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意想不到的证据(第2/3页)

出入停车场的车辆,都是需要做登记的。

所以只要去查停车场的车辆出入记录,就很有可能查到凶手开的那辆车的车牌号。

“我明白了。”

横沟警官听懂林新一的意思之后,便马上分出人手去找停车场工作人员调查情况。

但他刚“明白”完,很快就又开始迷惑了:

“等等,林先生……”

“你怎么知道,凶手就是开车过来的呢?”

“万一……”

“没有万一,相信我就好。”林新一态度十分坚定。

因为他早就从诺亚方舟那里了解到,在他开车回酒店之后没多久,荒卷义市的手机号就已经紧紧跟着进入酒店基站的。

而他在开车回来之前,还刚跟荒卷义市在海边见过。

两人几乎同时出发,又几乎同时到达。

那荒卷义市从海边赶到这酒店的交通方式,也只能跟他一样,是开车过来的了。

荒卷义市闲着没事,也不太可能自己跟过来跟踪林新一。

他应该是在海边就撞见了凶手,又被凶手不声不响劫持过来的。

而林新一有诺亚方舟的通讯监控技术帮助,他甚至知道荒卷义市的手机,是具体几分几秒进入酒店范围之内的。

只要拿这跟酒店停车场的车辆出入记录稍作对比,应该就能很快确定,凶手和荒卷义市当时乘坐的车辆。

“只要能确定凶手的车牌号,就有希望找到凶手的车辆。”

“如果能找到凶手的车辆,那我们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连他绑架杀人的证据都能一并找到。”

“哦?”横沟警官听得神色迷茫:“林先生你都没见到凶手的车,怎么就猜到车辆可能有证据呢?”

“什么证据……凶器,血衣,手套?”

“凶手只要不蠢的话,这些应该都会被他及时处理掉吧?”

从荒卷义市的推测死亡时间来看,凶手至少是在1小时前就已经将他杀了。

这意味着从结束作案到现在,那个迄今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凶手,至少有1个小时时间用来逃离现场、处理证据。

就算真有证据,等警方找到凶手的时候,应该也早就被这家伙给销毁干净了。

可林新一此时看起来却信心满满。

仿佛他已经确定,凶手车上一定会有没处理掉的证据一样。

“这个么……”

“谈不上‘一定’,但可能性很大。”

“因为我要找的那个证据,凶手自己多半考虑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凶器,这种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证,凶手自己当然也知道它们需要处理。

可凶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极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难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说……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义市的手腕:

“横沟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这处红肿隆起的疙瘩,会是什么?”

“这……”横沟参悟凑近了仔细观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这是蚊子叮出来的包吧?”

“没错。”林新一点了点头,又问:“除此之外,你还能看出什么?”

“这个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迹。”

“但死者手腕处又没有受伤。”

横沟参悟蹙紧了眉头,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备箱里的时候,颈部伤口淌出的血迹,并没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会就只有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这滴血是……”

他细细思索了好一会儿,才眼前一亮地给出答案:

“是蚊子从荒卷义市身上吸出来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会闲着没事,再把血给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这意味着……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时候,被荒卷义市打死了?”

“没错!”林新一暗暗送来赞赏的目光。

然后又问道:“还有呢?你还想到什么了?”

“这……”横沟参悟一阵纠结:

以他与毛利大叔五五开的推理能力,看到这第二层已经够吃力的了。

实在是看不出更多东西了。

“其实你已经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紧不慢地揭晓谜底:

“这蚊子就是证据。”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时被荒卷义市打死了,那荒卷义市手腕上沾着的这滴血里,便同样会有蚊子自身的体液。”

“只要我们能在凶手的车里找到这只蚊子的尸体,就能用车内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里的DNA做对比,以此证明死者上过凶手的车!”

他给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横沟参悟顺着林新一的思路认真思考片刻,最终却只是皱着眉头问道:

“不对啊,林先生。”

“我们现在只知道,荒卷义市生前打死过一只蚊子。”

“谁知道他是在车上被蚊子咬到的,还是在上车之前、或者下车之后,在海水浴场、或者酒店停车场里,被蚊子咬到的?”

横沟参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么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凶手的车上遭遇这只蚊子的。

“我当然不‘肯定’。”

“这只是猜想,一种大胆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严谨地纠正用词,然后才解释道:

“人体对蚊虫叮咬的反应程度,其实取决于免疫系统对蚊虫毒素的适应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类的蚊子叮咬,免疫系统还不认识毒素,就完全不会作出反应。”

“而被同一类蚊子咬得多了,免疫系统默认这种毒素伤害不到人体,就只会稍作反应,使得身上不起疙瘩,只出现一些不起眼的小红点。”

“而像死者这种,手腕肿起一个大红疙瘩的反应表现……”

“正是处于免疫系统对此类毒素的初步适应阶段。”

“这时免疫系统已然接触过此类蚊虫毒素,能对其进行识别,并做出激烈反应。”

“于是在被蚊虫叮咬之后,人体会即时出现肿胀,并伴有周围的红肿,且在20分钟之内达到顶峰。”

“在20分钟之后,肿包会变痒、变硬、变小,然后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来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这些知识的真正用处便是:

他可以通过观察死者的肿包形态,模糊推断出死者被蚊虫叮咬到的时间。

就像现在的荒卷义市……

他手腕上的包肿得很厉害,周围还有大片红肿。

这一看就知道,荒卷义市是在死前20分钟之内,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从海水浴场开车过来,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