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My Father,My Lord(20)

爱德华的手一点也不像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的手。他的虎口生着一层单薄枪茧,摩挲过睡袍下的软肉时会留下泛红印迹,顺带叫小神父全身都不由自主地轻颤。

那姿态其实很好看,阮夭生的很瘦但是肉却意外的不干瘪,颤抖的动静太大时,大腿根这样堪称丰腴的地方就会荡出一层旖旎的乳白色肉浪,不由得让人幻想更饱满的地方会不会也是这样放浪地颤动。

阮夭在那只戴着扳指的手摸到危险地带前叫停了他。

花苞似的脚趾因为无从抗拒的细麻痒意蜷缩起来,调情一般从笔挺西服的肩线滑落到男人的胸口,包裹在西服下健美如大理石像的身体随着脚掌滑落的方向越绷越紧。

爱德华的身材就算是放到高定秀场上都不会逊色的,肩宽腰细腿长,明明还算是个少年,但是瘦长型肌肉里蕴藏着的力量已经称得上恐怖。

一颗滚烫的汗珠从修剪整齐的鬓角滚落,本该是祖母绿的眸底因为强行忍耐渐渐泛上猩红颜色。

偏偏罪魁祸首对此浑然不觉。

阮夭从男人越发深邃的眸光里读到了一些不太友好的意思,他很天真地歪了歪脑袋,打量了一会儿年轻教父英俊如雕塑的面孔,脚尖绷起往爱德华的胸口轻轻踹了一脚。

爱德华比他高大那么多,被小美人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依然纹丝不动,反倒阮夭自己因为反作用力又往后倒了一下。

睡袍于是分散的更开,要不是那一根细细的系带勉强维系着,早就被人看光了。

不过爱德华也不差这一时半刻。

苍白的日光泼在若隐若现的象牙色身体上,细腻肌肤在深色丝绸的映衬下仿佛闪着流动的碎光。微微低下的肩膀挂着将落未落的绸缎,隐约可以看到不断起伏的胸口上一点蔷薇般的艳色。

爱德华简直要认为阮夭大清早穿着睡袍跑来是故意来勾引他的了。

他完全忘记了这明明是他自己给人家准备的,甩锅甩得毫不费力。

“别碰我。”小美人像猫一样眯起浅琥珀色的眼睛,故作凶狠地瞪着毛手毛脚的饲主,如果他真的是猫的话这时候应该已经炸毛了。

“ok,ok,我只是当心你着凉。”爱德华举起双手很无辜地睁圆了眼睛看着阮夭,看起来反而是阮夭不识好歹,“不穿鞋就跑过来了,不冷吗?”

他这么问了,阮夭才惊觉脚心好像都冻得有些麻木。

虽然是低纬度地区但毕竟还是冬天,他就这么披着件什么也遮不住的衣服从画室一路赤脚跑到书房,脚踝早就被冻得都有些发乌。

他本来是没有在意这些的,但是爱德华一问,被冻伤了的地方开始传来隐隐的疼痛。

他不自在地垂下踩在爱德华胸口上的赤脚,瞥过眼睛,语气却不由自主地柔和下来,有点娇气地:“不关你的事,我还有问题要问你呢。”

“你既然已经知道我是来偷东西的,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笨蛋宿主看来还不算是完全的无可救药,终于抓着机会问到了重点。

依照黑手党家族一脉相承的残暴个性,面对像阮夭这样不入流的骗子,就应该随手崩了把尸体丢进海里喂鱼。

对这些早就习惯了掌握旁人生死的家伙来说,杀掉一个小贼甚至还不配写进他们光辉血腥的传记里。

如果是成为教父之前的爱德华,阮夭还能抱着一丝可笑的幻想觉得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但是看到能把一群西装暴徒驯服的老老实实的教父本父……阮夭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要下班了。

好耶!

这个时候就应该刷满厌恶值,等主角受的老公过来把他弄死啊!

小神父气焰嚣张起来,抱着胳膊挑衅对面的教父阁下:“怎么,你不会是舍不得吧?”

他双手撑在爱德华的文件上,散落的纸页在他手指上留下淡淡的油墨香气,如果阮夭这个时候低头看一眼,就会发现文件上印着莱恩的大头照。

男人阴郁俊美的脸上被用墨水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这是一叠打印出来的通缉令。

小神父,或者说小骗子在勾引这桩事上向来是无师自通,他披着要掉不掉的睡袍坐在黑手党教父的办公桌上,递给男人的潺潺眼波随时都能把严肃冰冷的书房变成一桩浪荡的艳情秘闻。

“你真的爱上我啦?”他眼里闪着小狐狸似的狡黠,脚趾有一搭没一搭地蹭过爱德华的腰际,“我只是骗骗你而已,别傻了。”

爱德华猝然用目光攫住他,深绿眼底积淀着让人看不懂的危险情意。

阮夭被他这个要吃人的目光吓了一跳,有种自己已经凉了的错觉。

然而爱德华很快就微笑起来,依然是那副温和得体的绅士模样:“喜欢我的外貌也可以,喜欢那颗钻石也可以,你喜欢的,我都会送到你的手里。”

他抓住阮夭冰凉的脚掌,很贴心地用自己的手捂热冻得僵紫的地方,本性里还算保守的亚裔小美人试图缩回自己的脚却没有成功。

爱德华捏的很紧,语气还是很轻柔:“ruan,我要结婚了。”

“恭喜恭喜。”阮夭漫不经心地随口接道,房间里大概安静了一秒钟的时间,他遽然抬起头有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爱德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就不好奇新娘是谁?”

阮夭麻了,爱德华是要挑个良辰吉日迎娶莱恩吗?

同妻是烂文明阿喂!要被钉在耻辱柱上一辈子的!你可是主角受绝对不能做出这种事啊!

阮夭看着他勾起的唇角,心里无端哆嗦了一下,他以为自己在开玩笑,吐字都飘忽:“你是说莱恩吗?”

揉着脚踝的手指骤然用力按在了瘀伤的地方,阮夭吃痛地叫了一声,爱德华意识到自己失态低下头直接在被弄疼的地方亲了一口。

阮夭觉得好怪。

“既然你要结婚了,那应该离我远一点。”阮夭立刻忘记自己应该快点找死的目的,细声细气地和爱德华商量。

爱德华显然没有听进去。

他盯着脚踝上那块沾着晶亮涎液的地方,眼里阴沉沉地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才掀唇笑起来:“ruan,你提他,是嫌他死的不够快吗?”

阮夭一愣。

爱德华今天穿的是三件套西装,黑西里面穿着马甲和白衬衫,领带手套一应具全,佩戴在领口的钻石领针亮的晃眼,看起来随时都能领着小弟去做一桩几百万的生意顺手掏出一把格洛克在对手的额头上开个大洞。

明明很凶残的话从那扇缺乏血色的薄唇里吐出来就显得理所当然甚至染上暴力美学的色彩:“他欺负你,ruan,我会让他死的很难看。”

“把他丢进鲨鱼池里好不好?”

他好像哄闹脾气的女朋友,语气耐心又温柔,原本揉着脚踝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很不安分地顺着睡袍伸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