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约不约?

方婧下午给周涞发视频的时候,周涞正在衣帽间找衣服。

满满一个衣帽间的衣服,可周涞愣是没有找到一套符合自己心目中的着装。倒不是衣服不好看,而是她纠结这些衣服适不适合。

方婧说:“我今天回来哦,约不约?”

“不约,我已经有约了。”

方婧以为周涞是去参加什么聚会,说:“你身上这套就很不错啊。”

周涞走到镜子前看了看。

她身上是一件过臀部的套头卫衣,下半身是一条紧身打底裤,这样的穿搭特别考验腿型,但周涞的腿型很好看,笔直且修长。如果是夏天的话,这双腿的优势更加明显。可现在到底是大冬天,外面气温不到十度,她光个腿去约会未免也太刻意了点。

方婧说:“下面搭个短靴,妥妥女大学生的样子啊!”

周涞被“女大学生”这几个字打动,当场决定就穿这套。

方婧笑了:“参加啥聚会啊?都是网红吗?”

周涞直接扔出一个重磅炸弹:“我要跟林斯逸约会。”

视频那头正在喝奶茶的方婧一口喷了出来:“周涞!什么情况啊!快从实招来!”

周涞说,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呗。

就目前而言,她特别满意林斯逸。但是两人之间相处毕竟不多,不知道今晚这顿晚餐过后会不会有什么变数。

周涞这个人特别挑剔,男人长得好看在她这里只是入门级别的第一道关卡,长得再好看,跟她性格不搭,那她也不会委屈了自己。

她是手控、声控、颜控……很多很多控。

方婧说:“我听邵威提过,他这个师兄那叫一个清心寡欲,跟唐僧似的,周围一堆美女妖精围着,他还能自顾自写论文,完全不受影响。”

“他挺可爱的。”周涞评价。

方婧仔细想了想,无法将可爱两个字和林斯逸放在一块儿。

既然是第一次约会,方婧建议周涞:“你这穿得有点多了啊,包裹得那么严实,还怎么勾引人?”

周涞不赞同:“这你就肤浅了吧。”

“什么我肤浅,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周涞轻哼:“你见过唐僧被哪个妖精勾引走了吗?”

方婧想想也是。

其实上次不是方婧第一次在酒吧里见林斯逸,有一次邵威约林斯逸在咖啡馆里请教一些装修意见的时候,当时方婧也在。

那时候方婧得知林斯逸并不是学室内设计,还数落邵威到底会不会办事。

可见过林斯逸之后,方婧才知道自己过于肤浅。

第一次见林斯逸,这个人给方婧的感觉有些高不可攀,倒不是说他这个人傲,而是他这个谦逊又有礼貌,一看就是非常有教养的人,谈吐举止会让人肃然起敬。

很多时候林斯逸都是在仔细听着邵威的疑惑,他从不会唐突地打断对方急于发表自己的观点,而是在最后娓娓道来,一句话便一针见血。

林斯逸懂的东西很多很多,他本人就像是一本百科全书。

后来方婧问邵威:“你这个师兄家庭条件是不是特别牛逼?”

邵威摇摇头:“还真不是,师兄的家庭条件挺一般的。”

方婧有些意外,因为林斯逸给她的感觉完全没有拘谨感。

叛逆的富二代方婧见得也多,书香门第出身的方婧接触过的人也不少,但林斯逸真的很特别。当然,外型也给林斯逸加了不少分,谁能想到,一个学霸还能长得如此帅气端正?颜值半点不输给娱乐圈的那些小鲜肉。

已经下午三点了,周涞着急地对方婧说:“来不及跟你多说了,我还要化妆呢,得早点出门。”

“行,那就祝你早点吃到唐僧肉。”

“滚滚滚。”

*

忙活半天,谁成想周涞到底还是迟到了。

约定的时间在晚上五点,在进校门口的第一颗银杏树下见面。但周涞磨磨蹭蹭,最后匆匆忙忙戴上一顶针织帽,自己开车到Z大。

上次来Z大东门的时候看到很多小吃,周涞说想尝试尝试。

周涞大学毕业也有好些年了,以前在校的时候就很喜欢吃校门口的小吃。不过她对于学生时代的回忆不怎么美好,顺带对自己的母校也没有太多情感。

学生的口味一向都是很刁钻的,校门口的小吃是经过成千上万的学生品鉴,只有味道好的,才能生存下来。

如果有哪家店在校门口开了几十年,那么这家店无疑就是精品店。

林斯逸说还真有这样的店。

十几年前东门有一家流动的早餐铺,因为深受学生的喜爱,老板干脆就在东门租了个店铺,一租就是十几年。另外还有一家特色的粥铺,如果不早点去占位置,那基本上只能端着粥在外面吃。

诸如此类,还有不少。

林斯逸平时很少在校外用餐,但听说周涞想吃,他中午特地去踩过点,甚至还问了身边的几个吃货,确定了哪几家店是最值得光顾,一一记在了心里。

因为周涞,林斯逸今天的原定计划全部推翻。

换成以往,他会清晨起床绕校操场慢跑五公里,接着再去图书馆看会儿书。下午的时间他会骑着自己的山地车到郊区去逛一圈看看郊区的农作物,如果回校的时间太晚,他干脆在外面简单解决一顿。

骑自行车大概是林斯逸最大的消遣之一。骑行比走路快,但比乘车慢,可以让人更好地去观察这个城市。他手头的那辆山地车刚购入不过一年,之前有一辆二手的山地车已经寿终就寝。那辆二手山地车陪伴林斯逸度过了整个本科时间,也方便他外出去兼职,省下了不少路费。

除此之外,林斯逸也喜欢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会接触篮球纯粹也是身高优势,他一米八八的大高个,难免会被同学拉去球场做个伴,一来二往的也就习惯去打球。

下午林斯逸花了两个小时打球。

大冬天的,穿着单薄的他衣衫湿透,连发梢都被全部浸湿。他今天打得有点狠,另外一队的几个被虐惨,谄媚求饶:“学长!手下留情啊!”

结束后,林斯逸双手撑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额角的汗水滴落。

他喘息着,胸腔起伏,浑身上下满满的荷尔蒙气息。

好友商之尧临走前拍了拍林斯逸的肩膀,笑得有些意味不明:“你小子,今天过于反常。”

林斯逸没有反驳。

事实上,从昨天开始,他就很反常。

读书这些年,林斯逸的作息并不算特别有规律,有时候他会忙到凌晨四五点,再补眠到中午。他知道这种习惯并不好,所以尽量避免发生。这两年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是准时十一点钟上床睡觉。

可昨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干脆起床写坐在书桌前论文,一夜到天明。