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首倡大义(第2/2页)

叶行远缓缓转向丁举人,咬牙道:“山间乡村百姓正在受苦挨饿,只怕过不了几日饿殍就要出现,这种时候,丁前辈想说中庸?”

“那你……”丁举人正要说什么。却见叶行远骤然打断了丁举人,大喝道:“既然丁前辈这样想,在下也不想劝你。那么在我眼里,你就是第二种人!归阳县将因为你而蒙羞,在下会因为称呼你为前辈而耻辱!”

这时候,众人才醒悟到,叶行远说不会有第三种人是什么意思了。凡是不想当第一种人的,全都会被他打成第二种,不会给任何人第第三种选择。

他一开始就表明“驱周”的主题,也就是说,但凡不肯旗帜鲜明弹劾周知县的本地士绅,统统都被他视为第二种人!

也许太极端,但是第二种人这样的大帽子,谁敢戴?谁要是戴上了,那在乡里之间,名声立刻就毁了。

叶行远很明白,本县士绅很多都是中间派,或者内心是想骑墙的,只是嘴上不那么说罢了。要不然,何至于争论两天也没个结果?

这部分人,拉过来就是自己人,被拉过去就是对立派了。反正旷日持久的争论没有好处,只会造成士绅人群的分裂。

所以叶行远态度激烈的举起了“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大义,让多数人都无法驳斥这个“天然正义”,随后旗帜鲜明的划分出了阵营,最后就是请君入瓮对号入座。

正所谓团结大多数可以团结的,至于不愿被团结的,那就是敌人,必须被彻底批倒批臭,让他们身败名裂去!

丁举人更知道“第二种人”这顶帽子绝对不能戴,怎奈已经被叶行远气势逼人的把持住了大义,他不好再正面辩驳。

故而居然不敢与叶行远争论,只说:“我并无此意,只是劝诸位慎重而已,叶贤弟一腔热血,吾辈自不敢落后。”

叶行远冷冷的扫了他一眼,“道不同不相为谋,在下不敢与君同道。那位俞前辈,才是阁下的同道中人。”

“小子欺人太甚!”丁举人动了真怒,登时无名火冲天起。

叶行远讽刺道:“山间百姓尚等着吾辈援救,阁下却还在此纠缠不休,是何居心?不要逼得在下不顾士林体面,为民除害!”

丁举人是县里的头面人物,今天居然被一个小字辈羞辱的抬不起头。众人看在眼里,不知不觉已经没法把叶行远当小字辈看待了,隐隐生了敬畏之心。

首倡大义的叶行远又傲然问道:“还有谁甘当第二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