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第三个肖似之人

叶明菲又穿越了,这真是个令人忧伤的故事。难得得了师父允许,可以和无乐舅舅去唐门玩。只是准备和新认识的小伙伴去唐门密室玩耍,经过幽冥渊时,在水里,又一次随机穿越了。

这次竟然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叶明菲召唤了里飞沙,决定找个市镇先打听一下这个世界的概况。对于穿越异世这种事情,叶明菲已经娴熟的跟吃饭喝水一样,所以特别淡定。

叶明菲骑着马跑了十多里地,突然发现前面也有五人骑着快马赶路。叶明菲本来想要拦住他们问一下路,不过看他们一脸焦急的样子,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

快马越过他们的时候,叶明菲下意识地多看了两眼,突然勒住了缰绳。

这条路并不是很宽,叶明菲突然停在了路中间,那几个人也不得不勒住了缰绳。

“哎,你——”

“小姑娘认识我?”为首的年轻男子微笑道。

“你和我的两个朋友长得好像!”叶明菲摸了摸头,“我有两个朋友,没有任何关系,却长得一模一样,没想到你和他们两个也长得一样哎!”

“若是真的,那倒是很有趣!”

叶明菲点了点头:“我叫叶明菲,哥哥你叫什么?”

“在下李云聪!”李云聪微笑道,“小姑娘一个人出门可是有急事?”

“我没有急事,不过这附近有市镇吗?”叶明菲觉察到对方突然温文有礼,却似乎有什么急事,只得问道。

“我们也是初到此地,并不是很熟悉道路。”

“哦~”叶明菲道,“那算了!哥哥再见!”

叶明菲对着李云聪等人招了招手,一抖缰绳疾驰而去。

“那个小姑娘的马好生神骏!”李云聪身侧的老者道。

“这样的白马只有宫里才有,而且她的衣服是皇族专用的颜色,款式却不是我们大明所有。”李云聪道,“王老镖头走南闯北可见过?”

“她背的双剑是真的,剑上镶嵌的宝石也是上品。”五人中唯一的女子道。

“看着小姑娘并不像外族人,可是也不像大明人。”李云聪总结道。

却说叶明菲辞别了李云聪,疾奔了一刻钟,遥遥看到一个村子,村口的牌坊上写着杏林村三字。叶明菲下了马,快步向村子里走去。

走到村口便闻到一股子血腥味,进来村子,却见村头的树上、磨石上、路边横七竖八倒着许多尸体。

走过幽冥山庄、跟着师兄们横扫流寇,闯过死尸无数的北城、留侯庙,叶明菲倒是不像初时那么害怕。

这村子里的人都是刚死不久,还没有腐烂,比之幽冥山庄和留侯庙,已经好很多了。可是在这个不见人烟,却满地尸体的地方,叶明菲还是心里发毛。

这村子倒是像遭了什么强盗,可是一般强盗虽然杀人抢劫,很少会屠尽整个村子。在仔细看,尸体都是壮年男子,并无老弱妇孺。

“有人吗?有没有人?”叶明菲壮着胆子叫了两声,除了一两声鸟叫虫鸣,却没有一个人回应。

叶明菲在村子里走了一遭,除了尸体一个活人也没有看到。叶明菲心中难免有些害怕,幽冥山庄、留侯庙可不是她一个人去的。

怯意一生,小家伙便觉得整个村子都仿佛一座坟墓一向,转身就往村子外跑去。

“哎呦~”叶明菲因为太害怕,简直是慌不择路。

迎面撞到一人,那人就被她一头撞飞了出去,不免大叫一声,摔在地上猛吐了一口血,半天起不来。

“小来,你没有事吧?”年轻女子见同伴摔倒吐血,紧张地问道。

“师、师姐,我没事!”那个叫小来的年轻人一手撑着地,站起身。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叶明菲有些不好意思,摸出一瓶止血散递给小来,“把这个药吃了就没事了!”

“明菲怎么跑的这么急?”来的正是李云聪一行五人。

“村子里遭强盗了,人都被杀光了!”叶明菲心有余悸地拍拍小胸脯。

李云聪看看小小的孩子,脸上还带着几分惧意,弯腰摸了摸她的头,柔声安慰道:“莫要害怕,这里还有我们呢!”

这个哥哥不仅和花哥哥长得一模一样,还与花哥哥一样是个很温柔的好人呢!叶明菲暗暗想到,任由李云聪牵着手往村子里走去。

听到叶明菲的话,李云聪也知道村子里发生了什么。可是,在确定村子里的情况之前,李云聪也不敢让叶明菲自己离开。

如果真是强盗入村,叶明菲一个人四处乱跑,只会更加危险。

路上,李云聪细心地给叶明菲介绍了其他同伴。五人中最年长的是天下镖局的镖头王兆兴,用枪的年轻人是少镖头王振威,年轻女人是王振威的妻子沈飞燕。被叶明菲一头撞的内伤的是王振威的跟班小来。

小来伤的并不重,吃了叶明菲给的药,立时满血复活了。

“你这么小的,撞人力气倒是很大。”小来道,“不过你的药可真管用,吃了伤马上就好了!”

虽然被叶明菲撞得内伤,小来生性大方,又看叶明菲那么小,并不责怪于她。不仅没有生气,还赞叹叶明菲力气大,送的伤药好用。

“那当然,万花谷的药,一向很好!你只是小伤,下品止血散就可以了。我还有更好的丹药,受了再重的伤,都能很快恢复呢!”

“这么厉害,哪里买的,我也要去买些来用用。”小来道。

“尚·上品止血丹是最好的伤药,七十金一颗!”

“七十金?”小来吓了一跳,“黄金?”

“当然了!”

“那我刚才吃的止血散——”

“那个便宜,只要四五金就可以买一瓶了!”

“什么?你说的是四五两黄金吗?”小来觉得他快要吐血了。

他刚才吃了的止血散岂非至少要四百两?难怪效果这么好!

小来一脸你骗人的表情,一边的沈飞燕却不觉得叶明菲是在骗人。身为镖师,又是官家千金出身,沈飞燕一眼就看穿了叶明菲衣着不凡。

她的全套头饰、项链、戒指和玉佩都是纯金、上等宝石和美玉打造。就连衣服也是金丝刺绣,明明是暴发户的配置,却偏偏让她穿出了世家子弟的气质。

“只是四五金而已嘛!糖葫芦还要三金不是吗?”

“三金的糖葫芦,你家糖葫芦是黄金做的?”小来深深觉得叶明菲说的三金,不是他们以为的三金。

“蛋叉叔叔的糖葫芦就是三金一支啊,不过我知道有些地方的糖葫芦,只要两文钱。”在陆小凤世界时,叶明菲也是上街买过糖葫芦的,“但是我还是最喜欢蛋叉叔叔的糖葫芦,只是师父说每天只能吃一支。”

三金=三两黄金=三百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