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6)(第3/4页)

想到自己喜欢的玛利亚看向那个可恶的猪尾巴颜眼神里的爱慕,汤姆气的眼睛通红,鼻孔张开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我不会放过他的!我一定要把他赶出我们的学校!”

汤普森太太信心十足的点头道:“当然,妈妈的小汤姆是最优秀的,那些卑鄙的中国人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她心疼的摸了摸儿子通红的小脸蛋,慈爱说道:“去洗个手,等会儿我给你做你最爱的意大利培根面吃,对了,今天的报纸有个很有趣的故事,你可以看一看,有助于改善你的心情。”

汤姆洗了手,坐在沙发上,然后随手拿起妈妈放在一旁的报纸开始呼啦啦翻阅。

他们家是《孟松小说报》的忠实读者。汤姆之前一直在追《西部侠盗》,后来《西部侠盗》完结后,他就提不起劲来看《孟松小说报》了,因为上面的故事越来越无聊了。

希望妈妈说的很有趣的故事真的很有趣,汤姆漫不经心的翻抖着报纸,脑海里玛利亚给猪尾巴递毛巾的身影挥之不去,让他一阵阵气闷。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他目光一定,惊喜的念出了声。

这个书名好有意思!

他好奇地开始阅读这个故事。

两分钟后,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心中的不愉快,整片心神都沉浸在这个奇思妙想又精彩刺激的故事里。

这个故事简直比他想象中还要有趣!

一名落魄潦倒的流浪汉竟然一觉醒来后变成了坐拥一座豪华庄园的英国伯爵!庄园里陈列着各种古董字画,豪华珠宝,还有几十名仆人任他差遣!

他还有一个厨师团!里面的厨师都是曾经服务于各国皇室的顶尖大厨,由他们来给负责给他烹饪三餐!

一片小小的火腿,都是选用西班牙伊比利亚吃天然橡果长大的黑猪后腿根,厨师选择后腿根肉质最紧嫩的部位片下一片的分量,杰克只吃这一片。这种黑猪从小到大只吃橡木,肉质紧致,夹带着橡果的清香。

男主角杰克形容黑猪火腿的味道是“入口即化,满口清香,回味无穷”。

汤姆满口生津,不住的吞咽唾沫,实在无法想象这种猪肉应该有多美味。

上帝啊,他甚至开始嫉妒男主角了!杰克这个该死的家伙难不成是上帝的私生子吗?!

而杰克的富豪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他可以眼也不眨的买下一队纯血赛马,也可以随手把蓝宝石戒指赏给女仆。庄园里美丽娇俏的女仆们对他暗送秋波,不少比他喜欢的爱丽还要美丽的女人拼命想要爬上他的床。

汤姆突然想起了对他不屑一顾的玛利亚。

他是如此喜欢玛利亚,可是玛利亚却对他不屑一顾,反而喜欢那个古怪的,卑鄙的,留着猪辫子的中国男人!

如果他像杰克那样就好了。如果他像杰克那样有钱,一定会有很多美丽的女人爱慕他,区区玛利亚,他才不在乎……才怪!

啊啊啊!他果然还是好喜欢玛利亚QAQ

汤姆摇了摇头,想要把这些不愉快的回忆甩出脑海。不想这些了!继续看小说!

曾经看不起杰克的酒馆老板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极力奉承讨好,杰克漫不经心的买下了酒馆所有的酒,然后又一一砸碎,从头到尾酒馆老板脸上都挂着讨好谄媚的笑容,甚至极力谄媚恭维道:“伯爵大人砸酒瓶的声音听起来好听极了!”

汤姆乐得哈哈大笑,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大冬天泡了一个热水澡一样,全身上下每一根毛孔都舒张开来发出舒服的呻吟。

太爽了!

这个故事真是太他妈的爽了!

在一个宴会上,杰克发现了曾经殴打自己的贵族,那个曾经在杰克面前趾高气扬耀武扬威的贵族老爷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男爵罢了,现在的杰克一根手指头就能捏死他。

杰克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冷笑,打算进行复仇。

汤姆屏住呼吸,激动的全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杰克打算怎么复仇?一定要好好惩治一下这个邪恶的贵族!

汤姆迫不及待的往后翻了一页,然后傻眼了。

妈的,报纸已经到头了!他刚刚看到的是最后一页!!

他不敢置信的把报纸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最后只能沮丧的承认,这期的连载已经结束了!

他从未像今天这样痛恨过《孟松小说报》是周刊!

他起码要等上一周,才能看到接下来的故事!

杰克到底会怎么样复仇啊?

还有爱丽,杰克现在是贵族了,他会不会去娶爱丽呢?

汤姆抓心挠肺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

汤普森太太端着意面从厨房出来,就看到儿子焦急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亲爱的,怎么了?”

汤姆沮丧道:“《流浪汉穿成英国伯爵》真是太好看了!我真好奇接下来的剧情!我已经等不到下周了!”

汤普森太太想了想,努力为儿子出谋划策,“这个作者写的文章这么好看,之前绝不可能籍籍无名,你或许可以看一看这个作者的其他作品。”

汤姆眼睛一亮,这才想起来去看作者的名字——路易斯L。

这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

汤姆作为一名通俗小说迷,之前从来没有在小说届听说过这个作者!

……也就是说,《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是一个新人?!这是他的第一篇文章?

汤姆倒吸一口冷气,这个路易斯到底是哪里来的怪物?这家伙简直是一个天才!

汤姆突然感到一阵激动,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将会见证一名天才作家的崛起?他会是这个作者最初的粉丝!

想到这里,汤姆再也坐不住了,闪电般向自己的房间冲去。

汤普森太太在身后喊道:“亲爱的,你去干什么?不吃意面了吗?”

“不吃了!”汤姆头也不回说道:“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

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让路易斯记得他!

当然,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套近乎后,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嗯,他只是有点好奇路易斯先生接下来的文章安排,他作为资深读者,可以就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出自己这辈子最工整的字体:

“尊敬的路易斯先生:

您好,我叫汤姆,住在布鲁克林大道上,是您的书迷……”

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

《孟松小说报》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考虑到一个家庭只会订一份报纸,也就是说《孟松小说报》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

而在最新一期的《孟松小说报》发布后的第二天,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其中有45封信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