琴是奶奶亲自教的,奶奶有个乐器房,里面收藏了各种乐器,她基本都摸过,会一些管弦乐乐器。

她的父亲是个昆虫学家,她家里有很多标本,她对昆虫也很有兴趣和研究,她有一个画册,很厚,已经画满了,每一页都是一个昆虫,画了各种角度。

她感兴趣的很多,看起来什么都游刃有余,不过她的志向却是成为一名……法医。

事实上一班很多类似的同学,除了学习,还有很多技能傍身,也并不都是埋头苦读的学生。

学校有各种竞赛,会有各种人报名,惊蛰都没有试图参加过,她所有的精力应付考试已经很吃力了。

周寻月是编辑部的记者,他们校报有个摊位在门口,所以几个人这会儿聚在这儿。

他们在负责收集运动会的趣事、照片,还准备了去年的季刊发送,封面是周寻月拍摄的附中图书馆,某天的傍晚,天空是妖艳的诡紫色。

惊蛰抱着刊物站在旁边,有人过来她就递一本。

秦雪和陶晶晶过来找她玩,周寻月跟人打了招呼,然后礼貌地走开了一点,给三个人聊天的空隙。

秦雪看周寻月走了,小声说了句:“你的同桌怎么都是这种神级人物。”

高一上学期是林骁,一年都没换过同桌,因为班长以权谋私极其过分,谁也插不进去,好几次秦雪都求他,班长不为所动。

最后他只好跟陶晶晶说:“班长要不是喜欢惊蛰,我倒立吃屎。”

虽然陶晶晶也这么觉得,但听她对自己如此狠毒,不由表示敬佩:“班长要是不下手,都对不起你发这个毒誓。”

那时候两个人还在感慨,为什么附中就不能一年一分班呢!为什么就不能不按成绩排班呢!

为什么班长就不能成绩突飞猛进一路高歌,直通一班。为什么两个人不能一直在一起,为什么要分开。

两个人扼腕长叹,悲壮程度堪比自己要和对象异地恋了。

高一下学期惊蛰的同桌的是宋子竟,宋大哥也是个神人,从小跳过好几级,以至于是他们班里最小的一个,学习成痴,经常做出点正常人看不懂的事,脾气显得非常怪,而且情商堪忧,男生女生都不喜欢跟他坐同桌,虽然大佬很强,但嘴巴丝毫情面都不讲,很容易被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