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阁楼上的疯女人33

白马酒店虽好,但到底不是自己的地盘。

前前后后折腾了这么久,伯莎终于搬进了属于她的宅子——南岸街23号。

修整结束的宅子干净整洁,却显得有些空旷。托马斯帮忙雇佣了一名女仆兼厨娘,一名车夫,再加上一名格莱思·普尔,眼下就足以操持偌大宅邸的基本生活了。

毕竟宅子里也只有伯莎和简两位住户来着。

“隔壁酒吧的修整还得花些时间,”托马斯站在泰晤士宅的大厅开口,“不过我会尽快督促他们的。”

“不用着急。”伯莎说。

“那倒是——爱小姐!我来帮你。”

托马斯话说了一半,瞧见简·爱小姐亲自拎着行李走了进来,那叫一个非同小可。

在托马斯·泰晤士眼里,简·爱小姐和伯莎·泰晤士夫人同吃同住,是关系很近的闺中密友了。帮派人士看人从来都看关系而不看社会阶级,因而哪怕她只是一名女校教师,简·爱小姐的地位也是相当高的。

“我自己来就行。”简摇头婉拒的托马斯的帮助。

“我来,还是我来,怎么能让小姐单独拎行李。”

托马斯不由分说,抢过行李箱往肩上一扛,就“蹬蹬蹬”上了二楼。

伯莎见状,失笑出声:“让他搬就行,你的房间在我的卧室隔壁,临着北窗,还算不错。今后家里的车夫你也可以随意使唤,他会每天接送你去学校的。”

反正不过一早一晚的事情,也不耽误伯莎使用马车。

“谢谢你,伯莎,”简的感谢发自真心,“我已经向费雪夫人提出预支一部分薪水的请求,她也同意了。等我拿到薪水,请允许我先把房租和生活费给你。”

“好。”

伯莎点头:“先支付半年的费用,你觉得如何?”

简:“没问题。”

其实伯莎还真不缺简这份钱。一名单身姑娘能吃喝多少,房租加上车马费和伙食费,满打满算一年也就二三十英镑,伯莎缺这几十英镑吗?

但她知道,房租不收,简是不会在这里住下来的,这与钱的多少无关,而是事关尊严。

伯莎当然愿意尊重简·爱小姐的尊严。

“行,我等着收钱了。”

于是伯莎兴致勃勃地拍了拍手:“今日乔迁新居,非得庆贺一番不可。托马斯也别走了,留下来一起吃晚饭吧!”

吃了几个月酒店的饭菜,伯莎已经很久没尝过私家菜的滋味了。

好在托马斯请来的这位厨娘明妮水平还算不错,竟然还会几样法国菜。今夜的红酒烩牛肉炖得香甜软烂,可算是安慰到伯莎吃了许久英国菜的胃了。

餐桌上他们聊了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之后简还惦记着明日的课程,事先回卧室备课去了,客厅只剩下伯莎和托马斯。

伯莎懒洋洋往沙发一靠,指了指对面的位置:“坐,和我聊聊爱尔兰的问题。”

托马斯:“……”

就知道把他留下来肯定不是吃顿饭这么简单,泰晤士夫人哪次找他不是有事要做?只是托马斯跑腿跑的心甘情愿,不论是为了钱、还是为了替自己的弟弟康纳·泰晤士报仇雪恨。

“恕我直言,夫人,”托马斯困惑开口,“你为什么如此看重那个人的建议?”

“因为他说的确实在理。”

“仅是如此?”

“你吃醋啦?”

托马斯忍俊不禁地摇了摇头。

伯莎算是发现了,这小子从来没把自己的调情和玩笑当真——这是很聪明的选择,很多男人总是自作多情,会将女性上司的示好当做其被自己的魅力吸引。但托马斯从未这么想过,仿佛在伯莎第一天说起“你我是一家人”的时候,他就真的成为了伯莎的弟弟。

这条线,他分得很清楚,伯莎就喜欢有界限的人。

“倒也不仅如此,”她心情好,也愿意和托马斯说实话,“还因为他姓福尔摩斯。”

“夫人是指……?”

“他是我那位老情人的弟弟,你懂了吧?”

“……”

不是很懂!

托马斯回想起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衣冠楚楚的模样,再想想码头区那夜打扮成乞丐的青年,实在是想不通一名绅士的弟弟为什么会跑去码头区蹲点。

但伯莎无意解释,托马斯也不好继续追问,提及“情人”问题,这就是伯莎的私事了。

“说回爱尔兰人吧,夫人,”他主动进入主题,“白教堂区确实有爱尔兰人的居民区,他们都在附近的工厂工作,大概一百人左右,居住在相邻的两条街上。你若是真想和他们打交道,我就去托人联一下,请他们出来。”

“请出来?”

“爱尔兰人的聚集地……”

托马斯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真话:“不太体面。”

伯莎嗤笑一声。

她当然不在乎体面不体面的问题,现在穿着干净得体的裙子,可伯莎也就过了这么几个月的贵妇生活而已。穿越之前身为记者,她自然是哪里有新闻哪里钻,至于原本的伯莎·梅森?疯子活的恐怕还不如贫民窟的居民体面呢。

不过托马斯的措辞引起了伯莎的注意:“你不认识他们?”

托马斯:“我不认识。”

“为什么?”

“倘若我的名字仍然是提尔纳·泰晤士,我会去认识他们的。但我现在是托马斯·泰晤士,抛弃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我在他们眼中,又算什么?”

道出这番话的托马斯非常平静,但他的手掌却下意识地摸向了胸口——就如同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说的那样,他将十字架挂在了围巾之下。

伯莎大概明白了。

“就像是你藏起来的十字架一样吗。”她问。

“是的,夫人,”托马斯苦笑几声,“就算我贸然自报身份,在他们眼中也无非是个叛徒罢了。”

伯莎默然。

怎么说呢……其实她很能理解托马斯的心情。严格来说,伯莎也是个“叛徒”。

他出身爱尔兰,却抛弃了爱尔兰人的身份,若非如此,托马斯·泰晤士不可能混到杰西帮左右手的位置,他之所以比同胞们生活的好,是因为他活成了英国人的模样。

但即使活成了英国人的模样,托马斯也没有完全忘记自己的身份,若是忘记了,他也不会信奉天主教。

难道伯莎不是如此吗?她是牙买加人,她也不是英国人,她甚至不是白种人。

托马斯·泰晤士尚且有着与英格兰人一样的面孔,可伯莎·梅森却拥有深色的皮肤和浅色的眼睛,一眼看过去,谁都知道她有异族血统。

这种情况下,伯莎实在是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奉劝托马斯“认祖归宗”。

她叹息一声:“此事你想好就是,托马斯,我不会强迫你。若是你不愿意以爱尔兰人的身份拉拢他们,就以泰晤士的身份与之碰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