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我想回家(第2/3页)

“这里这里,为什么夏目漱石要把我爱你翻译成今晚月色真美呢?就算要表述含蓄也不用这样吧。”

“这个……”猴爷咳嗽了一声:“我没什么感情经历,或者问问神奇的海螺?”

“你也有不懂的?”

“不是的,因为这种事情因人而异,我只能表述我自己的观点。而我的观点你又不一定认同,所以这种只能靠意境的问题,真的没办法回答你。”

奈非天坐在床上放下书,稍微撩开了一点帘子,看着外头刷拉拉的大雨,愣愣出神了一阵儿,然后突然转过头说道:“我觉得这不是含蓄,而是一种最最直观的喜欢。”

“嗯?说出你的故事。”

奈非天从半靠着的姿势坐起来,双手抱着膝盖,看着窗外:“好久以前,我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家里非常困难,全部的生活来源都靠姐姐放学之后帮人打零工和街坊邻居的接济,当时我班上有一个很好看的女孩。我对她特别有好感,你知道吧,就是那种很单纯的好感,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对我有这种感觉,但我就觉得我好喜欢她。但她家庭环境其实很好的,在那个时候就坐着她爸的宝马上学放学,吃的用的也都是极好的,比如我的书包是邻居一个哥哥淘汰下来的,一边的书包袋子是断的,我把断的剪掉当单肩包背,而那个女孩的书包是从日本买来的,一个书包就足够我和我姐一整年的米面钱。”

奈非天说的时候十分认真,认真到连猴爷都没有打断他的回忆,不过说起来能听到一个大能力者说出这种话,倒也真的是不容易啊,而且猴爷最缺失的恰好是这种青少年的朦胧爱意体验,所以听听倒也无妨。

“那时候中午不回家的,我们就各自带饭,我每次看到她吃的饭,都是各种各样好看的东西,白香肠、熏火腿还有颜色很漂亮的酱牛肉。而我……只有一点豆豉和榨菜。你其实不知道,当时我在学校很受欢迎的,女孩子都特别喜欢我。”

“因为长得好看。”

猴爷很少夸人,但奈非天绝对受得起一夸,之前他就已经说过了,奈非天是他见过的男人里仅次于端木的帅哥,虽然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样的,但就现在来看,这家伙小时候绝对很娘。

“对,因为长得好看。所以我倒是也经常吃到点肉什么的。妈的……人家去学校是学习,我去学校是加餐的你懂么。”奈非天哭笑不得地说道:“我其实没怎么跟她说过话,只是偶尔不经意的眼神交流。后来初中毕业,我就辍学了,因为家里实在负担不起学费,所以我就到外头去当小混混了。无意中听到她的消息,她高中毕业去了中央兰开夏读传媒了,而我已经在街上收保护费了,跟着几个老大。”

“黑历史啊?”

“对啊,黑历史。”奈非天挠挠头:“我的真实学历就是初中,后头的学历都是伪造的。大概在她读高中的第二年,突然有个人突然加我QQ,聊了天之后才发现是她。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她犹豫着是留在英国还是回来,我当时认为她在那边会生活的更好,所以劝她留在英国。她也真的就留在了英国,而之后呢……她偶尔会突然给我发一张照片,不是自拍而是各处的风景,说这里好美、今天下雪了或者突然狂风。这样持续了大概三年,直到她在某个晚上告诉我,她要结婚了,那时候我已经是大能力者了,我有能力去参加她的结婚典礼了。”

“后来你去了?”

“当然去了,她的婚礼在伯明翰举行,我带着礼物过去了。”

“握草……你带礼物?你是去踢场子的吧。”

“你以为我是你啊?我只是给了她一本写满情书的记录本给了她。”奈非天抿嘴笑道:“里头有每一张她曾经给我发来的风景,我都洗出来了然后把每张纸上都挖出个差不多大小的窟窿,把照片镶嵌进去,然后再在旁边写字。虽然很丑,但写的很用心。我永远忘不掉她拆开礼物之后看到里头的内容之后的样子,但是婚礼还是继续下去了……”

“其实她也喜欢你,对不对?”猴爷一边抠脚一边问道:“其实你们互相喜欢着对不对?”

“对。”奈非天笑着,但笑的很苦:“可是我到十多年之后才知道。不过早知道又能怎么样,我又不知道我会成为大能力者,更不知道我自己的未来的方向在哪,难道让那样一个优秀的女孩跟一个只会在街头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到处乱窜吗?那只有香港老电影里才会有的吧,真的……有些人太优秀,优秀到一眼看去就已经觉得自己望尘莫及了,而一旦有了这个想法,这两个人就注定不能在一起了。”

“那她还在英国咯?”猴爷摸着下巴,眯起眼睛目露凶光地说道:“要不要我去把她一家杀光,然后你就能顺理成章的接盘了。”

“你别闹,她走了。”

“走了?”

“嗯,2015年,因为家暴导致流产,她抑郁自杀了。”奈非天抱着腿,脸色淡然:“是不是世事无常?”

“是倒是是,你干了什么?”

“我杀了她丈夫全家上下三十七口。”

猴爷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连忙鼓掌:“这特么才是大能力者的作风嘛。”

奈非天从怀里拿出一个笔记本:“这就是那本笔记本,你看完了,就知道为什么今晚月色真好才是真正直白的告白了。”

猴爷接过这本灰色的带着一股淡淡薰衣草香的笔记本,然后很小心的翻了起来。为什么要很小心呢?因为从奈非天刚才的动作可以看出来,这不是创造物,而是被他藏在某处的原件。这大概是他最珍贵的心肝宝贝了吧,一个能够创造万物的大创造者却如此小心翼翼的对待一本笔记本,可想而知这个东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猴爷猖狂,但不是垃圾人,人家愿意给他看,代表着已经把他当成朋友了,平时骂归骂,吵归吵,最基本的尊重还是要的。

翻开扉页,上头是可爱的卡通头像,这么可爱显然不是出自奈非天的手笔,而接下来,每一页照片的后面都有两个字体,一个歪歪扭扭如同狗爬一个娟秀舒展,狗爬的字写的东西很通俗易懂也很俗气,而另外一个用英文给这些话标注的回信却是温柔婉约、意境深远。

比如奈非天写一句愿你的天空永远是蓝色的,人家下头的回信就是My Heart,The Bird Of The Wilderness,Has Found Its Sky In Youreyes。

“泰戈尔。”猴爷指着本子上的英文,却没有触碰:“这句话的意思是……”

“我都已经背熟透了,不用你科普。后面她说,想把此时此刻的感觉告诉我,让我了解她的世界也分享她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