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2)(第3/3页)

乐景想也不想回答:“守夜人日报。”

守夜人?约翰在心里暗自低估道,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但是乐景是老板当然是他说了算,他就算想叫狗屎日报也是他的自由。

只是约翰有点迟疑,“日报?这时间是不是有点太紧张了?”

乐景解释道:“初期是周报,随着销量的提高,会逐步变成日报。”

然后他又说了自己的商业策略:“初期,《守夜人日报》不打算收费,买一份《孟松小说报》或《哈特福德小说报》,送一份《守夜人日报》,然后等到报纸上的作品打响知名度后,我们再进行收费。”

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说?”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小说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小说,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小说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阅读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小说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小说!”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阅读了每篇小说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小说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小说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

???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